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让房子的故事

千百度


【正见网2018年10月01日】

在整个社会物欲横流的今天,房价越来越高,房子不但成了中国人最关注的焦点之一,而且成了财富、地位的象征,争房、抢房也随之成了人人效仿的社会风气。但大法弟子却置身于这股风气之外,不但不争不抢,而且在物质利益上先人后己。本文讲述的让房子的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北京大法弟子身上。

一九九七年,教育局分给他一套两居室,位于北京市三环以里,七十~八十平米,虽然是套二手房,但位置好,朝阳,不用装修即可入住,而且一分钱不要,是普通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因为他是北京市市级先進教师,资格又老,是住房困难户,多年申请要房未得到解决,最后就把这套房子分给了他。

当时房管局负责分房的老师神秘秘对他说:“千万别对他人说,赶快去办手续!”并明白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批。以后再别想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当时他确实住房困难,十几岁的儿子与他们夫妇同住一张双人床,那个拥挤就别提了!能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他们全家多年梦寐以求的渴望!那时,他修炼法轮大法才几个月,可师父的著作已学过多遍,对法有些肤浅的认识,如何在常人中做一个好人,他已经明白了。突然间遇到这么大的事,他一下愣住了。“作为一个修炼人,在利益面前该怎么办?”他把盖着官方大印的批条装進兜里,装了好几天也没去办。

他在想什么呢?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中讲过一段关于房子的法,说过去有个人,领导分给他一套房子,别人有争议,他是个炼功人,就说那你就拿去吧。让常人看,这人傻了。师父却说:“其实他一点都不傻,相当精明。恰恰在个人切身利益上,就这样对待,他讲随其自然。”[1]当时他想: 在小道中修炼的人都能做到与世无争,我们师父是把我们往大道上带,思想境界更高,作为炼功人要先想别人。“先他后我”[2]是师父对每个大法弟子的要求。

反复想过之后,他拿定了主意。离办手续限期还有两天,他坐下来给教育局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大意是:我是某校教师某某,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为我解决了住房。但我作为一个老教师在利益上应先为他人着想,那么多教师住房困难,您的工作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我决定把房指标退回局里,让给那些比我更困难的教师。写完这些话之后,他并郑重声明:我是大法弟子,是师父叫我这么做的。师父让我做事先想别人。如果人人都能学大法,在个人利益上都互相谦让,您的工作不也就好做了吗?人的道德不就提升了吗?愿天下有缘人都来学大法!

信写完后,他把分房通知放進信封亲自送到房管办老师手中,说要退房。“退房?”她很惊讶,“为什么呀?嫌不好啊?”他笑着摇头,“我的想法都写在这里。”他示意她自己看。

她带着惊奇从头到尾认真地看。读着读着,她笑了,“噢,法轮功啊……,就这么简单吗?你可别后悔啊!”他坚定地说:“不后悔!再次感谢领导的关心!”“那你在这儿签上字!”

她摇着头,笑着看看他:“真没见过你们这样好的人!”她把信和房约带着他的签字一起放進档案袋,说:“这事可就这么定了,入档了,这是将来对这个事的处理的一个凭证。法轮功真厉害!认识了!”

对!这是个重要的凭证!因为这不仅是对她工作的交待,更是一个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炼,真实表现的历史见证!是法轮佛法在一个刚刚走入修炼的大法弟子身上放出的纯正光焰!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如今,二十年过去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他因为坚修大法也和众多大法弟子一样曾多次入监、坐牢,也曾流离失所。但他从不后悔!他知道自己坚守的是什么。

逢到有缘人,他都会现身说法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大道,他福益他人,有利于社会,他照亮了人类社会方方面面,净化着人的心灵!”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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