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射不明药物后死亡的北京法轮功学员

【正见新闻网2019年12月01日】

在群体灭绝的诸多手段中,有一种极其恶毒而又极其隐讳的手段,就是向人身体注射或灌食破坏神经或器官的药物。注射这种药物后,人不会当场死亡,往往多是经过数天或数月后,才危及生命。外界称之为“隐蔽慢性谋杀”。

明慧网报导,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元凶江泽民就下达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为了对法轮功群体灭绝,20年来,迫害链条上的中共“610”机构和公、检、法、司的行恶者,无所不用其极……。

明慧网多年来收集到的信息显示,截止到2019年11月25日,北京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28人,本文从中筛选出被“隐蔽慢性谋杀”的案例9宗。

案例一

法轮功学员李守强,男,生于1963年12月2日,北汽总装车间工人,家住朝阳区武圣东里。

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李守强多次上访请愿。2000年3月8日,趁着“两会”,他又去向各界领导反映情况,随后被警察抓走。

当晚11点,警察把李守强带走,关在昌平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李守强被警察多次审问、折磨、毒打,不给水喝。最后,警察对李守强下了毒手:在给李守强喝的可乐中,加入大剂量破坏神经的药物。

3月18日晚,潘家园派出所打电话,让李守强家人去接人。他母亲和他大哥去了,当时看到李守强被关在铁笼子里。回家路上,他大哥用自行车驮着他,李守强语言含混、断断续续说道:“他们(警察)给我吃了药,在可乐里下了药,……他们不给我喝水……喝进去,吐不出来了,他们说两天就让我死……他们让你们把我接回家,让我死在家里……他们就没有责任了……我不该回来啊!应该死在那儿!”

回家后,李守强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目光呆滞,思维散乱。洗澡时,正冲着淋浴,他突然冲出浴室,只见后脖颈、后腰和大腿两侧,满是一条条黑紫色伤痕。之后,他两天里不吃不喝。3月20日清晨,李守强恍惚中从家中阳台坠地而亡。

案例二

法轮功学员张淑珍,女,海淀区远大中学退休教师,家住海淀区。离世时51岁。

张淑珍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抓送清河劳教所。在劳教所,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张淑珍睡觉,用电棍电她,揪她头发往墙上撞,警察用种种酷刑逼张淑珍供出其他法轮功学员,她一言不发。警察往她肛门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张淑珍剧烈腹痛,胀得肚子比孕妇还大。

后来,张淑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被送往团河劳教所途中剧烈腹痛。劳教所怕担责任,让家属接走。2002年10月9日晚七时,张淑珍被送往海淀医院,晚九时离开人世。海淀区远大中学一员工证实了张淑珍的死亡时间。

案例三

法轮功学员刘莲凤,女,朝阳区孙河乡人。离世时48岁。

自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刘莲凤多次本着善意,向政府说明法轮功健康身心、回升道德、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真相。因为她坚定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多次被绑架、关押,她绝食要求释放。

2000年7月,刘莲凤被孙河乡派出所非法送进朝阳看守所。看守所狱警让其他犯人打她、骂她,强迫劳动,折磨她晕倒,并送进医院,不知他们给刘莲凤注射的什么药物,摧残的刘莲凤不能起床后,通知家人接回家,在家执行所谓的“所外劳教”。期间,片警不断去刘莲凤家骚扰,使其身心屡受伤害,2001年10月20日含冤离世。

案例四

法轮功学员许秀红,女,房山区人。于2017年4月2日含冤离世。离世时40岁。

2001年2月,新年刚过,警察把许秀红从家中非法抓捕,先在房山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拉到河北正定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许秀红被从正定转到石家庄第二女子监狱。在那里,因为许秀红不“转化”放弃修炼,被警察用带铁头的胶皮棒打头部后脑,直到出血,人昏死过去,被送到石家庄医院抢救,住了一个月。

在许秀红入院后的昏迷状态下,不知道被喂食或者注射的什么药物,从入院直到出院后大约三、四个月的时间,两条腿肿的像大柱子,例假不停,头晕、失眠、胸闷、出虚汗、大便失禁、腋毛脱光、血压高,人整天打蔫,耷拉着脑袋,浑身没劲儿,伴有经常性的莫名恐慌感。

2016年1月21日,许秀红和丈夫得知同修被警方撬门入室非法抓捕,前去营救同修,也被警察非法抓捕。

许秀红被关押到通州看守所时作体检,血压260,尽管如此,警察拒不放人。因抗不过医生的软硬兼施,也为了不让同号人员被“连坐”,许秀红被迫吃药。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看守所医生经常把这样一句话挂在嘴边:“你不转化是吧?给你吃片药死了就完了!”

有一次,许秀红被提审时,与同时被非法关押的丈夫打了个照面,丈夫见许秀红的脑袋比平时明显肿大,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

从看守所出来后,许秀红的身心状况越来越糟糕。丈夫上班,许秀红老有强烈的孤独恐慌感,强迫性的给丈夫打电话,诉说自己的苦处。丈夫在身边时,她才能安定些。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离世前。

案例五

法轮功学员于慧琴,女,延庆县康庄镇屯军营村人。离世时44岁。

于慧琴1998年7月得法,得法前身患严重肾疾,被判为绝症,给自己及家人带来极大痛苦。修炼法轮功后很快顽症全消,家人无不佩服与感激法轮大法的神奇,丈夫姜海也因此得法。他们用自己的亲身变化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

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使得这个幸福的家庭不得安宁,不断受到骚扰。

其中,2003年8月14日早晨,看守所所长夏永坤为首的七、八个警察翻墙入院,砸毁玻璃、踹坏屋门,闯入屋内,未出示任何证件,未说明任何理由,把于慧琴绑架走了,直接送到北京大兴新安劳教所迫害。

2004年11月4日,被迫害了1年零3个月的于慧琴被释放回家,已经神志不清,身体极度虚弱,全身浮肿,常常呕吐,状况极差。据于慧琴讲曾经被注射过不明药物。

于慧琴身体被迫害得太严重了,在最后的一个星期里已经不能躺下,只能坐着。2005年4月16日下午六点,于慧琴含冤离世。

于慧琴走后,家中没有经济收入,两个孩子无力负担母亲的医药费和安葬费,再次找到主管部门,却没人管。儿子姜鹏飞说,要是没人管,我就拉着我妈妈的遗体上天安门!这样他们才给解决,遗体火化。

案例六

法轮功学员纪书贤,男,延庆县畜牧局退休职工,家住千家店镇上奶山村。离世时66岁。

2001年5月17日,公安局、畜牧局、“六一零”、派出所等以王友良(原千家店派出所所长)为首的十八个不法人员,闯进家中绑架未果,纪书贤被迫流离失所。警察印发相片通缉。

2001年12月13日,流离失所中的纪书贤,被恶警王友良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到残酷迫害:不让睡觉、罚站、电棍电、扇耳光、克扣食物(每顿给一个窝头一片咸菜)等。纪书贤被迫害致血压升高到210,两腿肿的不能走路,还被强制打了一次不知名的针。

2003年6月13日劳教到期,纪书贤回家时精神恍惚,面容憔悴,走路艰难。一个月后在千家店“六一零”和派出所等邪恶人员的逼问和强大压力下,出现了脑血栓症状,不会说话了,右手不听使唤。

在经过2年零2个月的病痛折磨后,纪书贤于2005年9月22日含冤离世。

案例七

法轮功学员闫玉华,女,海淀区人。离世时50多岁。

2012年8月,闫玉华被绑架,被海淀分局万寿寺派出所一个女警察拖坏了肋骨;被海淀看守所送往公安医院后,强行注射、输入体内不明药物,当她问护士:“给我输的什么液?”护士告诉她:“不让说。”

2012年11月下旬,闫玉华从北京市看守所回到家,生活不能自理。由于长期受药物迫害,身体非常不好,当地派出所和看守所仍然骚扰不断,2013年,3月18日,闫玉华离世。

 案例八

法轮功学员王亚清,女,密云县密云镇季庄村人。离世时46岁。

王亚清的理发技术很好,周围三里五村的人都经常去她那里排队理发。周围的人都知道王亚清生前身体很好,说她是让共产邪党给害死的。

王亚清于一九九九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待人非常善良、诚恳;自修炼后,她的家庭逐渐变的和睦起来。

迫害法轮功开始后,王亚清数次遭到不法之徒的绑架、监视居住。

2006年8月,密云县滨河派出所恶警和国保科等七、八个人把正在给人理发的王亚清抬起来,野蛮的扔到警车里给带走了。

直至10月20日,王亚清的家人才收到北京劳教调遣处的一封信,说王亚清被非法劳教2年。可家人拿到信的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调遣处就来人问王亚清的丈夫:愿意接她回来吗?其丈夫说愿意。调遣处的人说王亚清得了病,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让她回来。

大概过了五、六天,王亚清被放了回来,可是身体状况很差,一天不如一天,视力减退的厉害,连站在跟前的人都看得模模糊糊,记忆力也很差,显得木讷、呆傻、哮喘、全身浮肿,最后生活不能自理。在病痛中煎熬了7个月,于2007年5月27日含冤离世。

据王亚清生前说:她先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后被劫持到调遣处一夜,然后就被劫持到劳教所内部医院,在医院里,大夫从她腰部抽出一针管液体,然后又给她打了一针不明药物,打完针之后王亚清就感到昏昏沉沉,警察答应让她躺一会儿,王亚清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听警察说:看着她,她愿意怎么呆就怎么呆着。

王亚清刚刚咽气的时候,有一个自称是红十字会的女人,打电话询问王亚清的病情,王亚清的丈夫说王亚清已经死了,对方立即挂断电话。据王亚清的丈夫说,从来不认识红十字会的人,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亲戚朋友。

王亚清死后,调遣处来人取王亚清的死亡证明,并给了王亚清丈夫70元钱,就匆匆的走了。

案例九

法轮功学员张凤梅,女,密云县河南寨平头村人。离世时31岁。

2000年1月,张凤梅去北京上访,半路被密云县公安局截回。后来因贴法轮功不粘胶真相资料,被河南寨派出所绑架,关押在密云县看守所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

在北京市大兴天堂河新安女子劳教所,警察给张凤梅使用不明药物,致使她身体不能自理。2002年4月“保外就医”回家,于7月含冤离世。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学员,早在迫害初期的中共内部文件就指示,对法轮功学员“还必须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

明慧网评论,神目如电,天网恢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些采用“隐蔽慢性谋杀”置好人于死地的恶徒们,自以为可以“杀人不见血”,苟且自鸣得意于一时,但终究逃不过人法与天法的审判,逃不过监狱与地狱的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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