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校领导的一封信



【正见网2017年12月28日】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学生家长。昨天孩子放学回家拿回一个单子,内容是通过微信平台让家长签名表态,支持所谓的“对邪教说不”活动。看后心情很沉痛,我知道这是我市开始在中小学中对法轮功进行新一轮的诬陷诽谤。

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对未成年人灌输邪恶的与人类普世价值“真、善、忍”相对立的理念,这不就是让孩子奉行中共的“假、恶、斗”吗!我们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出于对孩子未来的关心,出于对生命的珍视,更出于对您生命永远的负责,在这里郑重的告诉您:法轮大法是佛法,对佛法不敬是生命永远无法偿还的大罪!

您可能说了:“我也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可我也没有办法。”不是没有办法,人中不是有句话吗:“再残破的手掌也要抚摸儿女,再脆弱的胸膛也要庇护家人”。您作为学校领导,人们对你的评价还是很高的。那我想学校的孩子您都应视若已出。当磨难来时你应为他们遮风挡雨,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正邪大战,这是共产邪党毁灭这些孩子以及您生命的温柔一刀。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请你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生路。请看下面的故事,对你的自救会有帮助。

亨里奇的故事你知道吧,在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1992年2月,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卫兵亨里奇受到审判,他的律师说,他仅仅是个执行命令的人,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他。然而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您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亨里奇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您可能还不知道,在法轮功被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的十八年里,一批中国律师表现出中国法律人秉持道义、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高尚道德风骨。一位律师说我们的法律,不为这些人维护权利,我们还作什么律师!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

山东李仲伟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文杰辩诉中说:“她曾因践行宪法赋予人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和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被判刑。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宪法权利捍卫者,也是一个真正的宪法践行者。她信仰法轮功,追求真善忍,一心一意作一个好人,她真诚待人,与人为善。她的行为,是在真正地践行宪法,比那些表面上向宪法宣誓、背地破坏法治的人强一千倍!

2016年9月15日,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余文生等律师在天津东丽法院为天津工程师周向阳案的无罪辩护中,不但阐明了打压法轮功信仰是完全非法的,而且当庭指证,以江泽民的个人意志来定罪法轮功是非法行为,应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余律师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都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律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

从1999年7月开始,被国际社会称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大法及修炼者的迫害,至今已持续十八年了。这场迫害表面上看好象是针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其实是对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国人的迫害,其手段是通过诬陷抹黑法轮功,煽动民众仇视法轮功,妇孺老幼皆不放过,逼人表态签字,只能说坏,不能说好。您今天遇到的这“微信签名”活动就是这种手法的重演。所以为了您自己,孩子及家人的生命与未来,拿出您的勇气,对邪恶说不!

跟您说这些,是希望您能明辨是非正邪,千万不要为假相、为谎言所惑!善待法轮功,就是敬重佛法,就是善待自己!

严冬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旧的宇宙即将解体,新的历史纪元即将开启,在这人生的十字路口上,选择什么你要慎重。别忘了“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请相信我的祝福。

谨此祝您早日得救,愿你全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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