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感动听众

【正见新闻网2018年11月18日】

“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得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啊,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事实证据啊!”一个旁听者说。

“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另一董姓旁听者说。

上面所指的庭审于2018年11月7日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进行。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

令很多旁听者感动的是法轮功学员的自我辩护。
89岁张新伟:法轮功是高德大法

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著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

张新伟亲身参加过中共的一系列运动,由于过度劳累,患上了神经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视、肝炎、肺结核、肺气肿、高血压、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多年来他经过了中医、西医和各种方法治疗均无疗效,60岁就办了病退。

“1998年我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神奇地使我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而且戒掉了几十年的烟酒恶习,身体健康至今,没有吃过一粒药。近视眼也好了,二十年不戴眼镜也能读书看报。”

2000年,他右腿粉碎性骨折,后来在医院打上石膏就出院了。回家也没吃药打针,二十天后去医院检查,痊愈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70岁粉碎性骨折,二十天好了,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2003年一天,两个年轻人骑着一辆豪华摩托车飞快冲到他跟前,把他撞飞十五米远摔在地上。两个小伙子吓坏了,要送他去医院。他说:“没事,你们走吧,我是修法轮功的,不会找你们麻烦的。”

两个年轻人流着眼泪连声说:“谢谢爷爷,谢谢爷爷。”他说,“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标准,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这样处理社会纠纷难道不对吗?”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他所有的著作里,一再教导弟子们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伤害他人。”

他说,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于社会、受到世界人民欢迎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的无理打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

“我们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泽民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编造的谎言,使人们能从这些谎言中解脱出来,以免成为这些谎言的牺牲品。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当你真正了解了法轮功,你自然就能从这场善与恶、是与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
82岁张明朗:修炼法轮功合法

从检察院退休下来的82岁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在法庭上认定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并要求公诉人解释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事实,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的证据。

张明朗在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时说:“修炼法轮功前,我身患脑震荡、 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被病痛)缠磨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不久疾病全没有了, 真是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

检察院的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他六月天不用穿棉祆了,还能力所能及地帮子女生意上做些事情。

老人最后告诫公检法司人员:“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要遭报应的,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瘫痪的陈国琼修炼后站了起来 却遭两次绑架

法轮功学员陈国琼文化程度不高,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讲述自己修炼的经历。她因家境贫寒,多年劳累过度,2007年患腰椎间盘突出加骨质增生,无钱治疗而导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常年卧病在床。

一位法轮功学员路过她家给她讲了法轮功真相,教她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诫她“只要心诚,必有奇效”。

陈国琼按照这位法轮功学员的嘱咐,不知不觉有一天奇迹出现了,她站了起来。亲朋好友和邻居们都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

从此,她开始在自己家里修炼法轮功,然而却被人告发,遭到绑架。

巴中市公安局一个官员叫朱小冬,他的亲戚跟陈国琼家发生房屋产权纠纷。2016年的一天,陈国琼家里没人在家,朱小冬的亲戚仗势欺人,破门而入,强占她家的房屋,发现陈国琼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于是报了警。

派出所的警察到现场后不是拘押破门而入、私闯民宅的肇事者,而是把陈国琼叫回家给抓起来。这是陈国琼第一次被绑架。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公安厅一位主管国保和“610”职能的副厅长,力图在巴中搞出一个所谓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他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

他在一次会上说:“对×教分子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在他们)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还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陈国琼和弟媳孙蓉就这样为凑人数被绑架了。
陈国琼的女儿为母辩护

陈国琼的女儿陈湘,二十多岁,挺身出庭为母亲做无罪辩护。面对在看守所被关了将近一年的母亲,陈湘强忍泪水,没有哭泣。

她讲了妈妈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恢复健康的经过。对母亲为何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以及诉江的合法性等进行了辩护,其思维敏捷,口齿清晰,条理清楚,有理有据,情理交融,打动了在场听众。

她说,公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她妈妈陈国琼,“请问我妈妈破坏了哪条法律,也并没有哪条法律因为我妈妈陈国琼而不能实施了。”

“我妈妈陈国琼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为人善良友好,对亲属朋友真诚、热情、大方,对父母长辈孝顺有加,照顾周全,对邻里互帮团结友好,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说我妈妈陈国琼是一个好人,是无罪的。请审判长、各位人民陪审员查清事实,给予我妈妈陈国琼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代万义:检察院的指控没有法律根据

法轮功学员代万义在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的事实,并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巴州区检察院指控我破坏法律实施是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

他质问公诉人:“我是怎么样用收藏的法轮功出版物和电脑、打印机、A4纸张去破坏法律实施的?又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被我废止了、破坏了?”
丈夫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妻子孙容

法轮功学员孙容的丈夫陈平,出庭为妻子做了无罪辩护,说:“孙容在没有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经常生病,脾气暴躁,老是和我吵架;修炼后,现在身体十分健康,脾气也变得十分温柔了,对待老人十分孝顺。我妈妈是个几十年的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每天她给我妈妈梳洗、护理,家里的大大小小事一人承担,请问她有罪吗?”

孙容仅仅是因为炼法轮功,家中有自己看的法轮功书籍、光盘、护身符,被抄家抄出后遭非法抓捕。陈平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孙容。

庭审于上午10点开始,晚上接近11点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还说要执行中国的法律。

明慧网评论:希望审判长与合议庭法官和陪审员们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经得起终身负责的历史检验,经得起良心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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