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害过命,今身被找到,也得还命!(三文)

慧勉 整理


【正见网2019年06月21日】

一、前身害过命,今身被找到,也得还命!

宦官鲁思郾的女儿,年已十七。一天,她正要临镜梳妆,镜子中忽然出现一个妇人,披散着头发,光着脚,怀抱一个婴儿。她回头一看,那妇人正在身后,于是,她惊恐倒地,很久才苏醒。从此以后,她天天见到这妇人,时间长了,她家的人,也都看到了。

鲁思鄙问那妇人是何缘故而来?,那妇人答道:“我原来是扬子县村民的女儿。有一年建昌县录事某人因事到扬子,便聘我作为侧室,而正妻就是你现在的女儿。过了一年多,我生下来这孩子(指怀抱中的婴儿)。后来录事到旁县,你女儿就把我扔进井中,连同这孩子,一起用石头填死,骗她丈夫(建昌县录某事)说我逃走了。我正向冥府诉讼,你女儿就死了。现在,你女儿虽然是后身,也应该偿还我的命!”鲁思郾派人驰马到建昌县调查,那录事虽然老了,但还活着。证明鬼魂讲的是真话。

鲁思郾的女儿,虽是后身,但其前身害过命,今身被找到,也得还命!

按照鬼魂所说,掘开井,果然发现了骸骨。鲁家用各种办法厌禳,都无效。这女儿后来嫁给了一家姓褚的人,鬼魂闹得更凶了。她旦夕惊悸,直至死亡。    

二、鄂州小将作恶,“遇异象”而死

鄂州小将某,本是农家子弟,当官以后,想攀结豪门,便与妻子商量省亲,和她一起回娘家,而在路上杀死了她,把尸首抛到江边,还杀死了同行的婢女。然后他奔跑到妻子的娘家,号哭着说妻子被强盗杀死了。人们也没有怀疑。过了几年。他到广陵出差,住在旅店中,见到一个妇人卖花.酷似他杀死的那个婢女。等到走近,果然是那婢女,见了自己便拜。他问:“你是人是鬼?”婢女答道:“是人。当年为贼子所击,幸而不死。苏醒以后,遇到个商船,借乘船东下,现在就住此地,和娘子卖花为生。”他(鄂州小将)又问:“娘子在哪儿?”道:“在附近。”小将就随婢女同行,进入一个小胡同,指着一间很简陋的屋舍道:“这里就是。”婢女先进去,过了一会儿,他妻子才出来,相见悲泣,备述艰辛,小将也恍惚不知是怎么回事。俄而摆设酒食。又领他进入内室。女的侍从们,已经给摆下酒食,都喝得烂醉,到了傍晚,鄂州小将还不出来,男侍从们稍稍向前窥视,寂若无人,便径直进入室内,只见鄂州小将已化成白骨一具,鄂州小将的衣服被撕得稀烂,血流满地。

男的侍从们问起周围邻居,邻居们都说:“这宅子,已经好久没有人居住了。偶而会出现异象。”

鄂州小将作恶,“遇异象”而死。鄂州小将妻子和婢女的魂魄而复仇雪恨。这也是弱者向强徒报冤复仇的一种办法。   

三、金卮死后,现尸报仇

蜀州青石镇陈洪裕的妻子丁氏,因为妒嫉打死了婢女金卮,将尸身悄悄埋在家中,然后在通衢大道上贴榜文,说婢女金卮逃走了。

过了一年,她家(陈洪裕的妻子丁氏)迁居夹江。因为夏天洪水暴发。冲毁了青石镇的旧居,被打死的婢女尸首出现,容貌不改。青石镇的官员将具状,报告州里,州里的法官追审、招伏,依法处死了丁氏。然后,那尸首一夜之间,就腐烂了。
    
(均据宋代《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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