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冤判谁之罪?

——写在国际人权日
觅真


【正见网2017年12月10日】

据大纪元日前消息,截至12月4日,2017年逾800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1月至10月,累计至少75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1月至12月4日,大纪元统计出超过46人被判刑。

从地区分布上看,辽宁、山东、河北、黑龙江、吉林都是判刑严重的省份。

此外,统计显示,仅今年上半年,至少450人被非法判刑、3,659人被非法绑架、7,209人遭骚扰。

这里仅举几个案例,案例1:天津留日归国人才杨宏和妻子蒋雅晖(双双)被非法判刑6年,这是2017年8月11日家属获知的消息。此前,二人已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南开看守所达两年半之久。

杨宏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刑期达四年半,身体一度被迫害得只有70斤。在此期间,天津丰田汽车公司胁迫杨宏的家人签字,非法解除了与杨宏的劳动合同。

蒋雅晖,毕业于人民大学经贸专业,曾经被劳教两年,期间因不放弃修炼,遭酷刑虐待。

案例2: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文化馆的美术骨干副教授、法轮功学员司德利,2016年3月17日,因控告江泽民而被绑架。2016年6月,司德利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司德利坚持自己无罪,上诉至中级法院。2017年8月14日,信阳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人、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对司德利下达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这次被判刑前,司德利曾被冤狱十二年;期间,被警察用细麻绳吊起来,嘴里堵上毛巾,用电棍电,生活一度无法自理。

案例3:76岁老人还没庭审就被非法判刑。2017年11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刘希永被叫到金州区法院,法院给刘希永一张判刑三年的通知单,判决书称宣判日期是9月19日。
之前老人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三年半;迫害造成刘希永出现高血压、心脏病、气喘、头晕、呕吐、浑身无力等症状。

据明慧网消息,近期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重刑的越来越多。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北京通州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庆秀英十年;河北衡水董华新被冤判九年,并勒索罚金3万元;九月一日,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法院秘密枉判法轮功学员金永新、卞丽训夫妇各八年、并勒索罚金各3万;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轮功学员六十三岁的王淑芳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被大连西岗区法院偷偷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七年一至九月,中国大陆至少69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669人被开庭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统计:二零一七年上半年,中共至少绑架了3659名法轮功学员,7209名法轮功学员遭警察和社区人员骚扰;539名法轮功学员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遭报复性迫害(其中,绑架150人,骚扰389人)。220名法轮功学员被批捕;180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送入洗脑班迫害。1174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警察暴力抄家,抢劫现金1807396元。

所有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在辩护词中都会做出这样的表述: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能提升个人与社会道德;法轮功是正法正道,造福社会;思想不构成犯罪;公安部、《法制日报》两次列举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以刑法三百条加害善良是错用法律;有关法轮功的主要书籍禁令早就解禁;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宣传法轮功的传单资料都是合法的。

自迫害法轮功以来,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都是非法的,都是枉法判决,都是冤案!那么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是违反我国宪法和刑法等法律的,无疑都是在犯罪。应该受到惩罚的是这些触犯法律的罪犯,而不是一贯遵纪守法的公民——法轮功学员。

自习近平当局主政以来,“依法治国”受到了中共江泽民集团严重干扰破坏,迫害法轮功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方面还特别严重。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冤判就特别严重,而且被非法冤判重刑的案例越来越多,许多都是古稀老人,还并处罚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到了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惨绝人寰地步!

恰逢国际人权日到来之际,目前,许多大陆民众都处在严重的人权迫害之中,中国人权恶化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而要想彻底改变中国的人权恶化,只有解体中共极权统治,清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的罪恶,别无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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