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17年迫害 辽宁法轮功学员王香菊含冤离世

【正见新闻网2021年11月20日】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香菊遭中共迫害累积17年,曾陷冤狱九年,被迫害致瘫,后出现脑出血,于2021年8月5日含冤离世,终年70岁。

王香菊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拘留两次、判刑两次,遭绑架、抄家、跟踪、骚扰等迫害。自2016年12月,当地社保停发她的养老金,累计人民币八万多元。

2000年3月,王香菊被劫持到丹东市白房看守所拘留一个月,期间被强制劳动。警察让她写不修炼的所谓“保证书”,遭她拒绝。

2001年秋,王香菊在早市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再次被当地兴东派出所绑架到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

以下是她两次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的概况。

冤判五年 在辽宁女监遭折磨

2002年8月末,王香菊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派出所,被吊铐了三天三夜。警察还将其丈夫和儿子抓去关了一晚上,欲强迫她妥协。

同年,她被冤判五年,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警察唆使犯人把她关进禁闭室十天。犯人用极其肮脏的语言对她进行人格侮辱。

长期的迫害使王香菊身心疲惫,导致出现高血压,小腿浮肿,呈茄子皮色。她仍被强迫拖着浮肿的腿去劳动。

2007年8月份,王香菊冤狱期满后被放回家。因在监狱没“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回家后多次遭到街道、社区、派出所的骚扰,包括监听电话、跟踪、给家属施压、上门骚扰等。

再遭冤判四年 被迫害致瘫

2009年3月,王香菊在集市上给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到丹东市蛤蟆塘派出所。

7月29日,王香菊被枉判四年,再次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

10月20日下午,她被一名警察和两名服刑犯人带到4号楼的4楼,遭体罚虐待20天:被罚站、罚蹲、殴打、辱骂,不让休息。每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她被反复折磨。

警察企图用这种手段逼迫她“转化”,并强迫她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

王香菊告诉两名犯人:“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你们想让好人往哪转啊?”

2010年2月28日凌晨3点,犯人们不让王香菊睡觉,用拳头打其胸部,致使她胸口像裂开似疼痛。她们把她抓起来往上下铺之间的钢筋焊接的小梯子上撞。每撞一次,她都感觉腰部、背部疼痛难忍。

经过医院拍片,诊断为腰椎粉碎性骨折。自此她在监狱一直卧床。她家人要求监狱方给她“保外就医”,被拒绝。

2013年回家后不久,她突发脑出血,四个月内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此后,她的日常起居都需家人照顾。

2021年8月5日,王香菊含冤离世。

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法门,教人遵循“真、善、忍”原则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学炼者身心受益。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发动了史无前例的迫害,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原文:辽宁丹东市王香菊遭十七年迫害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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