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妒嫉心的一点浅悟

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9年07月02日】

《明慧周刊》与《正见周刊》近期刊载了一些有关妒嫉心的交流文章,以提醒同修修去察觉不到的妒嫉心。比如《明慧周刊》第910期,文章《与在海外的大陆同修交流》;《正见周刊》第878期,文章《学习〈二零一九年纽约法会讲法〉的点滴体会》。我个人在大法法理的启示下,结合同修的交流文章,并结合自己平时对妒嫉心的点滴体悟,对妒嫉心的一些表现做了简单的归纳与梳理。现与同修分享,以期能够抛砖引玉。

绝对平均主义认为,生命“进化”的起点是相同的,只有通过后天不断地“改造”,才能达到“进步”的“目的”。所以,绝对平均主义诱人向外去求,互相竞争。表现为:

①以己之短,妒人之长。因为很多外物即使去追求,也未必能得到;所以就只有妒嫉了,甚至产生自卑情绪。由于不珍惜自己的长处,一味羡慕他人,导致自己毫无主见,容易随波逐流。
②以己之长,轻人之短。争强好胜之人,容易居功自傲,瞧不起别人,盲目自大。
③对自己的过失,文过饰非。不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相反,神传给人的理念是,生命受造之初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而且各有不同的生命特点;众生应该珍惜、保守住自己的先天原(元)有。这种理念是谦卑、内守的,与人无争竞。在世间表现为:
①以己之短,敬(或学)人之长。因为别人的某些“天赋”,自己靠后天的“学习”,是学不来的;所以就只有“敬佩”,并且坦然的“谓己不能”。

元代吴亮在《忍经》中记载,北宋元丰二年探花——陈瓘,为人谦恭和蔼,不与人争高比低。与人交谈议论的时候,总是夸奖别人的长处,即使看见别人的短处,也不当面指责,只是稍微暗示一下,让他知道。大多数的当事人回去以后反省觉悟,对自己的过错感到惭愧,同时对陈瓘的雅量和善意深为佩服。陈瓘对年轻人的一言一行,只要稍有可取之处的,就广为赞誉传扬,并声称自己做不到。从中可以看到,古人与物无竞,内秀重德。孔子也讲:“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看见德行高尚的人,就要想怎样努力提升自己的德行;看见德行有污点的人,就要反省自己是否犯了同样的毛病;若能做到如此,便能使自己逐渐走向德行完美的境地。

②以己之长,助人之短。台湾青年守则中有一句“助人为快乐之本。”在群己关系中,讲究“互助”、“为他”、“替别人高兴”。同时,在听到别人对自己的一些赞美之辞以后,不要沾沾自喜、张扬显示,因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文章本天成,偶然得之而已”,切莫“贪天之功,以为一己之力乎!”对此,《正见周刊》第640期,《去除“贪天之功”的人心,根除自身存在的党文化因素》一文中有详尽的讨论。

③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后,闻过则喜。因为“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人们常说“取长补短”,对于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是要努力改進,希望日臻完善。但是,别人的某些长处,如果只从表面上学,是学不来的。例如,《正见周刊》第879期(2019年6月25日),交流文章提到,有老同修,背法时整个身心溶于法中,不抱任何有求之心,不注重速度,历经数年,背完一遍《转法轮》。背法后,能时刻保持慈悲、祥和的心态,能为他人着想;在任何情况下,在讲真相救人过程中,都不与人争斗,不惊不燥,无怨无恨,善意对待一切人。有媒体同修,平时重视学法、炼功、发正念,写文章站在救度众生的基点上,为他人着想,考虑读者的接受能力。写作时“灵感”源源不断,下笔立就,用师尊与大法赋予的智慧,完成助师救人的本分与天命。从中可以看到,同修精進实修,做到“修在自己”;而好的效果,源自师尊的加持,正是“功在师父”,令人心生敬重与感恩。而生命也只有在同化大法的返本归真过程中,才能逐渐升华,才能逐渐去除后天污染的私心与妒嫉心。师尊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讲:“生命之所以能够偏离法,生命能够从高层次上掉下来,就是他们有了这个私心。人类有私心的原因在人的思想中有了许多后天形成的不好的观念造成的,实际上是思想的污染。那么更高层次上的神他是更纯洁、更圣洁的。”

“修炼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洪吟二》〈无阻〉)师尊在经文《精進要旨(二)》〈路〉中讲:“学法修炼是个人的事,但是往往有很多学员总是把别人作为榜样,看别人怎样做,自己就怎样做。这是在常人中养成的不好的行为。作为修炼的人,没有榜样,每个人所走的路都是不同的,因为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各种执著心的大小不同、生命的特点不同、在常人中的工作不同、家庭环境不同等等因素,决定了每个人修炼的路不同,去执著心的状态不同,过关的大小不同,所以在表现上是很难找到别人给铺好的路,更不可能搭上便车。”《明慧周刊》第910期,《天目所见:清除邪恶大决战》一文中也提到:大法弟子来源于不同的空间,具有不同种类的神通和法力;众大法弟子用不同的方式除恶,自己本质的生命特点展现出来,那真是玲珑万千,都是创世主的造化。

以上是个人近期对妒嫉心的一点浅悟,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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