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才是“扫黑除恶”的重点!

石铭


【正见网2018年12月18日】

——中共假借“扫黑”之名行迫害之实

据大纪元2018年11月29日讯:通过查询明慧网资料,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1月份至11月29日,中共对5名以上法轮功学员的集体绑架案件高达72起,9人以上的集体绑架案有25起,绑架人数的总和超过920人。

集体绑架案例多发生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省份,及潍坊、哈尔滨、长春、大连、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

特大绑架案有:4月至5月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前在山东潍坊市有15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8月22日至23日,在辽宁省有涉及十个城市的警察非法抓捕了近40名法轮功学员;2018年11月9日,在哈尔滨、大庆有119名学员被绑架。

这些集体绑架案的特征与黑社会的性质无异,在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公、检、法按事先预谋的方案窜通一气各司其职,从绑架、关押、起诉、审案、判决都是预谋好的,甚至程序都是走走过场。所以律师再怎么有理有据的作出无罪辩护,公诉人在法庭上再如何被辩护律师驳斥得理屈词穷,都不影响判决结果。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在中共极权的国度里,真正的绑匪是中共自己,遭受绑架迫害的是任人宰割的百姓。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和法律,公检法等机关都成了实质上被绑架对象。法庭——这个严肃神圣的惩恶扬善的“公堂”在中共的手里变成了欺压良民的场所,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的标准是颠倒的。

6月9日到10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青岛召开。山东省各地“610”如临大敌,在峰会前的3个月,就开始监控法轮功学员。仅潍坊市,4月到5月期间,至少有156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3月27日下午,潍坊市政法委书记孙起生在潍坊市电视会议上公开诬蔑、诽谤法轮功,煽动仇恨。之后,潍坊市当局大面积恶意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11月9日,中共在哈尔滨和大庆两地绑架了119名法轮功学员。此次绑架行动是黑龙江省公检法司部门合谋的,警察拿着名单挨家绑架。哈尔滨市至少有72人遭绑架,其中55人仍被非法关押。大庆市至少有47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天被抓。

9日早上8点左右,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国良家绑架了刘国良、王凤兰等6名六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警车把他们拉到松北公安分局后,对他们非法审讯,并非法抄家。

2018年10月10日,吉林省以省、市、区联署的名义,发布了一个所谓“扫黑除恶”的公告;两天后,由长春市公安局国保联合各区国保、辖区派出所直接绑架法轮功学员。10月12日,长春市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不修炼的家属遭到绑架。

8月22日至23日,辽宁省涉及十个城市的警察非法抓捕了42名法轮功学员和4名家属。据称,此次绑架是辽宁省公安厅督导的“专案组”联合行动,同时在各市多个部门配合出警,突击实施非法抓捕、抄家、抢劫等犯罪行为。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本市三区的四十来位法轮功学员。

6月7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鲁风贤、杨秀丽等1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9月底,宁夏吴忠市大约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11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1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明慧网消息,山东德州市庆云县36位法轮功学员十一月十八日被绑架,有几个老年学员回家,大部份被非法关押在山东德州看守所和拘留所,也不让家属见人。

中共《刑法》第239条规定,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它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然而中共利用“敲门行动”和“扫黑除恶”的名义,把“绑架”肆无忌惮的用在了法轮功学员的身上,甚至包括七八十岁的老人及不修炼法轮功的家属。

据明慧网报道显示,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中共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为4483人。遭中共骚扰人数为3973人。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三年合计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3105人,2017至2018两年被中共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达1704场。这些无辜遭中共非法骚扰、绑架、关押、冤判的人,没有丝毫触犯宪法及法律的嫌疑,只是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

中共以“敲门行动”和“扫黑除恶”的名义肆意骚扰、绑架、关押、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恶劣行径,给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灾难和痛苦,加剧了法轮功人权的恶化,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人权日刚刚过去,中共政权就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黑社会组织,中共不除,世界人权的恶化状况就不会得到改善,中共才是“扫黑除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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