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统(四): 六国梦碎

宋紫凤


【正见网2018年07月25日】

西元前210年,秦始皇驾崩于东巡途中,赵高弄权,扶立胡亥,是为秦二世。二世无道,断送大秦基业,四方豪杰并起,兵征天下。各路反秦领袖中,无人再有秦始皇帝大一统之器识与魄力,头脑中无非六国旧梦,思古幽怀。然而,历史進程所至必将不以人情为转移,而其念念不忘的六国旧梦也必然为现实所击碎。

六国梦碎 重归一统

六国梦碎大抵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是反秦战争阶段。彼时各路反秦领袖,或为六国后裔如楚王孙熊心,或为六国宗室如魏公子豹,或为六国望族如项梁项羽,或为一介平民但却打起六国宗室望族之旗号,如陈胜吴广,其思路大抵不外乎凭借六国宗室之威望,恢复先秦战国之格局。

然而当各路势力以复国为目标苦战三年终于结束秦朝统治后,六国并未得以重建。项羽大封十八诸侯,将先秦的版图重新划分,且所封多为有功之将,而非六国原宗室 。残存的六国宗室也为项羽所杀,如义帝(楚怀王孙熊心),韩王成。而恢复先秦战国旧局的第一轮努力就此失败。

第二阶段则在项羽称霸后到楚汉战争爆发前。如上所述,项羽并无意复立六国旧宗室,但其政治格局仍不脱战国模式,于是自封西楚霸王,又大封十八诸侯。完全照搬了战国时的分封制,以期以一王之霸宰制诸侯。

然而,历史再次证明此种战国模式只是不切实际的怀古情绪而已,一旦施之天下,转眼间兵锋又起,群雄逐鹿。而恢复先秦旧制的第二轮努力也就瓦解于楚汉战争的烽烟中。

第三阶段则在汉初。先是刘邦取天下,以土地大封功臣,是为异姓王。继而刘邦又诛杀异姓王,大封同姓王。最后吕雉如法炮制,除刘姓王,改立诸吕。

这一阶段之中国,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但从刘邦及吕后在诸王立废之间的表现,可见其头脑中的政体架构仍然深受先秦旧制之影响,故而跳不出以同姓同宗掌控封国共同拱卫中央的思路,更不知需从制度入手,以达从根本上摆正封国与中朝之关系方为长策。而此一轮分封努力之失败则验于景帝一朝的七国之乱。

经此三个阶段之努力,六国旧梦已然泡影,只有回到秦始皇帝所开创的轨道上,才是符合历史大势的与时共進。而能够拨乱反正引领中国重回正轨的又一位大一统之君正是汉武帝。

推恩削藩 强化中朝

武帝之前,文帝景帝皆有削藩之举。文帝分大国为小国,但彼时封国仍保持高度之自治,遂未能从根本上削弱封国势力使其不足与中央分庭抗礼。景帝削藩以诸侯有罪者,削其地,收其枝郡,最终激起七国之乱。之后,虽然平息叛乱,并从此减少封国官职之设 ,却仍不能消除封国各自蓄势,日久为乱之隐患。

汉初以来一直困扰中朝的封国问题 ,直至武帝时终得根本之解决。元朔二年(西元前127年),汉武帝颁行推恩令 ,令诸侯自分其地与其子弟,于是封国由大化小,而与文景所不同者在于,武帝削藩,非是分大国立小国,分一敌而树众敌,而是分国为侯,且侯国归汉郡管辖,不再隶属于向者之封国。从而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削藩。此外,汉武帝又完善配套官制,作左官律、设附益法,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得豫闻政事 。此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强对封国之约束,使其仅作为一种类似福利之存在,从而使其对中央之威胁自得解除。

中央集权是实现大一统之根本保障。中央集权之实现又以郡县制政体制度为其保障,而对于上古以来的分封制,秦始皇曾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如此远见,在秦始皇身后,汉武帝是第一位对此有深刻洞识与共识之君主,于是始皇未竟之事业,于武帝之世得以完成,可不谓承前启后,遥相呼应哉?!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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