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传疫情真相被抓 谢燕益:无罪有功

【正见新闻网2021年08月27日】

北京画家、法轮功学员许那等11人因发北京的疫情照片给大纪元,面临非法开庭,许那辩护人、人权律师谢燕益却被剥夺辩护权。他公开致信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等人,要求该案回到法治轨道,并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

谢燕益说:“真相与信息是抵抗灾难的最好良药,是救命的,许那他们不仅无罪而且有功,这个案子是升级版的李文亮事件。我说它们(中共当局)是在犯罪。”

8月23日,谢燕益公开致信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他的信中写道,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那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他为许那出庭辩护。他希望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

就剥夺辩护权一事,2021年5月27日,谢燕益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据明慧网报导,许那、李宗泽等11人的案件将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最新消息指开庭时间取消)。

5月25日,谢燕益突然接到东城区法院张姓女法官电话,告知他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人权律师谢益燕因为关注民主宪政、代理大量敏感案件,在“709”大抓捕中被逮捕,后被吊销执照。2018年5月24日,他发表《退出中国律师声明》,在中国大陆不结束独裁,不结束迫害法轮功、打压基督教及少数民族等“奴役压迫人民的现状”等违反法制的现象以前,“不承认在一个专制社会里真的存在法治意义上的律师这一职业”。

但是和大多数被迫害维权律师一样,他没有放弃参与辩护案件,重返捍卫司法权的阵地。

谢燕益认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它任何材料。

法轮功学员发布疫情照片被构罪

2020年7月19日上午,北京画家、法轮功学员许那女士在家中被北京顺义区空港派出所所长伙同国保绑架;第二天被抄家。几天之内,同样被非法绑架、抄家的有11名法轮功学员。这11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的主要原因是“往网上发疫情期间的照片和文章”。

谢燕益在公开信中表示,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那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那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

他在信中写道,“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那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那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

人权律师:传播疫情真相无罪有功

谢燕益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公开致信北京政法委书记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作为辩护人,辩护权利被无端地剥夺,所以要寻求救济手段。希望通过这种沟通的方式,能够解决辩护权的问题。

“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辩护权都要剥夺,这还没开庭呢。何谈司法公正啊?何言依法治国啊?这就是我为什么做这个选择,这也是我的责任。因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表示,4月22日,许那专门从看守所给他写出来委托书,他是责无旁贷。

谢燕益认为,法院之所以想方设法剥夺辩护权,就是因为他们害怕真辩护,害怕说真话。

“这是一个假案子嘛,就是人为炮制的冤狱。所以他们害怕在法庭上(真辩护),实际上是(怕)公权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被揭穿,他们害怕被揭穿。”

他指出,大动干戈炮制这么一个“大案”,原因实际上就两个因素,第一个就是因为当事人披露了疫情,而对其构陷;第二个层面就是以所谓的许那他们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这是非常的荒唐的。

谢燕益表示,许那这些热心社会公益的公民,不管其是什么身份,什么信仰,对于天灾人祸,对疫情,拍一些照片,传播这些信息,这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这样他们就被抓、被捕,就被起诉,这个事情非常类似于武汉的医生李文亮事件,那个逻辑是一样的,就是放大版的李文亮。

他说,“面对重大的疫情,天灾人祸,比如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是有责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的,老百姓也有自我救济,分享信息的权利。假如政府披露的信息不足以满足公众的需求,还不允许公民自己去采集信息?分享信息?然后来消灾避祸,防止疫情。

“把这个真实的信息、真相展示出来,让更多朋友、更多公民,整个社会能够及时地采取自救的措施。有一句话叫做信息公开,真相就避免灾祸的良药,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许那他们出于关心更多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健康,在这种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

关于法轮功学员的聚会,谢燕益表示,法轮功学员他们也是朋友的关系,难免会互相串个门,一起吃个饭,聚个会,这是很正常的情况。煞有介事地把这个事情当做一个理由,是很可笑的。

“这是什么逻辑,只要是法轮功你就有罪。只要是法轮功,我们想怎么办怎么办,不讲任何宪法、法律、司法程序,为所欲为,随便扣帽子。就可以任意地羁押、逮捕、审判,制造冤狱。就这个逻辑。我觉得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强调,对法轮功动辄用刑法三百条,根本就是错用法条,这个罪名根本就不应该适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

他呼吁纠正这种违法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保障人权。“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就是我们大家的权利,每一个公民的尊严,就是大家的尊严。人权、自由、尊严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无视这种滥用职权、枉法制造冤狱。”

他说,“为了完成所谓的假想政治任务,来炮制这个冤案,他们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这两个政治正确实际上非常荒唐。违法,怎么可能政治正确呢?法律是最大的政治。”

“所以我作为许那的这个辩护人。我想把这个问题讲出来,记录在历史上,这个是有法律责任的,有历史责任的。谁也不要心存侥幸。这么明显的炮制冤狱,滥用职权,倒行逆施,这个历史责任,法律后果谁来承担?!”

(大纪元记者易如、李新安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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