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中的神妙

来仪


【正见网2004年04月26日】

毋庸置疑,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神传的文化,所以“孝”,也是神传与人的,用于规范人的行为。为什么会有这一规范哪?有一种说法:儿女是债,既然是债,就一定会有欠债或讨债了,按照轮回的说法,人在世上活着的时候,会造很多的业(善者也会积无数的德),人与人之间必然会有恩恩怨怨。当再次转生为人时,这些恩怨都需要有一定的了结,所以很多时候就被安排成了一家人。

神这样安排了,同时神又为人定了许多的人伦规范,比如“孝”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人能按照神的话去做,实际上就很大程度的善解了过去的恩怨,家庭和睦,人就会活得幸福、乐观。老有所终,社会也会稳定。“孝”实则一条纽带,比如父母抚育儿女这一过程非常辛苦(吃苦就是在还业债嘛),也许一生都为其操劳,如果子女成人后,很自然的报答这种养育之恩,无形之中,过去的恩恩怨怨都得到了结,多么神妙的安排。

从这种安排和规范,可见神的智慧和用心良苦,在宏观上保护着人类。过去的人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对神有着无限的敬畏和景仰。一切人类传统文明的基点都是敬神的文明,而中国的半神文化的博大精深,又更加明确的用了道与德、仁、义、礼、智、信等来规范人,我理解,“孝”是这种做人规范下的延伸,也就是说“孝”有更高的理的约束,古代有许多的“大义灭亲”(绝不同于破坏中国传统文化的XX党宣扬的那一套扭曲人的变异的阶级斗争)的故事实际上是告诉人们,明辨是非,不循私情,是更加符合道德的一种义举,这就是说,人能跳出“小我”去遵守神的规范,是更大的美德。相反如果因为亲情陷父母或子女于不义,则会获罪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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