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律日的省思

李铭

【正见新闻网2021年04月21日】

“世界法律日”即将来临。一九六三年创始于美国华盛顿的“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宗旨是“帮助建立法治社会,使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世界法学家协会”首次举行“世界法律日”庆典。此后,每年各国的法官与法律专家都以各种方式庆祝该节日,并竭力宣导与普及法律。

法律,是现代社会中维系公理正义不可或缺的一环;可叹的是,在当今的中国大陆,公共廉明的法律制度,求之仍不可得。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报导,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法轮功学员段莲英,被警察非法绑架抄家,遭中共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月,赤峰市松山区法院要给段莲英非法开庭,法院不许她聘请律师维权,强行开庭。段莲英据理抵制,法院的所谓“人民法官”竟然强行把段莲英挟持到汽车中,在车里给她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她三年。

在汽车里开设“法庭”、非法审判,任一文明社会都感到匪夷所思。此一怪象,其来有自,绝非偶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印发了一份被列为“绝密文件”的“法发2000年29号文”,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该文件中称,“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时任党魁江泽民严厉打击法轮功的所有指示,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与行为罗织了许多罪名,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

这份绝密文件,恶意将法轮功学员群体、与法轮功学员实践“真、善、忍”或和平传播法轮功真相的行为,都列为“打击重点”,并规定了针对性的“罪名”和处罚手段。例如,该文件将法轮功学员编写、印制与传播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用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此外,该文件将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官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与使用酷刑导致法轮功学员伤、残、死亡等罪行的行为,定性为“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侮辱罪或诽谤罪定罪处罚”。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修心健身的高德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纣为虐,联手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至少有四千六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无数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二十一年来,中共公然违法弄权,利用法律为幌子,蓄意罗织罪名,构陷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依照中共中央该份绝密文件的强悍措辞,中国各省市辖下的各层级地方政府,自然会“揣摩上意”、“仰体领导”,顺水推舟的执行乖张谬误的迫害政策,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举近期一案例而言,即见个中梗概。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谢万猛被广东深圳罗湖区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家中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吴锐与李瑞华也一并被警察绑架,同遭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谢万猛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吴锐、李瑞华被非法判刑两年。

去年十月二十九日,盐田法院非法开庭时,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们都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三人也做了无罪自辩。审判长段晖只要听到“法轮功”、“宪法” 或“法律”等辩词,随即打断,甚至企图赶走律师。当日律师提出宪法与联合国关于信仰的决议时,几度遭到段晖阻止。段晖诳称:不允许提宪法,称这是刑法的问题;不允许提联合国在宗教的决议,称这是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更不允许提出法轮功定性问题。

基于明哲保身或昧于现实利益,中共许多法官成了流氓犯罪集团的傀儡,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所谓“审判”变成了对宪法和法律的肆意践踏和亵渎。法官们威胁律师、当事人与家属,想让无罪者认罪,公然蔑视法律、视法条于无物,玷污了司法人员的尊严与职业道德。

在非法庭审前,这些无良法官会透过律师向当事人与家属施压,劝说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并以当事人与亲属的事业前途来威胁,其作为恰可证明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事实依据。这批公检法人员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辜,在中共的体制下仍要虚走形式、开庭审判,制造了冤假错案,诚谓法律人的耻辱。

法院原本是专讲法律的场所,中共法院却不让讲法律,荒唐实例,数不胜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对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盛淑莉和曲元芝的开庭,“六一零办公室”直接胁迫盛淑莉家人辞退北京维权律师,威吓家人说:“请维权律师,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师,判三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甚至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

中国的法官们其实都心知肚明,二零零零年中共国务院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2000】39号文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著名律师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曾表示,中共镇压法轮功是一场大规模的人权迫害,导致中国原先已不健全的司法体制全面崩塌。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绑架了整个政府系统的运作,从政策到各项活动中,各级公检法人员只得配合党中央,沦为迫害帮凶。

所幸多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锲而不舍的讲真相中,有很多公检法人员明白后不愿再参与迫害。最明显的就是目前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有些法官良知未泯,灵台仍具一丝清明,尚有将功补过的赎罪机会。

河北省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去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起诉前,公诉人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还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中共以集权统治维系政权,法律终究只是箝制言论与镇压民众的工具。简而言之,中共操控国家机器、铺天盖地迫害法轮功,其实并非法律行为,而是政治运动;是中共打着法律的旗号,利用公检法充当打手所实施的政治迫害。多年来的法轮功案件中,没有任何检察官、法官或警察能够拿出给法轮功定性的法律依据;最重要的事实是,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在中共极权体制的淫威下,许多国内维权律师挺身而出,包括高智晟、王全璋、余文生、李和平、谢燕益、张赞宁、程海与任全牛等,从法律的专业立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们无惧邪恶恫吓,坚持原则毫不妥协,相较于那些枉法裁判的公检法人员,律师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气凛然让人敬佩。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共中央综治委(办)、维稳办和防范办(六一零办公室)相关职能归入政法委及公安部。这三个机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恣意违法行恶,至今仍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各式镇压从未歇手。

近期,中共宣布实施所谓“司法整顿”,但却无视司法界的多年陈痾与腐败乱象。许多公检法司人员自认是秉公执法,殊不知已沦为中共的替罪羊,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不管出于无知或蓄意执行错误的上级命令,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都难逃《公务员法》的追诉与终身追责。恶徒迫害佛法修炼人,日后必以沾满鲜血的双手就缚遭逮。希冀明年的“世界法律日”,这场迫害浩劫已经结束,神州大地能够法治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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