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陆监狱、看守所一些狱警已经人性全无(上)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8年03月11日】

据明慧网报道,2017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132位,其中有68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狱警为强制“转化”而酷刑折磨、强灌毒药导致死亡;有10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被看守所酷刑迫害致死。加上新年之前新曝光出来被迫害致死的11例,其中:辽宁沈阳东陵监狱迫害迫害致死靳俊波,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色桂荣、王彩云,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44岁的王文中,安徽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王平,河南新乡女子监狱及当地南阳市梅溪派出所迫害致死的范金萍;广东惠东县看守所迫害致死40岁的黄敬贤,上海长宁区看守所迫害致死的翁萍。也就是说,2017年,中国大陆迫害致死143人,监狱迫害致死74人,看守所迫害致死12人,中共所谓正规关押场所残酷迫害致死86位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所有被绑架到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100%经历了强制转化的酷刑洗脑迫害。

2017年,大陆的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灭绝人性的迫害,导致被迫害致死案例和迫害濒危的案例有增无减,只是非常蹊跷的是,大多数死亡案例看不到伤痕,显然迫害手段更加隐蔽而鲜为人知。一个主要原因是受害者不清楚,受害者亲属、披露消息者和社会根本想象不到。没有把监狱最非人的行为揭示出来,监狱就会有恃无恐的继续干下去。

本文上篇由两部分组成:广为人知的迫害手段和鲜为人知的邪恶迫害,重点放在被监狱迫害死得很蹊跷法轮功学员鲜为人知的死因分析披露上。

一、广为人知的迫害手段也早已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2017年被监狱、看守所酷刑折磨、投毒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有外伤,大多数人看不到外伤;有的看到了死者遗体,有的没看到死者遗体就被监狱告知“已经火化”;有的被迫害致死于监狱,有的出狱很快极其痛苦的死去。然而,无论有无外伤,无论监狱如何处理的,无论死因如何蹊跷,哪怕不为人知的揭开头盖骨,责任人都一律把迫害致死、至危的法轮功学员说成是病死的、重病至危的等等,用弥天大谎作润滑剂,掩盖其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暴行。

据明慧网披露,中共为了达到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指使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百种令人发指的酷刑:灌辣椒水 、辣椒皮塞进阴道,抻刑,棒打,灌粪,关小号,绑死人床,扒光衣服暴打,熬鹰,剥光衣服吊铐,电刑,浇凉水,长期捆绑,强行灌食,薅头发、蹲刑,热水烫、超负荷奴役;盛夏在太阳下暴晒;灌浓盐水;药物摧残;坐板、地牢;侮辱、强奸女性法轮功学员……

然而,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共对关押场所是有法律法规限定要求的。中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文规定:(特别注:此监狱法中把所有被关押者都称为“罪犯”,可法轮功学员不是罪犯,而是修心向善的好人。相反,迫害法轮功的才是真正的人类邪恶罪犯。)

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从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开始,监狱就非法把监管迫害职权交予狱警和囚犯全权行使,司法头子们只是组织、指挥、教唆、检查、验收,还以此对警囚定奖惩。)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狱把法轮功学员迫害致生命垂危,却不许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出狱时,监狱要把迫害的接力棒交接给地方迫害,加重了法轮功学员更快的死去。)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监狱有的不通知家人到场,很久才告诉死者亲属说已经火化;有的不许查看遗体,更没有听说过“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场的事。)

从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命令和其帮凶们的督促实施下,监狱及看守所头子们,不但早已突破上述法律法规的底线,而且极尽灭绝人性的酷刑、投毒、残酷折磨洗脑,残害善良,还非法把监管迫害职权交予狱警和囚犯全权行使,司法头子们只是组织、指挥、教唆、检查、验收,并以此对警囚定奖惩。导致监狱和一些警囚在被中共利用对真善忍的残酷打压中,已经被造就成邪党最得心应手的杀人工具,很多人已经人性全无。

本文开宗明义:根据明慧网2017年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局部统计,各类简要例举一、二例,特别例举对死得蹊跷案例的分析,证实一些人在中共利用迫害法轮功中已经人性全无;确切论证中共怎么把人改造为人性全无的非人、目的是什么。

二、    案例举例

(一)酷刑迫害致死的案例

案例一、牡丹江黄国栋十年冤狱遭百种酷刑折磨(有删节)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民黄国栋,是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只因信仰真、善、忍,坚持做个好人,向人们讲真话,数次被中共不法警察绑架,遭受吊铐、毒打、硬币刮肋条骨、牙签扎肋骨缝等酷刑折磨。他被迫害的案例曾被写进联合国人权机构特派专员年度报告。黄国栋于二零零一年末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冤狱中遭狱警和犯人定位、毒打、冷冻、浇凉水、电棍电击小便、肛门等灭绝人性的摧残,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终年66岁。

被绑架到南山派出所遭恶毒酷刑折磨(节选)

二零零一年二月末的一天晚上,黄国栋回家时,被非法私自开门藏匿在其家中的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两名警察绑架,强行把他和儿子一起带到南山派出所。

南山派出所副所长苗强(殴打、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等恶警毫无人性的把黄国栋的两个大拇指捆在一起吊起来毒打,致使他昏死过去,就用硬币刮肋条骨、把牙签扎进肋骨缝里把他弄醒,再没完没了地多次用酷刑折磨,黄国栋疼痛得大声叫喊着,惨烈的叫喊声让人撕心裂肺。他被毒打折磨了一天一夜,头被打得肿得很大,大小便已失禁,迫害得不成人样。给他用刑的房间里到处是血迹,有看见现场的人都不忍目睹,而且墙壁上钉着钉子,令人毛骨悚然。

在牡丹江监狱中遭暴力摧残(节选)

中共为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使用了上百种酷刑。

牡丹江监狱监狱长陈寿刚、改造副狱长栾景和肆意践踏法律,为达到所谓“转化率”,公开对法轮功学员施用酷刑、滥用械具、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使多人伤痕累累,身体极度衰竭,并使数人致死。

二零零六年三月,黄国栋因抵制迫害多次被关禁闭室,恶警武学军、宋军飘(警号2306723)、姜磊(警号2306498)每次都用电棍电击他的生殖器和肛门,导致黄国栋每次当时就拉裤子,并在事后很长时间大便失禁。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恶警武学军伙同狱霸王立军又对黄国栋加以迫害,逼得黄国栋被迫撞在暖气片上,当时撞昏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头上留下三条伤疤)。他们就又给黄国栋戴上脚镣、手铐关进禁闭室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牡丹江监狱各监区副监区长(主抓改造)到沈阳开会,在会议上还传授了一种酷刑,就是用凉水浇法轮功学员:用胶带把嘴封上,把手、脚、腿都绑上,坐在地上,一丝不挂的浇凉水。人会在反复的低温凉水冷冻下出现高烧,这种高烧可以致人死亡,但是法医解剖时又没有任何内外伤及其它病变,所导致的死亡称为不明高烧死亡,在报告单上添上“正常死亡”了事。黄国栋就被浇昏过去七次,其他法轮功学员也都受过这种酷刑。

案例二、杨玉永在天津武清区看守所被狱警毒打致死,检察院说是“病死”

杨玉永,男,五十五岁,天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杨玉永孟宪珍夫妇在家中被绑架至武清区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杨玉永多次遭到看守所狱警及牢头狱霸等人的酷刑迫害。杨玉永绝食抗议迫害。武清看守所为了迫使他放弃绝食,给他戴两个大铁球的重镣,还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只能猫着腰。长时间罚坐小板凳。唆使牢头恶霸整治他。被狱警刘兆刚殴打并指使看守所十三名犯人把他殴打致昏迷,同时被罪犯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杨玉永会见律师时,向律师申诉遭酷刑迫害。后狱警刘兆刚不但没收敛,还气急败坏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监号毒打,苍蝇拍的竹子把都打烂了,屁股打的流血,还威胁:“再把挨打的事告诉律师,下次就不用这个打了,换一个大家伙打”。

事隔十三天的七月十一日,杨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没有向杨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却出动百个警察和特警抢夺尸体。

检方工作人员说,按照医院病历是,死于肺炎,多脏器衰竭。

案例三、辽宁许桂霞被辽阳市看守所十天迫害致死,狱警三天后才通知家人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47岁的法轮功学员许桂霞,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在辽阳市看守所遭到“钉板”酷刑折磨,被野蛮灌食折磨致死,面目皆非。

许桂霞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和丈夫刘英、法轮功学员苏殿兴在弓长岭区牛录乡讲真相时,被弓长岭汤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三点,警察对两个家庭非法抄家。之后三人被送至辽阳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许桂霞被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301室。此监号号头刘小辰,因为许桂霞不背监规,对她进行暴力残害、扇耳光。之后许桂霞遭到“钉板”酷刑折磨,大小便都无人管。许桂霞绝食反迫害,三天后被灌食,灌食后发生抽搐现象,当时无人抢救。因钉板,大小便排在裤子里,所以冲洗后才送医务室,但人已经死了。许桂霞死时面目皆非,认识她的人都没认出来。

十一月十日早上,当地工农派出所通知许桂霞的姐姐,说许桂霞已抢救无效死亡,遗体在当地殡仪馆。看守所警察为推卸责任,让认识许桂霞的某人作伪证,说她是有病死的。

(二)出狱后很快死亡的案例

中共邪党除了上百种酷刑折磨、非人虐待、超强劳役外,还犯下活摘器官这个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恶,还犯下堪比活摘器官的罪恶:大规模灭绝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医学人体秘密试验。医学人体实验包括仪器和药物两种。

中共滥施毒药进行人体迫害是极其广泛的,明慧网已有部分报道。

中共刚迫害法轮功伊始就在下发的《反邪教内部参考资料》有关“转化的实施方法”中指令: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

因此,中共在所有的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及被监禁在医院里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做了不少试验,有的人被注射了不明药物,痛苦到满地爬、撞墙,最后在极度煎熬中死去,并立即被火化。

在这方面虽有一些揭露,但在这方面的曝光迄今为止是不够的。因为,一个是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自己实在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药,出狱不久死去了,家人根本不知道也想不到会是监狱邪恶搞的医药方式临床实验的慢性虐杀。至于死在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家人更不知道也想象不到是怎么死的了。

据曾先后在几个关押场所亲历过破坏神经及生理机能药物迫害的大法弟子说:入监狱分到监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负责监室的狱警做工作叫吃药,同监室的包夹犯配合狱警诱逼,说是要破除法轮功不让吃药的规矩,还要计入对警囚的奖惩考核。由狱警带到监狱卫生所,狱医看后,狱警公开叫囚犯把大法弟子带到外面回避,狱警单独与医生交代药物处方。服药后中毒反应极大:躁狂、不断晕厥、记忆很快丧失、恶心、心脏极度难受。此大法弟子坚决拒绝再服,才捡回一条命。

案例一、山东省监狱强制对众多强壮男法轮功学员集体注射不明针药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要给法轮功学员王忠实、伊向阳、苏文、刘兴武、徐保臻、程文东、王广伟、安立波、荣刚等打不明药物针,被拒绝。在监区长孙鲁光(威海乳山)、李志强支持下,监狱医院孙院长和十一监区警察陈烁指使罪犯对上述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强拉硬拽,甚至拉着四肢,强行拖到“积委会”(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打针。

案例二、下毒药连耄耋老人都不放过

山东滨州市七十九岁董永慧老太太被枉判一年六个月,二零一六年九月底被劫持到济南监狱注射不明药物,董永慧老人生前说:“六月二日前两天,自己感觉身体不好,要求见孩子一面,正好六月一日子女到监狱看我,监狱不让见,第二天不知给打了一种什么药,监狱才通知我儿子接我回家。”董永慧出狱只两个月,即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含冤离世。入狱前,董永慧老人身体很好,每天骑三轮车到集市讲真相救人,在监狱八个月,体重下降六十斤,被迫害的皮包骨,行走困难,说话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

案例三、酷刑、羞辱、毒药迫害濒危却不许保外——合肥朱维英出狱半月即极度痛苦死去(有删节)

安徽合肥市梅山饭店副总经理朱维英女士,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劳动模范,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过看守所、劳教所、精神病院、洗脑班、监狱。二零一一年六月,朱维英再一次被警察绑架,被秘密非法判刑八年,强行把朱维英送到安徽宿州女子监狱迫害。

在宿州女子监狱里,朱维英女士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邪恶警察用电掍电击,关禁闭,致双目失明,颈椎被毒打致重伤。头颈不能抬动,身体不能坐起,没人扶着就倒下,生活不能自理,成了重症残废人。而且狱警还长期把不明毒药碾成粉末拌在饭里给朱维英吃。合肥公安局,检察院不允许朱维英接受治疗。在宿州女子监狱,为了转化她,恶警流氓强行把朱维英衣服扒光一丝不挂一个多月,污辱她羞辱她。还给她录像,放给她家人看。她在监狱里受尽非人的残酷迫害,导致瘫痪,安徽女子监狱不给治疗,也不肯放人。

对于被酷刑、毒药迫害致瘫痪的朱维英,监狱头目却说:什么条件都够保外就医了,但不“转化”不行。直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冤狱期满出狱时,身体已经被迫害得极差,目光呆滞,经常哭喊,有时神志不清,出狱后半个月就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含冤去世,终年六十五岁。

案例四、安徽省李明祥被强迫服下大量不明药物,出狱十天即死去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李明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滑集镇派出所孙姓所长绑架至县看守所迫害,关押期间血压高达二百,看守所恶警强行让李明祥服下大量不明药物,七月九日回家十天后的七月十九日夜间突然去世。

案例五、刘淑艳出狱第二天即死亡

长春榆树市现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艳,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出狱第二天,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死亡。刘淑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八监区为“转化”刘淑艳,每日长时间强迫坐小板凳,刘淑艳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绝食反迫害,遭受强行灌食十二天,关小号十天等迫害下,已经奄奄一息,被吉林省女子监狱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医院治疗,第二天下午一点多钟才办完保外就医,吉林女子监狱才同意家属把人接回来,刘淑艳于四月二十一日晚八点五十分含冤离世。

(三)死因极蹊跷的柏根娣、陈光忠死亡案例

中共邪党除了上百种酷刑折磨、非人虐待、超强劳役外,还犯下活摘器官这个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恶,还犯下堪比活摘器官的罪恶:大规模灭绝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医学人体秘密试验。除药物迫害外,大规模灭绝人性的用人做致命的高科技生物医学仪器秘密人体试验,就因被害者及家人、社会都不知道、不相信而更加鲜为人知,在明慧网上能够曝光的就极其少见。

比如王立军发明的专利产品〝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和“钝器伤致伤模拟装置”等高精尖科技仪器;发表的得奖论文《无创伤解剖》、《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等等,及这之类150多种专门泯灭人性的专利,被广泛应用于对法轮功学员的虐杀中,至今鲜为人知。

据《医学百科》载,脑干损伤撞击机产品是专门用于损害人体脑干的害人工具。因为脑干内除有颅神经核、躯体的感觉和运动传导束通过外,还有网结状构和呼吸、循环等生命中枢,因此脑干损伤后,除了有局部脑神经受损的表现外,意识障碍、运动感觉障碍的表现往往较重,而且还可有呼吸循环功能的衰竭,危及生命。“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可以让人体不流血、无外部损伤,根据脑干撞击轻重,或让人瞬间脑死,或让人因脑干损伤而慢慢极度痛苦死去。通过法轮功学员越来越看不见外伤的死亡案例,让人直接联想到杀人不见伤痕的刑具在被中共监狱广泛使用。

案例一、上海柏根娣死得极其蹊跷(有删节)

上海法轮功学员柏根娣女士,原北京石油部人事干部、东海石油的中层领导,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八年的迫害中被非法抓捕六次,遭冤狱迫害近十四年,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在柏根娣生命垂危之时,她的住所外,甚至医院里,都有“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监视。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已经六十五岁的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送至松江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神志时断时续。后从重症监护室治疗转入家中静养,柏根娣就越来越呈现出记忆力衰退和时而清醒时而封闭的状态,肢体出现强直性肌紧张。并且无目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意识障碍、运动感觉障碍的表现)

监狱长对家人说:下午三点多,柏根娣从椅上滑下,昏迷,送医。并称:监控录像显示柏根娣滑下时,身体转了个角度倒地。家属要求看录像,未得允许。但见其右侧头部有约两厘米长的整齐创面,似刀切,并非狱方所说,身体“撞击”地角造成的破损——那应该是不整齐的头皮绽裂。况且,为防止自杀、自残,在禁闭间没有“地角”可撞,除牢门外,无直接可触碰的硬物,更没有可致头皮局部绽裂的锐利物品或设施。

九月上旬,柏根娣保外回家静养,在九月三十日以前意识始终清醒,多次明确表示:此前大约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里,狱方在她食物中下毒,致她进食后呕吐。

柏根娣女士还说:出事(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前几天,有一男性住入她所在的监房二天(男性进入女性监室两天干什么?要使用绝密的尖端科技设备迫害柏根娣?)其中一天全体同监均被调外吃饭,仅剩她一人单独进餐。她说那天早饭后头昏,随后就不知道了(药物致昏迷后,把右脑头发、头皮搞掉一块以便使用尖端仪器?)。等她恢复意识,已是傍晚,在松江医院里了。更奇怪的是:她出事的前一天,同监人员除她而外全体调离,说是全监大调整,因此她“昏倒”时周围没有一个知情人,能说是巧合?

在这之后,她经常头痛欲裂,不食茶饭,靠输液维生。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点钟,柏根娣再次头痛剧烈,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一夜。十二月二十八日这次未能立即缓解,持续昏迷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直到一月十日,才醒来,口齿不清,也会认错人。肢体又一次强直性肌紧张。这次之后,柏根娣基本不再认识人、不再说话,语言交流有时有反应,比如立掌,流泪,六月以来渐渐肢体呈凹陷状水肿,呼吸越加困难……(脑干损伤症状加重,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海司法局五人至柏根娣所在的上海一康康复医院,先与医生交谈约三十分钟,随后来到柏根娣床前。其中一男性,一米七左右的个子,手中斜拿手机,机身背面摄像头对着柏根娣,他的一个动作引人注目,导致在场人惊呼:“他在拍照”(此人拍照干什么?要向谁汇报结果?),家人请他们离开。此“手机”摄像头比普通手机摄像头大一圈,机身也属大尺寸。直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据脑神经科医生介绍:对大脑用仪器一般情况下,要根据需要剃去一块头皮的头发或全部头发。

据明慧网报道,柏根娣一直是上海六一零、监狱局、监狱重点迫害的对象,那么,进入她所在监室的男性是不是对她使用了王立军发明的高科技〝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撞击柏根娣右脑致脑损伤后,让柏根娣回家去极度痛苦的死去?否则,柏根娣的右侧头部怎么会有约两厘米长的整齐创面,似刀切,是否是为使用仪器剃去一块头发?更主要的是,柏根娣的症状表现与“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致脑干损伤后,“除了有局部脑神经受损的表现外,意识障碍、运动感觉障碍的表现往往较重,而且还可有呼吸循环功能的衰竭,危及生命”的症状描述完全一致?

柏根娣在监狱受迫害的过程无法在此短篇副里叙及,但是她死得极其蹊跷!

案例三、好端端的健康人在监狱死得极其蹊跷,监狱谎称“病死”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陈光忠同样死得极其蹊跷。陈光忠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被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短短半年时间的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就被四川乐山嘉州监狱迫害致死于狱中。死因非常可疑:头被剃光,面色苍白,身无一丝,仅一块布遮盖着身体,没有知觉。哥哥近前呼唤弟弟的名字也没有任何反应,便问把守的警察“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这个样子?为什么剃了光头?”警察回答说是脑出血,不能开刀了。怎么好端端的壮年男人会短短半年在监狱里死去?怎么死的?为了什么死的?

陈光忠头是被剃光的,面色苍白。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体死后4小时就开始僵硬,全身变土色,无论是病死还是被酷刑打死、残酷折磨死,死者的脸色都呈土色,不可能是苍白。除非脑先死亡而肢体后死,才是苍白的。

陈光忠是被全部剃光头,而家属看见陈光忠时已经是遗体,那么,监狱是不是因陈光忠不愿放弃信仰,对他使用了王立军发明的瞬间杀人机器〝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可以让人体不流血、无外部损伤”从而不留痕迹的残害死了陈光忠?

案例四、王彦秋出狱前一个月突然成植物人 辽宁女子监狱用的什么手段?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辽宁锦州市王彦秋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终年五十六岁。

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彦秋被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因王艳秋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毒打、酷刑折磨经常发生。王彦秋的刑期是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结束,可是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就在距王彦秋回家还有一个月,家人突然接到辽宁女子监狱的马三家监区狱警的电话,说王彦秋当天早上六点得脑出血了,让家人去看看。那时王彦秋是清醒的,认识家人,只是不会说话。然后她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当王彦秋被推出重症监护室时,家人发现她已经没有意识了,一直到她离世都没有醒过来。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王彦秋结束冤狱,七月二十五日,由监狱出车,王彦秋的家人去沈阳把已成植物人的王艳秋接回家。王彦秋静静的躺在床上。儿子说妈妈时而紧皱眉头,时而下意识的用手抓挠自己的胃部(大概是胃部不舒服),但始终没有苏醒,一直是“植物人”状态。经历五个月的痛苦挣扎后,这位饱受摧残的善良妇女,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七点半悄然离世。

案例五、山东44岁的王文中被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于狱中,死因蹊跷

山东省沂水县沙沟镇于沟村法轮功学员王文中,遭非法判刑七年半,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被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四岁。

王文忠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被潍坊市奎文区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奎文区法院秘密诬判七年半,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遭受迫害,曾经三次被迫害的脑出血,做了三次手术,他姐姐说去看王文中的时候头上都包着绷带。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山东省监狱给王文中的姐姐打来电话,说王文中已离世,要求家人速去。他姐姐质问狱警:我弟弟好好的,你们怎么把他弄死的,是不是饿死的?狱警说脑出血。

案例六、兰州军区王有江被兰州监狱迫害致死一个多月,家人才接到通知

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王有江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判刑十年,被迫害出“强直性脊柱炎”;出狱后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二零一二年六月在友人家串门时再遭抓捕,又被判刑六年,并在兰州监狱遭狱警虐待、殴打、电棍电击、高强度劳动等折磨,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被兰州监狱迫害致死于狱中,没有家人在场看到遗体。到一个多月后的八月十一日,兰州监狱方面才告诉王有江的父母,称王有江已经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去世,遗体当天火化。卒年四十八岁。

(四)死于监狱、派出所的疑点重重、极其蹊跷的死亡案例

武汉市周金梅头盖骨被揭开是家人亲眼所见。而死于监狱,家人连遗体都没看到,监狱只叫去拿骨灰盒、或不准家人近查遗体而只许远远的看一下的案例,监狱用“疾病死亡”说得过去吗?那么监狱到底为了什么需要而杀害了他们?

据《九评共产党·评中国共产党的邪教本质》记载:“柬埔寨S-21监狱被改成红色高棉罪恶馆。就是在这个S-21监狱,为了给柬共领导人进补,竟然特制了钻脑机,取人脑来制造补品。皆传自中共援柬的“专家与技术人员”!连专门拍摄临刑囚犯的照片以供存档与欣赏的摄影师,也是中共培训的。”
据悉,提取活人的大脑,然后制成〝玉仙羹〞,供给共产党领袖吃。

自称是毛泽东的好学生的柬埔寨共产党头目波尔布特多次来中国,毛泽东曾多次用玉仙羹款待他。从此,柬共头目食玉仙羹成风。为取脑髓,将人固定在坐椅上,从脑后直接钻洞,提取脑浆。后来从万人坑中挖出的头骨中有些就钻过洞的,这钻脑取髓的设备也是中共传授的。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一篇文章中披露:2006年3月27号,甘肃天祝县就发现了一百多颗人头,头颅全都被齐耳锯掉。面部表情非常惊恐痛苦。官方先称是猴头,但上面的假牙和胡须,颌骨也是人类特征而不是猴子那么狭窄。紧接着甘肃公安厅接上级命令,不敢再查此案。

案例一、武汉市周金梅被绑架后失踪  家人看到时头盖骨已被揭开

法轮功学员周金梅,女,五十多岁,家住武汉市蔡甸区。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周金梅到武昌火车站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绑架,之后家人多处查找无果。周金梅失踪二个月左右,家人被紫阳派出所警察通知,在殡仪馆见到她的遗体,头盖骨被掀开。

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当日,周金梅一直没有回家,处于失联状态。亲属先后到武昌火车站站前派出所、白沙洲派出所和紫阳派出所报案,都没有任何线索,但白沙洲派出所就周金梅失踪立案。

在周金梅失踪两个月左右,家属突然接到紫阳派出所的电话,通知到殡仪馆辨认周金梅的遗体。

家人到殡仪馆后,确认就是失踪多日的周金梅,但发现头盖骨已被揭开。警察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搪塞说周金梅是因为脑溢血突发,送到医院抢救,而做了“开颅手术”。在警察的谎言欺骗、恐吓威胁下,遗体匆匆火化。

据白沙洲派出所的知情人士透露,他们早就知道周金梅被迫害致死的真实情况,只是不便说而已。

武汉市周金梅头盖骨已被揭开,是为了什么需要呢?

案例二、陈瑞芹死后不知多久,监狱才通知家人,并且不准观看,不准验尸

陈瑞芹,女,四十四岁,天津蓟县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七年一至二月间(详细日期不详)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陈瑞芹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蓟县国保大队、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后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陈瑞芹因不放弃信仰,在天津女子监狱五监区长期受到残酷迫害:被长时间罚站、不允许大小便,她的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身体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包夹在饮水机上接来热水往她脸上泼,更下作地掐乳头、猥亵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包夹随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还说:“杜大队当班可以随便打”。狱警徐莉颖鼓励包夹暴力殴打说:“打吧,打破了我亲自给她缝去。”夜间,包夹逼迫陈瑞芹罚站不让睡觉,只要陈瑞芹一闭眼,她们就用手指狠命的弹陈瑞芹嘴唇,或抽打嘴巴。一天夜里,陈瑞芹困的支撑不住闭上眼睛,一个犯人就从后面猛地一推,她整个人趴倒在地上,整个脸,鼻子,眼睛都摔得乌黑发紫。

陈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样,抽风、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识不清。狱警、包夹仍然残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弃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陈瑞芹是在天津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的,在她生命垂危之际,狱方没有通知家人见最后一面,死后不知多长时间才通知家人到监狱。狱警包围遗体不准亲人近前观看,不准验尸,要验尸得由监狱指定部门。

案例三、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宝芳2017年7月4日被警察绑架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十多天后的7月17日被迫害致死,警察不让王宇靠近母亲的身体,只能远远地看了短短的几分钟,就被带走。于宝芳的死因疑点重重,目前家属正在向相关责任单位讨说法。

案例四、成都崇州市羊马镇法轮功学员胡霞(五十五岁左右),在成都女子监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遗体已经被监狱直接火化。据悉,她女儿去把骨灰盒拿回去了。

上篇结语

监狱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达到所谓100%“转化率”,用尽了人类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百多种酷刑及设备、仪器、毒药,而且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做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活取器官。这已经完全不是人类法律意义上的违法犯罪,更不是国际人权意义上的践踏人权,也不是人类历史上祸乱、战乱、争权夺利而对人们肉体的消灭了,已经不是人的行为、人的理念了——这完全是非人类的行为,是鬼的行为。从有人类以来,是不存在这种人种种类、这种行为、这种认识、这种团伙的。

日本731杀的是中国人的肉体,纳粹杀的是犹太人的肉体,可中共狱警们是为了杀害自己同胞的精神信仰而残害自己同胞的肉体。

人类最邪恶的坏人都望尘莫及,古往今来的强盗更是望尘莫及。中共使用毒药、高科技设备是为了损害人的大脑神经、生理机能从而消灭人的思想信仰。包括历史上对犹太教、基督教、佛教的迫害,都只是对其肉体的消灭,而且还没有活摘器官、还没有酷刑加毒药的长时间凶残折磨,更绝对没有利用仪器、酷刑、洗脑、毒药年年、月月全力大规模对被迫害者進行残酷的精神折磨和杀戮。

这里要特别提起我们注意的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有任务、有计划、有预谋、有目的的。所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江泽民、中共到指挥的、绑架的、枉法批捕起诉、枉法诬判结成整个的迫害链条,参与的各环节个人,在这个反人类的邪恶链条中选择着善与恶、正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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