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中院院长涉贪判囚8年 曾迫害法轮功

【正见新闻网2020年09月04日】

9月3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前院长董秉惠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之前董秉惠在担任中共内蒙古包头市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

现年57岁的董秉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20万元;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120万元。

董秉惠被指控,在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中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通过其他公务员,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超过2200万元。在此期间,董秉惠曾私自出售他任呼伦贝尔市中院院长时配置的公务用车,并把车款160万元据为己有。

董秉惠当庭表示不上诉。

董秉惠,内蒙古奈曼旗人。从2000年10月起,先后任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2年2月起,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院长兼市综治办主任;2013年5月起,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4年2月起,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年3月22日,董秉惠被调查,同年9月被立案审查调查及被双开,同年11月5日,被以受贿罪、贪污罪起诉。

董秉惠在担任包头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长达12年期间(2000年至2012年),因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明慧网2019年9月28日报导,董秉惠积极推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曾下达迫害指标,操控、指挥公检法司采取跟踪、盯梢、监听、监控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关押、恶意起诉、非法判刑。在此期间,包头市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

原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刘文丽(女,54岁),2006年6月19日晚,被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和管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包头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几天就被迫害致死。

包头市铁工校退休教师赵勇(男,63岁),经历多次迫害,2005年4月29日,赵勇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含冤辞世。

包头市东河区法轮功学员秦克静(女,50岁左右),2002年,被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折磨得奄奄一息,劳教所害怕承担责任,通知家人接回家中。2003年新年期间她含冤离世。

包头市东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振江,2006年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11年,开庭时没有通知其家人到场,也没有通知律师进行辩护。

法轮功学员尚慧英2001年被迫离家出走到亲戚家后不久,被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内蒙呼和浩特女子监狱。

包头市法轮功学员王威,2005年11月15日去鄂尔多斯市达旗区询问妻子情况时被非法扣押,在达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个多月后,在当年新年前被达旗公安局送到五原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此外,还有多人被非法绑架、关押。仅2007年8月3日晚,包头市就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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