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国际”对广州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发出追查通告



【正见网2004年03月27日】

3月12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追查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林树森、朱穗生、叶育长、李宏芳、王定中等9人。

追查国际在追查通告中说,本组织展开一系列就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罪行的调查过程中,有大量证据显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较严重的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2月24日,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0名。

追查国际在通告中,对被列为追查对象的主要责任人的部分犯罪事实列举如下:

林树森:前广州市市长,2000年4月10日公开发表讲话积极配合镇压,强调对法轮功的迫害,将对“法轮功”的镇压列为工作重点。

朱穗生: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自1999年6月任公安局局长以来,不遗余力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之一,参与迫害法轮功大会及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工作。

叶育长: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2003年第12期司法简报记录了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劳教,利用抗非典时期迫害法轮功。

李宏芳:广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设立610办公室,在其指挥下,截至2003年7月底,广州市劳教场所累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464人,市法制教育管理所非法关押82人。

李沃生:广州市司法局610办公室副主任、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司法局610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非法帮教及转化工作。

王定中: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积极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25人,非法判刑16人。

葛振亭:荔湾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2001年荔湾区万人签名大会,并组织诬蔑法轮功的图片展览,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其负责的荔湾区被评为先进。

张文胜:东山区610办公室主任;许巨波:东山区610办公室主任,直接指挥广州东山区610办公室及其洗脑班和所属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对多名本地区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关押、洗脑、监控、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追查国际指出,鉴于林树森、朱穗生、叶育长等9人身为广州市主要负责的官员,对广州市所有的迫害案件,包括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件负有直接责任,“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追查通告文件下载:

对广州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的追查通告 DOC格式(143KB) | PDF格式(3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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