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半冤狱 佳木斯石化厂孙丽彬含冤离世

【正见新闻网2019年07月09日】

“又难受了,喘不上气,一宿没睡。”熬过来之后,孙丽彬常这样诉说,表情淡淡的。

2011年1月26日,孙丽彬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出现双肺空洞结核。冤狱期满出狱的她,在又遭受了中共的持续骚扰、经济截断的迫害后,于2019年3月4日含冤离世,终年65岁。

无奈人生 重获希望

1955年2月出生的孙丽彬女士,是家中的长女,她自幼心地善良,听父母的话,成年后参加工作,是佳木斯市石油化工总厂的总机话务员,一直干到退休。

孙丽彬女士的母亲高淑芬今年高龄85岁了,谈起女儿孙丽彬,老人说,她在我的子女中排行最长,也最为懂事和孝顺,在家族中口碑很好。在她年龄尚小的时候,就体谅父母的艰辛,开始帮助父母操持家务,分担生活重负。

当时,孙丽彬家住在伊春市南岔区,由于是林区,平时的烧火做饭和冬季取暖,都得到山上去砍柴。家里弟妹多,很多家务负担都落在了她的肩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承担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可懂事的她却从未有过怨言。

孙丽彬成年后,也没过上称心如意的日子。孙丽彬和丈夫在一起生活8年后,不得不和他分了手,自己带小儿子过活。生活的艰辛、婚姻的不幸、过度的操劳,使原本就很内向的她越发心事重重、郁郁寡欢。她先后患上了偏头痛、胃病、胸闷、心口疼等疾病,尤其是头疼,一犯病就疼得死去活来,吃药不好使,医院也查不出病因。

1998年的春天,经人推荐孙丽彬开始修炼法轮功,她这才感到从此人生豁然开朗,她认定了“这就是我要走的路”。

修炼法轮功,提高心性,使她脱胎换骨,不仅疾病好转,走路一身轻,不用吃药了,而且积存在心底的阴霾荡然无存,人显得神清气爽、开朗乐观。

在孩子面前,她是位称职的好母亲,无微不至地照料孩子的饮食起居,更能引导孩子按“真、善、忍”的准则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做有利他人、福益社会的好人。

有一年夏天,正在读高中的孩子被急速行驶的出租车撞得飞起来弹到几米高,而后从空中重重地摔在地上,当时就昏厥过去。司机当时都吓傻了,围观的人群中传出惊呼声:“完了,完了,这孩子完了!”过了好一阵子,孩子才逐渐恢复了意识。

看见孩子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爬起来,司机醒过神儿来,赶紧下车问孩子怎么样,要送孩子去医院。孩子却说没事儿,不用去医院。围观的人都说,这司机今天遇上好人了,换别人非得讹上他不可。

司机开车把孩子送回家,执意要留下五百元钱,孙丽彬说什么也不收,并告诉他:“我是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的,大法师父要求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不会给别人找麻烦的,更不会讹你的。孩子自己都说没事儿,那就没事儿了,不会有问题的。”

孙丽彬接着对司机说:“你也不是故意的,这年头挣点钱也不容易呀,你也得养家糊口的,以后开车可得注意了!”那位司机千恩万谢地走了。这件事在当地一时传为佳话。

一次,孙丽彬在楼道里捡了一百多元钱,挨家敲门问是谁家丢的钱,得到了邻居们的一致好评。

在单位里,她工作也兢兢业业,在个人利益上从不计较,不争不斗,与同事相处得十分融洽,是一位让领导放心的好职工,更是一个赢得了同事信赖和尊敬的好人。

在无奈人生的悲楚中,幸遇法轮大法,孙丽彬生前曾认真地跟人说:“没有修法轮大法,我活不到今天,也做不到这样。”

两次进京上访

1999年7月20日,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体,腥风血雨,连宵二十载。众多法轮功学员冒着危险,和平上访讲真相,孙丽彬是暗夜繁星中的一颗。

2000年6月18日,2001年1月8日,孙丽彬两次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4个月。期间,她遭警察恐吓打骂,以及电棍电击。

这之后,中山派出所警察孙宜斌、云峰小区居委会人员经常去孙丽彬家里骚扰与恐吓。每逢“两会”等敏感日,当地公安警察就去孙丽彬家砸门骚扰。

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2年3月6日,孙丽彬在一家药店里讲法轮功真相,被中山派出所警察邵福祥伙同两名男警察拖上“110”警车,在途中还遭警察殴打。

到派出所后,警察们将孙丽彬绑在铁椅子上。邵福祥强行从孙丽彬身上抢下钥匙,十多个警察到孙丽彬家里非法抄家,抢走她的私人物品。

在派出所,邵福祥等警察逼迫孙丽彬踩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孙丽彬不踩;他们就搬起她的脚踩。在反抗中,孙丽彬的裤腿被撕开。

警察还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往椅子上塞,逼孙丽彬坐上去。孙丽彬拒不配合、反抗,他们就把孙丽彬锁在铁椅子上,放在地中央,不让其行动。

此后,孙丽彬遭东风区法院枉判4年。当年,中山派出所所长徐永利直接参与了对孙丽彬的迫害。

“人间地狱”

孙丽彬在哈尔滨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了4年,称之为“人间地狱”。

有这样一段顺口溜,描述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打骂捆绑吊,渴饿憋屎尿,牙签支眼皮,棍子捅阴道,酷刑上大挂,昏了嘴塞药,醒了接着吊……

2002年9月4日,孙丽彬被强行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当天就有七八个警察对她进行强行转化,要她放弃修炼,不许她坐,只能蹲着。警察还指示囚犯轮流打她嘴巴子,从中午一直打到半夜。

狱长丛新见孙丽彬不转化,下令把她关入小号,不让穿外衣;让她坐了三天三夜的铁板凳,手和脚都被扣上,被三个刑事犯看管。

三天后,警察把孙丽彬用手铐铐在冰冷铺板的铁环上,铐了七天。

警察王亚丽还指使犯人折磨孙丽彬,逼她走鸭子步、蹲下蹦、罚站,打她嘴巴子、揪她头发,折磨持续到半夜十一、二点,才让她戴着背铐睡在三楼办公室冰冷的水泥地上。警察就这样折磨孙丽彬折磨了十多天。

2006年初,狱警夏凤英、吕翠君又开始暴力虐待法轮功学员,一直持续到六月份都没停止。这期间,孙丽彬被迫害得最严重。

以李艳平为首的十几个刑事犯首先是毒打孙丽彬,对她拳打脚踢;然后,把她摔按在地上,李艳平抓住她的头发把她脑袋往地上撞,当时她的头就被撞出了包。

李艳平还一拳打青了孙丽彬的左眼,致使孙丽彬头晕、迷糊、恶心、全身疼痛。当时打孙丽彬的犯人太多,把孙丽彬埋压在底下,都看不到了。警察王亚南和张文亚就在跟前看着,不制止。

孙丽彬被打得脸变形,满头是肿包,脑袋发晕,浑身疼痛,血压升到170至180,十多天不能下床。

面对如此残酷的迫害,孙丽彬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维护自己的修炼权利。

2006年2月15日是中共所谓的法律日,说是可以递给律师控告信。孙丽彬也写了揭露迫害的起诉信交给狱警。

至3月3日,包括孙丽彬、徐家玉、王淑霞、赵凤霞、高秀珍、范国霞、王艳波、刘学伟、张峰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们写了控告信。参与迫害的有恶警夏凤英、吕翠君、王亚南、张文亚,犯人有:李艳平、李丽、张秀圆、满运月、陆红、张秀玉。

“五联保”制度

孙丽彬在信中披露,监狱利用“五联保”制度监管法轮功学员,所谓“五联保”实质是四个刑事犯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还有监控笔录,狱警还要在监控笔录上签字。

“五联保”制是五个人一组互相牵制形成一种连坐形式,如一人有错,其他人也将同样受惩罚。狱警一旦施加压力或者扣“五联保”的分,犯人们就将仇恨集中到法轮功学员身上。

在七监区四名刑事犯当着副监区长崔红梅的面,将法轮功学员从二层床上抬起来扔在水泥地上,险些摔死。可是狱警不但没处理犯人,反而给他们评上“先进积极分子”。

2006年3月5日,孙丽彬冤狱结束回家。

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佳木斯市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马春利女士和儿子赵鑫相依为命。2010年3月17日,马春利女士遭佳东派出所孙雷等警察非法关押。得知赵鑫一人在家无人照顾,孙丽彬等法轮功学员前往照顾。

2010年6月22日上午,孙丽彬等法轮功学员陪同赵鑫一起去到佳东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释放马春利。但他们被佳东派出所非法拘禁。

过程中,警察郑庆成一把抓住孙丽彬女士,用力地将她往墙上撞,其他警察蜂拥而上狠狠地将其他5位法轮功学员推到所长办公室中,强迫她们坐下。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打得呕吐。

警察陆景龙和刘德慧则对赵鑫大打出手,将其脖子打出了两条很深的血印。赵鑫在极度恐慌的状态下跑出了派出所。

之后,孙丽彬、赵桂英、卢志英和张淑英等4人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2011年1月5日,孙丽彬被非法关押7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期间,东风区法院使用离间手段,迫使孙丽彬同意辞退北京律师。

孙丽彬女士随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遭到酷刑迫害14个月后,她于2013年5月份开始出现严重的咳嗽现象,被检查出双肺空洞结核。

孙丽彬家人多次要求给她保外就医,遭拒绝。

2014年12月21日,在监狱医院传染病房被隔离关押7个多月的孙丽彬,冤狱期满出狱。
迫害株连家人

中共对孙丽彬的长期严酷迫害,令她的亲人也蒙受经济损失和巨大的身心痛苦,上学的儿子一人艰难地生活,老父过早离世。

孙丽彬的儿子,人品和学习成绩都是一流的。高校毕业后,校方得知其母是法轮功学员,迫于形势的压力,没把留校工作的机会给他。儿子进入而立之年,正与女朋友准备完婚的时候,女方得知他妈妈又被非法抓捕后,与他分手。

孙丽彬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期间,她的退休金被停发、停涨。

2015年5月, 孙丽彬依法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门提出控告,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依法追究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迫害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责令被告对因其行为而受到各种非法处罚的公民公开道歉,赔偿受害公民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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