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法轮大法辩护

大法弟子 无存


【正见网2019年04月23日】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取缔,以“邪教”之名镇压至今。同时,中国大陆不断有信仰、传播法轮大法的公民被指控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苛以刑罚、劳动教养或关进洗脑班。

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笔者就按中国大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    从法律上看,法轮大法不是邪教

信仰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其正邪也不是世俗权力能说了算的,因此信仰自由才是公理。江泽民们非得管,诸位就看看中国的法律吧。

(一)    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大法是邪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之前没有,二零零零年五月发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也没有。尽管它认定了十四个邪教组织,并没有法轮大法。在此之后,再没有追加认定。所以,就现行法而言,法轮大法不是邪教。

(二)    江泽民无权认定社会团体、组织性质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问,首次称法轮大法是邪教,此乃法轮大法“邪教”污名之始。但是,江泽民说的算吗?
第一,    如果江泽民以国家主席身份说的违法宪法。因为宪法没有赋予国家主席这项职权(请看宪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在民主法治社会中,公权力是受限制的,有“义务推定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授权的事项,公权力主体不能擅管。管了就违法,就侵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江泽民以国家主席身份信口开河,越权违法,至少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权,法轮大法的名誉权。
第二,    如果江泽民是以个人名义说的,那就跟笔者说“共产党是邪教”一样,没有任何约束力,当然不能作为定性办案、决策的依据。而作为普通公民,我说“共产党是邪教”,是我的言论自由;而江泽民作为国家主席必须出言谨慎,以个人名义也不能想说啥就说啥。他连这点道理都不懂,怎么当国家主席?他就想为所欲为,中国交给他管,不麻烦了吗?

(三)    有公诉人说(如顾金萍案)“两高”有内部通知,说法轮大法是邪教。这个“内部通知”对于圈外人来说,有没有还很难确定。但是,即使有,也不足为据:
第一,    它未公布,即使是司法解释,也不能进入现行法体系,不生效。
第二,    依未公布的“内部通知”办案,那叫“言之未预,不教而诛”,蛮不讲理,危害正义和秩序。
第三,    依未公布的“内部通知”办案,黑箱操作,是弊政,危害制度文明。

(四)    是类推吗?类推是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按最相似的条文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法制史上,只有纳粹德国、前苏联、一九六六年以前的中国等极少数国家的刑法有规定。因其危害人权,一九九七年中国修订《刑法》时取消了。确立了“罪行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中国《刑法》分则和后续九个修正案,都没有明文规定,在取消类推制度的《刑法》面前,中国司法当局凭什么追究、制裁?江泽民们凭什么取缔镇压?中国还有法治吗?还有人权吗?

综上所述,所有称法轮大法是“邪教”的都于法无据。法轮大法是正教。法轮大法的出版物,不论教义也好,宣传品也好都不违法。国务院新闻出版署一九九九年颁布的查禁法轮大法出版物的法规违法,侵犯公民的出版自由权。二零一一年该总署50号令废止前述规定是纠错。法轮大法出版物不再被查禁,公民可以拥有并传播。江泽民们不能继续将法轮大法出版物作为公民违法,甚至犯罪的证据予以收缴,并据此给公民定罪。至于二零一七年“两高”有司法解释授权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邪教宣传品”一事,与法轮大法无关。法轮大法不是邪教,其宣传品当然不是“邪教宣传品”完全不在其认定范围,没必要认定。其非要认定,不过是欲加之罪而已。以“莫须有”罪名,行枉法追究之实,是践踏人权和法治,为文明社会所不齿。

以上足以证明:第一、法轮大法不是邪教;第二、中国大陆有因信仰、传播法轮大法,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的公民,都是冤枉的。

二、    从事实上看,法轮大法也不是邪教,事实胜于雄辩。

(一)    看看法轮大法出版物都说明了什么

目前,李洪志先生的著作有四十五本。其中《转法轮》被译成四十二种文字出版,在全球广泛传播。网上全部免费下载,朋友们可以自己看。看看有没有江泽民们所说的“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只言片语?看看是不是在教人修真善忍,修成无私无我,先她后我的好人?

那些妖魔化法轮大法的人,除了别有用心的,被骗的,一定是没看过《转法轮》的。看过的,炼不炼说,没有不说好的。

至于大法学员创办的网站、周刊、报纸、电台、电视台、演出团体等等或传播传统文化,或洪扬大法,或交流修炼心得,或适时报导大陆迫害大法弟子的情况或报导海外大法弟子证实大法的盛况,都在言论自由范围,且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从未教人为恶、作乱。

(二)    看看社会影响或效果

1、    修炼者身心健康

一九九二年法轮大法一经洪传,就好评如潮,炼功者很快上亿。几乎每个人身心都有大的调整改善。笔者母亲“七•二0”以前,曾学法炼功,身体很好,而且一周识字,能读《转法轮》。“七•二0”以后,怕连累儿女,就不敢炼了。她七个孩子及各自配偶多在职场上得意。二零一三年八十五岁重新炼功,虽然只炼静功,不到十天,老人家弯成近五十度的腰杆直了,拐杖扔了。原来她平视只能看到别人腿肚子、腰部以下,现在能看到后脑勺了。不知不觉中血糖正常了,打了十五年的胰岛素停了。脸上、胳膊、手上层层叠叠的老年斑淡了,少了。邻家七十四岁老太太炼功半年,月子里受风,强直疼痛三十七年的左腿好了,能正常走路了。而六十五岁的笔者,修炼大法二十多年,精力超过二十岁的人,皮肤好的像是几岁的孩子,见者莫不惊讶。再看看每年世界法轮大法日“5•13”征文吧。一篇篇亲身体验,说“生死人,肉白骨”都不为过。也许您觉得玄。我提醒您注意呦,人类的智慧有限,可别用当下人类对宇宙、生命尚不足百分之五的不确切认识,去否定那百分之九十五,以至更多。别被无神论一叶障目。

修炼人不仅身体好了,道德也升华了。人人按真善忍标准做人、做事不,在单位兢兢业业,不计较不耍滑;在家里任劳任怨,不放肆不强势;邻里之间谦让和乐,岁月静好。当时人大副委员长乔石有过考查,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有过调研,媒体多有赞誉,公安部、气功协会都有过褒奖,都认为“与国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值得推广。世上还有比法轮功正的教吗?

2、    拯救中华传统文化

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只有文化和历史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才活着。中华文化从清末民初开始式微,到一九四九年中共当国后,则以“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之名,抛进了历史垃圾堆。(旧的就是不好的吗?)“中华民族成了一个没有民族文化的民族”(北大湯一介),“十三亿中国人皈依了一个十九世纪德国老人的学说”(中科院资中筠)。“而没有民族文化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北大湯一介),中华民族危险了。这二十几年,国内外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在艰难的致力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传承。而影响最大、最有成效的是法轮大法洪传和上亿修炼者的身体力行。儒、道、佛都从不同层次倡导“真善忍”,离开真、善、忍儒道佛就没什么可学、可修的了。“真善忍”是传统文化的精髓,与中华民族血脉相溶,只有“真善忍”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光大,中华传统文化才能复兴。只有中华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民族才能复兴。在拯救中华民族,回归传统方面,法轮大法功不可没。

3、    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早在二十世纪末,李洪志先生就应邀去海外传法了。现在法轮大法已洪传到一百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惠及四十二个语种。神韵五大艺术团十数年世界巡演,盛赞不衰;数千人、上万人的全球法轮大法法会连年召开,盛况空前,以传播真善忍为宗旨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遍布世界各地;电视、广播、报纸、出版社等传媒风生水起。了解法轮大法,看过神韵演出的人们无不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普世高瞻而折服、叹服。许多国家的众多城市设“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周”;李洪志先生收到各国各级政府、民间组织三千五百多份褒奖或支持信函;传统年节、李先生华诞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问候、祝福,每每以数十万计。当今世界谁有如此尊荣?大法红传使中华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远超盛唐时期。这说明什么?说明法轮大法好,说明真善忍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是传统的,也是永恒的。如果中国政府支持法轮功,不说自己少了多少麻烦,在中外文化交流合作上不比烧钱又惹猜忌的孔子学院好太多了吗?

给法轮大法以荣耀与尊重的国家或地区的政党、政府、民众不傻也没醉。江泽民们放下一己、一党之私,别做意气之争,睁开眼,用理智认真的看一看,想一想,别背离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独走独木桥了。那样没意思,也不安全。

4、    帮江泽民们纠错、善后

有些人不理解炼功人上访、控告、讲真相等行为。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一些炼功公民去中央政府、信访局上访,去人大、政协、公检法提批评、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包括控告江泽民,都是在依法行使公民的发定权利,没有错。一些炼功公民去天安门广场、去街市、去地头向路人将真相,发资料,讲的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讲的是“1400例死亡、自杀”是编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    ,自证法轮大法和李洪志先生的清白,劝人们远离邪恶也没有错。没有人像中共当年那样煽惑民众组党建军,推翻政府。并不妨害稳定和秩序。

中国人崇尚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修炼公民有前述举动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不是江泽民发起这场人类历史上最不讲理、最不人道的大迫害;如果不是江泽民栽赃陷害、妖魔化法轮大法、危害人类良知、文明到了不制止、不纠正、不行了的地步;如果不是正常沟通渠道不畅,不给炼功公民任何讲理、辩白的机会,还动辄 、关、罚、虐;如果不是在江泽民们制话语权的严格监控下,媒体违反客观、中立原则与江泽民们保持一致,只传播其一种声音,炼功公民不愿意、也犯不着冒生命、自由等危险,搭那么多时间、节衣缩食去做那些事。

炼功公民在依法行使、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是要以自己的方式敦促江泽民们反思、自省,迷途知返,及时纠错;也是在帮江泽民们善后。有炼功公民坚守真善忍,岌岌可危的中华传统文化才不至于再受伤害;有炼功公民的维权行动,中国的人权状况才得以不继续恶化。如果炼功公民任其宰割会什么样?同时也迟滞了中国社会由法治向人治的倒退。

综上所述,事实表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正教。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三、    谁在危害社会、民族乃至人类

这是一个不容忽视、逃避的问题。再看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上亿炼功公民信奉真善忍,闲暇时安静的学学法,炼炼功,危害啥了?“四•二五”面对不法侵害,炼功公民和平上访,井然有序,危害啥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以后,祸从官降。面对残酷的、非人的迫害,炼功公民仍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理性的、依法的、善意的讲真相,没一人有过激行为。用自己真善忍的德行去感化加害者,去开解不明真相的人,危害啥了?

再看看江泽民们做了什么?也许恨令智昏,妒致眼浊吧。上亿善良守法的炼功人竟成了敌对份子。江泽民疯狂叫嚣;“三月内消灭法轮功”。命令对法轮功“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能说这种话的,是民主法治时代的国家领导人,还是专制残暴的君主?亦或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不言自明。从此上亿炼功公民遭受非法追究,中华大地血雨腥风。有多少人被停职反省,强制悔过转化,精神接受摧残?多少人被抄家、掠财、下岗、拘留、非法管制、劳动教养、判刑?有多少人遭酷刑、奴役、活摘器官、虐杀?多少人被迫离婚、流离失所?多少人被追缴扣发退休金,生活无着?多少未成年人失护,老人失养?多少人被株连,当兵、上大学、晋级升职无望、出国受阻?又有多少人、多少家庭在长达二十年里生活在恐惧中?保守估计也得二、三亿人吧。而家里没有炼功人的,面对如此血腥残暴的江泽民们,那心里那日子能好过吗?另外,二十年迫害,旷日持久,浪费国家多少财政资源,多少民脂民膏?误了国计民生多少大事?谁在危害社会、民族乃至人类?谁是邪的、恶的?事实面前,一目了然。

江泽民们的倒行逆施已不是一国一族之祸,远远突破了人道、文明底线。难怪三亿两千多万民众退出邪恶的党团队组织,难怪二十一万公民起诉江泽民,难怪全球三十二个国家或地区二百七十八万人联署举报江泽民犯反人类罪,难怪中国人权问题在国际上广受诟病,难怪中国政府没有朋友,全世界到处花大价钱也买不来好。

一百年来,共党幽灵走一路杀一路,到一处杀一处,不心痛、不手软。苏联、中国、朝鲜、柬埔寨等等,没有例外。尤其中国这个幽灵夺舍附体,窃国掳民,破坏传统,谤神欺善,以售其奸。中国人谁也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放任下去,难保下一个受害人不是你。是时候与江泽民及其邪党做个了断了,退出其邪恶的党团队组织,不为它站脚助威,不被它牵连替罪,是最明智、最负责的选择。

相信善恶有报必有时,等待江泽民们的只有天怒人怨神罚。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