控告中共警察违法 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冤判

李洁思

【正见新闻网2024年03月28日】

湖南长沙市宁乡市70岁的法轮功学员冯敬友因控吿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对他非法拘留,于今年3月8日遭冤判1年。

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王英2023年6月28日被非法判刑4年,其子李龙为救母亲递交了控告书,被冤判1年半。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左秀云为营救被非法绑架的哥哥,到处奔走并控告相关不法人员,于2012年8月21日被非法判刑3年半。

法轮功学员本人或家人控告相关的中共不法人员的非法行径后,却遭绑架并被非法判刑。

控告派出所副所长违法 冯敬友被非法判刑1年

2023年3月12日8时许,法轮功学员冯敬友刚出门,宁乡市夏铎铺镇派出所副所长曾旭等人就将他堵住,并给他戴上手铐、强行搜身,随即闯进屋抄家。过程中他们没有出示工作证、搜查令等。在什么也没有找到的情况下,他们仍将他劫持到派出所审问,称是有人举报他在外讲法轮功真相。警察编写虚假材料,没有冯敬友的签名,对他非法拘留了十天。

4月24日,曾旭等人又闯进冯敬友家,再次把他绑架到夏铎铺镇派出所,以相同的理由,对他非法审讯。警察又编造材料,对他非法形式拘留。

曾旭还以冯敬友触犯了《刑法》300条为借口,上报乡市检察院批捕他。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事实不详为由,将他“取保候审”放回家。

同年12月18日,冯敬友向宁乡市检察院递交控告状,控告曾旭等人滥用职权、非法搜查、非法入侵住宅等。检察院让冯敬友补充法律文书。冯敬友就去找夏铎铺镇派出所,要求出示拘留他的法律手续。对方拒绝,并威胁他。

12月19日,冯敬友又向宁乡市公安局、宁乡市政府信访办递交控告状,遭到宁乡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宁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夏铎铺镇派出所警察的联合绑架。

2024年3月8日,冯敬友被非法庭审,遭冤判1年,罚款5,000元人民币。冯敬友决定向中级法院申诉。

母亲被冤判入狱 儿救母被非法判刑

2022年9月27日,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王英被绑架到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2023年6月28日,被非法判刑4年;12月1日,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

王英之子李龙,早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在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为讲述真相王英被长期关押迫害。儿子为保护自己,和一帮小混混在一起,打架斗殴,并染上网瘾。

王英从劳教所出来后,看到儿子的状况非常痛心,用传统理念教育他,努力把儿子拉回来。渐渐地儿子与坏孩子断交,并戒了烟酒、网瘾,后来成了家。儿子十分感谢母亲的付出,并非常孝顺。

2022年9月27日,李龙下班回家后,没看到母亲和女儿,经过几番周折,得知母亲被绑架,关在德州看守所。

第二天,李龙向德州市及禹城市检察、监察及人大等部门邮寄了“刑事控告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请求相关机构予以立案侦查,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2023年5月30日,李龙得知母亲被非法庭审后,立即赶往禹城市法院参加旁听,却被禹城公安人员绑架、非法关押至德州市看守所。

2024年1月获悉,李龙已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

为哥哥申诉 福建左秀云遭冤判3年半

福建省福州市铁路分局干部左福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两次遭绑架、被非法劳教,遭受酷刑折磨。2011年1月19日在上班路上,左福生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林峰、严名坤等人绑架。他们抢走他的家门钥匙,闯入他家非法抄家。

左福生的妹妹左秀云(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安危,向有关部门讲法轮功真相,呼吁无条件释放哥哥。同时,她还控告了福州市国保大队林峰、严名坤和仓山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曹永康、刘颖的违法行为。

2011年12月16日下午1点多,左秀云出门走到楼下拐弯处时,突然前后两边各两个警察向她冲来,将她拖走。当时绑架她的有六个人,其中两个市政法委、“610”人员在指挥绑架行动。

后来左秀云的哥哥被非法判刑6年,劫持到福建福清监狱,在那里他被打瞎了一只眼。

2012年8月21日,左秀云被诬判3年半,于2013年1月14日被劫持到福州市女子监狱。这是她第三次被关进此监狱,前两次她被非法判刑3年、6年,劫持到该监狱遭受迫害。

中共法院不讲法律

大陆一些正义的人权律师普遍认为,在中国没有司法独立,事实上,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判案都是由政法委和“610”一手操纵,法院的庭审只是走过场。

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指出,“‘610’办公室作为一个党内机构,怎么可以行使侦查权,甚至操控宪法设立的权力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呢?”

一些法官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时,公开对律师说,“不要讲法律”。如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人员公开宣称:“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上诉的案子不开庭就直接宣判,并说:“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

对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尚且如此,那么中共公检法打击报复为法轮功学员申诉的人,也成了必然。

(大纪元)

(资料来源于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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