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 甘肃泾川县近年遭恶运的官员

【正见新闻网2021年01月20日】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甘肃省泾川县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人员陆续遭遇厄运。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因地处泾河川腹地而得名。全县辖14个乡镇,总人口35.62万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发生在这个偏远的县级地区。

迄今泾川县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8人被非法判刑,20以上人(次)被非法拘留,其中2人是未修炼的家属。

以下是泾川县近年部分官员遭厄运的案例:

前县委书记李全中获刑10年

李全中,泾川县前县委书记,2016年落马,以贪腐罪被判刑10年。

李全中在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2008年,李在县委常委会上强势坚持开除两名科级干部(法轮功学员)的公职,并停发时年72岁的法轮功学员薛培栋的退休金。

2015年,李又胁迫泾川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永生非法判刑7年,声称杀鸡给猴看。

2015年,法轮功学员康尚文、吕惠玲因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拘留15天。
县公安局前政委杨昌宁被判刑

杨昌宁,泾川县窑店镇人,泾川县公安局前政委,后调任华亭县公安局局长、静宁县公安局局长,于2019年落马;2020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杨昌宁,2009年以前在任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及公安局政委期间,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亲自策划、参与迫害,并敲诈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钱财数万元。

县法院前刑事审判庭庭长康惠年被撞死

康惠年,泾川县法院前刑事审判庭庭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委会委员。2020年12月4日早上,康惠年送孩子上学途中被三轮电动车撞死。

康惠年,泾川县玉都镇人,生于1964年,在泾川县法院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和主管刑庭工作期间,先后对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情况如下:

2008年12月,薛培栋,72岁,被冤判7年;高武成,53岁,3年6个月;李婉春,54岁,缓刑4年;王丽萍,51岁,缓刑4年;并诈取学员家属钱财数万元。

2015年12月,赵永生,遭冤判7年。

2020年5月,李毛娃,70岁,3年6个月;谭秀花,61岁,6年6个月。

康惠年在审判案件中,无论是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判,还是对一般人的量刑都一贯主张“重一些”。

县农业局能源工作站前站长王金亮猝死

王金亮,泾川县农业局能源工作站原站长,任站长期间一直诽谤法轮功、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吕惠玲。

2018年1月13日上午,在本单位会议室开会期间,王金亮突然倒在桌子下面,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时年58岁。

县农业局局长白满元被免职

白满元,先后任泾川县畜局局长和农业局局长,在任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并多次在三百多人的大会上诋毁、诬蔑法轮功,辱骂法轮功学员。2016年11月,给本单位职工吕惠玲处分(理由是控告江泽民)。

2017年5月,白满元因贪污腐败被免去农业局局长职务。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9年中,有20,784迫害者遭厄运。其中,各级党政机关官员占4,047人、检察官95人、警察4,5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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