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律程序”是骗人的

如一


【正见网2017年10月29日】

明慧网报道了一则山东潍坊昌邑法院法官违法的消息:2017年10月12日下午15时以后(具体时间不详),昌邑法院在审判庭非法庭审65岁女法轮功学员孙新华。期间,当法轮功学员孙新华宣读自己的辩护书时,竟被法警当场从身后抢夺走,不让孙新华宣读为自己辩护的辩护书,主审官不但不制止,反而审问孙新华,谁给你写的,你自己不可能写出来。当法轮功学员孙新华问主审官:公安人员抢夺我家钥匙,在我本人不在家非法抄家,并抢走我的私人财物,算不算违法。主审官对公安人员违法行为不作为不作答复,最后竟说孙新华态度不老实。

在西方民主国家里,谁都会认为这事很荒唐,不可能发生,法庭那是什么地方?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关系到嫌疑人有罪无罪被认定,维护法律尊严的地方,怎么可能儿戏一样呢?但是在大陆中共的法庭上,这样的故事还不是一例两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法律被当做了儿戏。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把江泽民迫害密令当作法律,真正的法律条文被肆意歪曲,判法轮功学员多少年还要看各级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的眼色行事。

在大陆,法轮功学员的人身与自由没有一点法律保障,公安可以随意抓捕,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入室绑架、抢劫财物;检察院可以不顾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的事实,随意的批捕、起诉;到了法院,中共的法官更是一幅流氓嘴脸,“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讲政治”,“我听共产党的,我不怕报应”,进法庭还要骂了法轮功才让进等;法轮功学员被劫入监狱后,身心没有一点保障,随意的打骂、侮辱、灌食、饭里下毒暗地里毒打等,还强行验血,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作准备……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执政党要统治的长久,都会重视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会保障民众的权利和生活,这是执政的基础,“民能载舟,也能覆舟”,然而为什么中共却要反其道而行之,一方面编造假历史,编造“党妈妈”身份愚弄、欺骗、掠夺民众,另一方面一建政就举起屠刀,利用政治运动的形式大肆的屠杀民众,摧毁正统文化,颠覆人的信仰与正统道德,把假、恶、斗灌输给民众,成为人苟活于世的准则。

中共十九大期间,很多人看了电视后说:“这些中共代表在天安门广场说起假话来也不脸红,还理直气壮,真是当今中国一大特色。”不是中国特色,是中共特色。因为中共就是个西来幽灵,魔鬼党,只会假、恶、斗,骗人害人耍流氓才是专长。它的法律虽然冠冕堂皇,那是欺骗世人的,怎么用要看中共的需要,怎么用,目的只有一个:害人。

文革期间,打、砸、抢、武斗等,明显的违法也没有人追究你,因为中共需要;文革后,为了所谓的平息民愤,拿下替罪羊,也是法律的名义,忠实执行中共迫害命令的原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深知中共的邪性,跟中共不能讲理,赶紧自杀了事,后来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名军管干部,“表现积极”的警察793人,共810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不了了之。从中,读者能看到中共的正常法律程序吗?

中共的法律程序是骗人的,害别人也害自己。刘传新和那810人利用中共法律程序整别人时,可曾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被中共的法律程序整死自己?!

善恶报应才是天理,中共不是保护伞,能给你一时的既得利益,却保不了永久的利益,作恶到尽头时,就会恶报加身。

明慧网每天都在报道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所谓的法律程序骚扰、绑架、枉判、虐杀的事实,同时还报道了参与迫害的中共公、检、法、司人员遭受恶报的事实。

被中共最为熟知的恶报事实是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李东生等判刑,还有随之一系列的中共高官被逮捕、判刑等,中共召开十九大前,中共的司法部长吴爱英落马,把他们联系起来,会发现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参与卖力的迫害法轮功而招致的恶报,拿下他(她)们的罪名是贪腐、生活作风有问题等,真实的原因是迫害法轮功的报应。

底层的公、检、法、司人员遭报应的更多,更离奇,有遭遇离奇车祸丧生的,有突遇空中巨石被砸死的,有因为贪腐被抓的,有得了绝症去世的等,他们遭了报应在中共都是绝密,不敢叫人知道的,怕人知道了真相都不参与迫害法轮功。我们本地有个610副主任因贪腐被抓,县里还开会告诫不能出来说。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明白真相,认清了中共的邪教本质与流氓本性,有的亲眼看到了那些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下场,都在拒绝迫害,有的暗中帮助法轮功学员,有的法官直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他们私下里把那些接了法轮功学员案子的人成为“傻蛋”。

中共的法律程序真的是害人害己!但愿更多的中共官员能早日看到这一点,身在公门能做善事积大德,同样也会因为一念之差,做了坏事损大德造大业,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请抓住这难得的明白真相的机缘,赶快了解真相,明白真相,看清中共的罪恶本质与害人目的,作出正确的选择吧!要福报还是要恶报,就在自己的一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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