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学《贞观政要》笔谈(三十):圣人依法断案 重在拯救人心

刘如


【正见网2019年04月01日】

接下来,我们看第二第三段。魏征以孔子的认识、舜帝的做法来进一步劝导唐太宗莫忘德才是治国之本。也就是说,魏征讲道德为本,法制为辅的关系,为的是推行孔子教导的来自上古圣王的治国之道。

我们会发现,这本讲治国要领的帝王教科书《贞观政要》,无论在哪个角度,无论涉及到何种政务,无一不以德作为核心,所有政务,讲的就是“为政以德”。因此贞观之治获得千古辉煌,要诀就是实践了圣人的教导。靠的,就是一个德字。这就是该历史书的作者要传达的要义。他要培养的,是懂得道德教化的圣君。以此达成归正人心,天下太平的目的。此为古代儒生著书写史的根本目的,是读书人最大的使命。

原文第二第三段

故《潜夫论》曰:“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末生于本,行起于心)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

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后任咎繇以五刑也。

大意:

所以王符(东汉思想家,文学家)在《潜夫论》(据《后汉书.王符传》,王符著书目的在于“以讥当时失得,不欲章显其名”,故题曰《潜夫论》,意思是著书不求名声,只求实现读书人的志向,导正国家,着写正论,针砭时弊。因此将自己看作不为人知的潜夫)中写道:“帝王治国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了。百姓有自己的天赋善良的本性、情感,以及由此化生的行为、习俗。本性、情感是根本;化生的行为、习俗是枝节末梢。(末梢生于本性,行为起于内心)因此圣明的君主治国,崇本抑末,归正理顺原本的心性,从而以此矫正他们的行为与习俗。百姓本性一旦理正,变得纯正,那么奸邪之念就不会产生,也无处可存了。行为习俗也就自然发生好的变化了。

所以有着上上智的圣人,治国无不关注教化民心,所以圣人孔子说:‘听诉讼断案,我也不过像其他人一样,本着民心本愿,以公道处事,令其和睦相处,使得他们都能体谅别人,善待彼此,最后达到没有矛盾,不再发生争执,没有了诉讼的目的。’因此君王应该用礼去教导百姓,使他们本性淳厚,同时明白他们的心愿。百姓懂得相互爱护,坚守仁义之道,那么就不会彼此伤害、怀疑、发生争执。这些都不是刑罚能够办得到的,只有依赖教化之功。圣人崇尚道德礼仪,轻视刑罚,所以舜首先命令契推行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种人伦道德的教化),之后才让咎繇设置了五种刑法。

孔子断案  治罪不是目的

这两段,都是魏征引述东汉政论家王符在《潜夫论》“德化”这一章的论点而来,虽然不是原文一字不变的引述,但大体意思和文句都在,因而原文用了双引号,由于三四段还是引述的文字,因此这里的二三段的引述,并未结束,只有开始的双引号。特此注明。

既然第一段已经立下论点,让太宗治国向上古圣王学习——以德为本,推行仁义,法律为末,无法根治,只能作为德的辅助。那么接下来这两段话,就是以东汉的政论家论德为本的论述来进一步劝导太宗,圣人都是这样做的,突出孔子以德用法的教导后,再讲到舜帝的具体做法。

我们看魏征,从法律的角度讲治国,处处启发太宗不忘德为核心。他虽然引述的是古人的论述,但是目的在于突出王符引用的孔子的话。这句“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出自《论语 》的“颜渊篇”,很明显,魏征是用圣人孔子如何看待诉讼,如何用法律断案的教导,来证实法律不过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根本目的是让百姓醒悟先天善良的本性,本性一出,自然知道是非,也就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了,也就是说,孔子断案,并非仅仅拿出法律的条文来指控谁谁犯了哪条法律,因此断定谁触犯刑法了,要如何治罪,就完事了,而是要告诉诉讼双方,以至于观看断案的百姓,为何国家会立下这样的刑法,触犯法律的人为何是错的,让大家懂得做人的道德规范,有廉耻之心,达到悔过向善,奉行仁义,不再挑起争端,彼此亲善和睦的结果。孔子断案,用法,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启发善念,救治人心的结果。并非以治罪为根本目的。

“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在《论语.为政篇》,孔子还说到了这样一句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完整地道明孔子对德与法治国的认识。

道之以政,就是用政府发布的政令来治理人民。齐之以刑,就是用这些刑法等法律来使人民惧怕惩罚或者受刑而不得不遵守国家的管理,让他们守规矩,不敢为所欲为。这个政令也好,刑法也罢,都是以强制的办法让人们服从管理。虽然有一时的效果,但是,他犯法的心,做坏事的心,并未得到改变,那么就会导致“民免而无耻”,意思是一旦免受刑法制裁,一旦能逃脱法律,就象今天说的,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一旦辩护成功,让自己脱罪,免于刑法,过后,他更加肆无忌惮,根本不会为自己的罪恶反省改正。毫无廉耻之心。只要能钻法律的空子,谁都不会以罪恶的行径为耻了。孔子讲的一针见血,道明了法律无法从根本上改正人心。

那么高明的做法,就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要教育百姓做人的道德,然后再以具体如何才能遵循道德来做人的礼,来规范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一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彼此敬爱扶持,懂得各自遵循的做人的道理,自然就有了廉耻之心,一旦不符合这些德行,谁都看得到,就能分辨对错,对他再用刑法,他们也会甘愿受罚,自己知道背德,百姓才能从中受到教育,进而归正自己的言行,重新做人。这才能获得真正的太平。

所以,魏征借助王符将孔子的教导首先托出,然后告诉太宗,上古圣王舜帝,以仁孝著称,他早就为后世亲身实践出了这样治国的成功典范。这些帝王,都明白如何以德用法,都是以人伦道德的教化为本,然后再制定刑法作为辅助。

那么,有人会说,那既然孔子讲仁义道德,是否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呢?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出现孔子讲诉讼的教导了,就不会也运用法律来断案了。关键在于,你是想去救人心,还是仅仅在机械地以治罪为根本目的。魏征接下来,在三四段,就会明确道明立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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