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真相条幅不违法

海外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8年01月14日】

近日办理澳洲移民,需要提供本人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在国内被迫害过,无法回国办理,于是委托家人去派出所办理。由于我修炼法轮大法,派出所拒绝为我提供此证明。但是澳洲移民官提示:如果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自己是法轮功学员,在国内曾遭受迫害,因而派出所拒绝办理,这样也可以。所以我在明慧网找到了母亲同修曾经被非法绑架和自己被非法抄家的信息,还打算加上以前母亲被取保候审的通知书作为迫害的证据。

当先生和妹妹看到上面写到:伙同她人悬挂“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平安”等条幅。以及被处罚的内容是参加x教组织。他俩开始埋怨:在哪个国家悬挂对政府不利的条幅都是犯法的。我告诉他们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也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而且就是中共自己公安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于是妹妹上网查询发现母亲是被冤枉的,被处罚的条款根本就不可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还查到在中国悬挂条幅根本就不违法,只要内容健康,所謂的“不反动”就可以。在中国的政治环境里,反动被中共变异成整人的政治帽子,说一个人反动就是他反对共产邪党。造成了中国人对此词的歪曲理解和恐惧。其实如果条幅影响了环境的美观,也应由市政市容的下属城市管理部门(简称:城管)负责,不在警察的管辖范围。

我跟妹妹讲:唐朝的李淳风和明朝的刘伯温,给未来留下了预言,随着历史的推進分别应验,连中共的灭亡和救人出苦海的圣人出现也做出了预言,在贵州平塘县的惊现藏字石,上面天然形成”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我反问妹妹:难道他们也成了反动了?其实他们揭示的是真机,而我们法轮功学员悬挂条幅传播的是真相,希望中国老百姓明白真相。你看“办假证”、“放高利贷”的小广告遍大街都是,警察不管,见到法轮功讲真话的条幅,警察拼命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迫害十八年,公检法司执法犯法没有说理的地方,我们采取挂条幅的方式,希望世人关注也在情理之中啊。

虽然原来家人明白了法轮功的基本真相,但还不够清晰透彻,所以师父利用这件事情,消除了多年来因母亲的被迫害,而造成家人对我和母亲修炼法轮大法的误解,真正的认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伎俩。

希望我经历的事,让同修认识到“悬挂真相条幅不违法”,并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悬挂真相条幅不违法”。

以上是我近日修炼的点滴跟同修分享,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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