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会打击强摘器官法案通过第二轮辩论

【正见新闻网2018年12月13日】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加拿大国会通过“打击强摘器官法案S-240”二读的第二次辩论,进入委员会。

S-240法案涉及两方面法律:一个是刑法,即将在海外获得未经许可器官的移植接受者视其为刑事犯罪。二是涉及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即不接受参与过非法器官交易者作为移民或难民进入加拿大。

S-240法案——针对中共强摘器官撰写

将S-240法案引入国会的保守党国会议员加内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当天的辩论中说:“我们奉行立法的原则。S-240是10年来关于打击强摘器官的第四项法案”。“凭良心而论,加拿大不能认同未经本人同意的贩运和摘取人体器官, 我们应该在这一基本人权问题上采取明确和道德的立场。法律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委员会需要制定。”

“现在让我们在二读时采取明确的立场, 将其送交委员会,从而向前推进。”

作为国际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的新民主党(NDP)国会议员Cheryl Hardcastle在辩论中说,“黑市器官摘取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事实上,S-240号法案是议会许多类似法案的第四次重述。这些法案主要针对中国器官强摘的可信和骇人听闻的报导而撰写的。”

“国际人权小组委员会多次研究中国的器官强摘问题,并至少发表了两份长篇报告和一些声明。报告引述可怕的例子讨论了中国国内建立的一个器官强摘产业。”

 “中国器官强摘产业伴随对法轮功的系统打压”

Hardcastle说:“在我们的小组委员会中,我们听说,虽然中共政府的官方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大约有1万次器官移植,但实际上每年的器官移植数量可能高达6万到 10万次。而中国器官强摘产业主要受害者是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我们小组委员会在2016年11月3日听到的证词,中国的器官强摘产业是伴随着对法轮功的系统打压发展起来的。”

她表示,新民主党支持S-240法案,“因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器官贩运。我们认为,必须确保大量(等待)器官移植的加拿大人不会无意中助长这一可怕罪行。”

新民主党呼吁跨党派合作,以确保S-240法案迅速获得通过,并最终重视这个问题。她表示,除了支持这一举措外,还应做更多的工作,鼓励在国内进行合乎道德、安全的器官捐赠。

她说:“二战后,世界试图确保对人类的屠杀行为‘再也不发生’(Never Again)。器官强摘和贩运的现实令人作呕,我们必须制止。加拿大必须采取行动,从通过S-240法案开始。”

S-240防止加公民在国外侵犯人权

国会议员Jamie Schmale在辩论会上说,“该法案将把接受未经本人同意而攫取其器官定为刑事犯罪。这个问题在道德上是明确的,我想所有发言者都同意这一基本想法。”

他说:“我们应关注非(加拿大)公民的基本人权,并应设法防止加拿大公民在国外侵犯他人的人权。”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有人在一个器官摘取很常见的国家接受身体健康人的重要器官,并且提前被告知器官可以移植,那么绝对清楚的是,在病人允许的时间里,有人正在被处决,为获取器官。

他建议,对一些细节有疑问但同意一般原则的议员,应在现阶段尽快通过这项条例草案,“以便我们在委员会阶段作出任何必要的修订,并确保条例草案在下一届选举时成为法律。如果自由党进一步拖延阻碍了本届议会的立法进展,那么我们就必须在下届议会时重新开始。”

他表示,如果S-240通过, 医生可能会有更好的机会说服病人尝试器官移植旅行之外的方式。很难想像,在了解到这些新的刑法规定及合理的检测概率后,一个病人会继续执行他原来的计划进行移植旅游。

Len Webber议员在辩论中称,该法案第240条要求,对器官移植旅游保健专业人员需通知指定当局进行调查。任何被认定违反这些新禁令的人将被判处最高14年的监禁。

他遗憾地表示,过去10年中,在打击器官摘取和贩运方面,国会“说得多做得少”,他提醒,“现在是我们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了。在我们采取积极步骤制止器官贩运之前,这种做法每年将继续使数千人受害。”

新民社党国会议员(Murray Rankin)在11月20日的第一轮辩论中表示,类似的法案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支持。加拿大在这方面落伍了。欧洲委员会“打击贩运人体器官”公约,议员提出跨党支持的倡议已经很多年了。“在我看来,现在是加入欧洲和其它国家一起遏制非法贩运人体器官祸害的时候了。”

法轮功见证人现身国会作证

因信仰遭受迫害的工程师何立志,在11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忆说,一个武警曾恶狠狠地喊“炼法轮功的不是人”。

他说,在中国的经历和见证的暴行使他意识到,这不只是一个明显荒谬的说法,而是一个可怕的对法轮功学员非人化对待,以致肉体上消灭的指示。

国会议员Borys Wrzesnewskyj十年前曾推出类似打击强摘法案。

自由党国会议员鲍里斯(Borys Wrzesnewskyj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非人化,“然而,正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的身体部位和器官才有了金钱价值。”

“这几乎就是我所说的国家支持的(人类)自相残杀——用人体器官和身体部位获取利润。今天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令人深恶痛绝。”

鲍里斯表示,所以在10年前提出类似法案,也是从修炼法轮功的加拿大人家属了解到的“关于所谓人民解放军医院正在发生(活摘器官)的令人心痛的事”。“这些被强摘的器官大多都卖给了西方富人,攫取巨额利润。”

中国劳教所中可疑的“体检”

北京法轮功学员甘娜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后于2004年辗转来到加拿大。在2006年活摘器官事件被揭露后。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忆起2001年时在劳教所被体检的经历,感到后怕。

她说:“当时被关进去的时候,只有5-6个人是吸毒或其他犯人,而绝大多数都是法轮功修炼者。我们被强迫工作10多个小时,狱警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待。可有一次却突然“关心”起我们的健康了来,要给我们体检,我当时特别不理解。记得那时我们的手一个挨一个被拷在一起,持枪的狱警把我们带到公安医院,验眼睛、抽血验血,做心电图、验尿等全面体检。”

“2001年9月,在我出狱的前夕,记得当时有一些被选出来的法轮功修炼者被从监狱中带走去外面验血。后来联系起来想,感到后怕,这些被选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肯定是为了充当活摘器官的匹配供体。”

还有一件事也令她记忆犹新。她回忆说:“2000年,我接触到一个来自新疆的法轮功学员,她的丈夫和儿子在来北京上访时被关押,后来不知去向。两年以后,她通过电话和我联系,她说至今没有任何关于丈夫和儿子的消息、生死不明。”记得当时大量的来自外地的没有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都被编了号,最后就消失了。

来自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刘海宽,现近70岁,原是东北一企业副总,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获得身心健康。他是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之一。因不放弃信仰,他被开除工职,后遭绑架和非法判刑冤狱2年多。刘海宽证实,他在狱中曾遭遇过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被多次可疑的“体检”。

国会议员呼吁立法 十年坚持不懈

自由党国会议员鲍里斯特别提到,10年前他提出这一法案时,多数加拿大人为此感到震惊。调查表明,被强摘器官的受害人大多来自众多良心犯等弱势群体,都是西方富有者猎取器官的对象。而法轮功修炼团体是遭受迫害人数最多的。“对此,与我们联手合作的经验人士掌握了这个黑行业的第一手证据。”

11月20日,部分法轮功学员在国会山外支持S-240法案。

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活摘器官调查员,大卫-乔高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提到,他和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关于器官掠夺事件,已走访了世界上50多个国家,最近在希腊雅典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也有此议题。很多国家都有了这方面的立法。

但是,“令人非常尴尬的是,加拿大人长期以来一直参与这个议题,但仍未立法。 我知道国会议员鲍里斯、前司法部长考特勒(Irwin Cotler)都曾提出过类似法案,并获得了参众两院议员的支持。因此,我希望能尽快看到这项法案的通过。”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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