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正见新闻网2019年11月27日】

(从左至右)三位香港法轮功学员孙钟文、傅学英、朱柯明分别在大陆陷冤狱4年、3年、5年。

自1999年7月至今,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20年间,香港地区部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政法委、“610”特务组织的迫害,其中至少有7人遭非法劳教、判刑,13人遭绑架迫害,超过30人被没收回乡证等。

遭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张雨苍、孙钟文、傅学英、林丽霞、陈进树、张丽红等7人,均在中国大陆被非法判刑。

朱柯明起诉迫害元凶遭非法判刑5年

2000年,当年45岁的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因在大陆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到非法抓捕,被秘密判刑5年后在天津身陷囹圄。

在天津茶淀监狱整整5年里,朱柯明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中共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上惨无人道的迫害。

“转化”是指中共利用各种方法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其中天津茶淀监狱对朱柯明的迫害方式如下:

不让睡觉:在10个犯人的日夜严密监管下,朱柯明十来天只睡了不到8小时。

电刑:警察用七八根电棍同时电击他。

坐刑:整天端正地长时间地坐着、不许动;眼睛只能往前看、不许眨眼;膝盖中间夹一张纸,掉了都不行,这种刑罚可以导致人的臀部坐烂。

2007年6月28日,朱柯明在香港和另一位被中共迫害入狱3年的香港女法轮功学员傅学英,向中共高等法院上诉,再次控告前中共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前副总理李岚清及特务机构“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德国纳粹的盖世太保)办公室头目罗干三人,违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被告民事赔偿。这也是全球诉江案在第17个国家的第18宗诉讼案。

香港永久居民张雨苍被非法判刑3年

张雨苍,香港居民,当时是护卫员。2002年5月8日,在罗湖车站过海关前往深圳时被蒐出法轮功真相资料及光碟,被非法拘留。其子见他久久未返,在5月11日报警。24日晚上,张雨苍打电话给儿子,表示自己在过海关时因蒐出携带法轮功资料被拘留。

2003年3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枉判张雨苍3年徒刑。

香港商人孙钟文被非法判刑4年

2002年5月17日傍晚,46的香港商人孙钟文,离家经罗湖车站去深圳后,与家人失去联络。直到5月20日,其妻接到深圳市国家安全局的电话,被告知孙因涉嫌传播法轮功被扣查。

据悉,孙钟文在过海关时被蒐出法轮功真相光碟,其后深圳市国家安全局在5月18日对他在深圳的住家进行非法抄家,强行抢走一批光碟。

在他被非法扣查期间,深圳市国家安全局一直强迫他表态不再炼法轮功,遭到其拒绝。后孙钟文遭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
香港家庭主妇傅学英遭非法判刑3年

2003年10月30日,当年28岁的香港家庭主妇傅学英在深圳大学附近发送法轮功真相光碟时遭绑架,后被非法秘密判刑3年。

傅学英于1996年在大陆东北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移居深圳。2003年10月底,在深圳市南山区派发法轮功真相光碟时,遭公安非法拘捕,先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一看守所达6个月12天。

2004年3月9日,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她第一次被非法庭审;4月底,被秘密判刑3年。她的家人一直未收到当局的通知,即使是开庭审讯,也是在其家人再三追问下,才被告知开庭日期。

在非法庭审中,法官以傅学英的先生冯志文是案件证人之名将其请出法庭,约二十余分钟后,傅学英的母亲被赶出法庭,原因是她在法庭上喊:“傅学英无罪,释放她!”

法官让傅学英自辩,傅便开始说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获益,但法官不让她说下去。如此反复3次,傅见审判官剥夺自己的自辩和发言权利,于是高呼“法轮大法好”。整个庭审约进行了40分钟。

蒙冤入狱后,傅学英有2年多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广东省女子监狱,受到强制洗脑及殴打酷刑等虐待,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她出狱相当一段时间,还不能长时间坐着,皮肤上的伤口出狱一年多还未痊愈,而心灵上的创伤更为严重。

2007年6月28日,傅学英和朱柯明向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3人,成为全球第18宗诉江案。

香港法轮功学员林丽霞遭诬判3年

2007年1月18日,林丽霞再遭绑架,后被诬判3年。

林丽霞当年34岁,修炼法轮功近10年。1999年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后,林丽霞曾多次被中共当局抓捕,曾经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2003年,她获批单程证到香港,因在大陆的父母年迈体弱需要照顾,她因而奔波于中港两地。

2006年9月24日,林丽霞与几位法轮功学员在深圳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园派出所遭迫害。

她被捕的消息及时在海外曝光后,经多方营救,一个月后南园派出所人员给林丽霞的丈夫打电话,让他去保释林丽霞出来。当他去保释时,派出所人员非法扣押林丽霞的香港回乡证、身份证,并叫其丈夫背着她签一份一年之内她不能离开大陆的县、市的保证。

林丽霞出来后一直在家,但仍不时受到非法干扰。2007年1月18日,她在家中被公安骗至楼下后再次被抓走,关押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

福田区法院于同年5月24日下午2点45分非法庭审理此案。然而法院、看守所、福田公安分局并没有人通知她的家人,她被非法诬判3年。

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被非法判刑6年

2007年4月16日,入境深圳探望年近80岁父亲的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在深圳富临酒店请其父喝茶时,突被冲入的数名国安绑架,随后他父亲的住家及工厂被非法蒐查。

同年7月25日和11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先后两次秘密庭审陈进树,拒绝其家人旁听。

2008年1月29日,陈进树再度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法院以其运输《九评共产党》及法轮功书籍为名对他非法重判6年。

香港法轮功学员张丽红遭非法劳教3年

张丽红和丈夫邝森洽均为香港法轮功学员。2004年5月20日、10月27日,张丽红两次在大陆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3年。劳教“期满”后,她又被警察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

洗脑班人员对邝森洽称,让他太太在那里是为她好,“让她提高认识”,并强迫张丽红签名,说是她自愿留在洗脑班“学习”的。

张丽红原在广东陆丰照顾两个年幼的小孩、双目失明的母亲及近80岁的父亲。由于她信仰法轮功及揭露中共的邪恶,汕尾国保局警察于2004年5月和10月先后两次绑架她。

第一次绑架后,张丽红绝食、绝水强烈抗议迫害。在大量海内外人士抗议与营救下,她被非法关押三天后以保释放回家。

第二次绑架后,汕尾国保局警察不进行任何法律程序,急匆匆地把张丽红劫持到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3年。

张丽红在残酷的环境下,仍然坚持信仰。2005年2月,一天出早操时,张丽红在队伍中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她为此被围攻一天,并被加期劳教一个月。

同年4月,劳教所队长孙玉香大声问还有谁要支持法轮功,还有谁不服?张丽红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先后站了起来。她为此又遭单独隔离迫害。

非法劳教期满后,韶关市“610”和国保局警察把张丽红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实则是送进洗脑班进行非法关押与迫害。

香港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自1999年“7·20”江泽民犯罪集团和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超过30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在进入大陆时,有关部门非法没收他们的回乡证。他们大多数是在1999年底至2000年期间,为了法轮功到北京和平上访或请愿时,遭到大陆政法委、“610”特务组织的非法拘捕、拘留、遣返,并且被强行没收回乡证。

刘玉玲,于1999年11月份和其他几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后遭到无理遣返,当时她的回乡证还没有被没收。但是,2000年她再次回到北京后,于1月15日因为在公众地方炼功被抓,在被非法遣返时,其证件被没收。

陈旭涛,2001年7月12日夜里,被北京警察强行从其北京东部的住所绑架走。陈旭涛在北京被非法扣押1个月后,获释返回香港。在被非法扣留期间,他每天被罚长时间“坐板”,被迫屈膝坐在硬木板上。他的回乡证被强行没收,五年内不得返回大陆内地。

刘定,当年66岁,退休的香港公务员,早前曾在香港的官校任教。其母于2006年6月6日下午,前往北京广安医院给她长期瘫痪留院的丈夫送饭时遭绑架,与家人失去联络。

当晚,在北京居住的家属及亲人通宵四处寻找其母不果。翌日早上,有十多名公安局和国保局人员到他们在北京的住所非法蒐查,称刘定因在医院附近向居民派发法轮功传单而被绑架,并非法抄走电脑、书籍、光碟,以及她儿子的一些工具箱等。

后来经多方营救,刘定被非法拘留15天后回港。

邓鈜,香港商人、法轮功学员,也是英国公民,于2004年11月13日与深圳法轮功学员欧阳衡湘、孔瑞英和周晓伟被深圳市国家安全局十四处警察绑架。邓鈜被非法监视居住,所谓的罪名是“涉嫌组织法轮功活动”。

林俊卿,当年65岁,于1996年开始学炼法轮功。2000年她和两位法轮功学员从香港一起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拘留一晚后强制递解出境。当时她的回乡证被没收,导致她在大陆年迈的父母亲去世时,她无法返乡奔丧。

曹志仙,年近70岁的曹志仙曾患癌症,修炼法轮功之后疾病痊愈。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他曾在2000年到北京上访,被强行没收回乡证,自此无法返回到内地。

杨云超,香港居民,曾任深圳天建集团监理主任,于2004年11月1日遭绑架,时年50岁。

张志红,女,31岁,香港居民,原深圳人,于2002年6月6日携5岁女儿在深圳一超市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绑架。

陈金树,1999年12月11日,在深圳参加法轮功学员举办的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被吊销回乡证、强行遣返;其妻,香港人,参加了该交流会后,也被吊销回乡证、强行遣返。

竹学业,1999年12月18日,从深圳入海关回香港时遭绑架。

王瑶清(音),女,香港人,2000年3月,在深圳遭绑架;11月4日,被释后,发现其在深圳的房产已被法院非法拍卖。

万正天,香港人,2003年4月,在摆脱中共国安的控制后,经罗湖海关回香港时再遭深圳国安绑架。

周胜,嫁到香港的贵州女子,靠炼法轮功摆脱了缠身多年的癫痫病。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决意去北京上访。其中一次,2000年3月5日,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在深圳被警察绑架,被强行没收回乡证、遣返回香港。

Jenny Lee,70多岁,原名廖蕊兰,1995年与丈夫移居新西兰,原本病痛缠身的她有幸修炼法轮功之后,不但很快所有疾病全消,更能善待他人,与家人相处和睦幸福。

中共打压法轮功之后,她曾4次到北京上访,5次被非法抓捕,在十多处不同的监禁场所先后被关押了共一百多天,深受牢狱之苦和精神折磨;还三次被无理驱逐出境,其中两次被遣返新西兰。

综上所述,香港地区部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因修炼法轮功和向大陆人讲述法轮功真相,却遭到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政法委及“610”的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迫害。

参与迫害以上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是广东省政法委、“610”、深圳市政法委、“610”、国保、派出所。

据明慧网统计,2015年8月底,香港地区已有40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他们通过邮递方式,将刑事控告书及刑事举报书寄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

他们的年龄在30多岁至80多岁间,来自企业界、金融界、商界等行业,也有退休教师及家庭主妇等不同身份背景。修炼法轮功之后他们都身心受益,其中有人修炼了近20年。

其中,廖蕊兰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她说,不是她一个人,而是全中国、全世界人都受江的迫害。江用谎言欺骗了那么多人,所以每个人都受他的迫害。他早该被送上国际法庭了。

曹志仙认为控告江泽民意义重大,大陆当局2015年5月下令“有案必立”,现在就是要让法律发挥作用。她强调:“人犯了罪要用法律处置,不能让你犯了罪就像没有罪一样,继续欺压好人。而且法轮功那么好,使整个社会道德回升,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站出来,要说公道话,起诉这个迫害元凶(江泽民)。”

曹志仙认为江泽民迫害“真、善、忍”,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她呼吁世人展现道德勇气,发出正义之声,支持诉江,法办江泽民应得之罪。

林俊卿表示,家中妹妹也学炼法轮功,因为当地“610”公安不停骚扰,导致妹妹被迫辞工。2003年,妹妹赴港探亲,返乡时遭罗湖海关扣留,无理被非法关押1年。其弟也经常遭到公安和特务的骚扰。

林俊卿强调:“我控告他(江泽民),因为他迫害法轮功,他迫害全人类,中共的报纸、报章、电台,都在诬陷法轮功,作为法轮功学员一定要站出来控告他。”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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