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冤案 家属力排阻挠 告公检法获赔案例

【正见新闻网2017年09月07日】

18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制造了难以计数的冤案。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力排阻挠,依法向涉案人员提起控告后获得赔偿。 以下案例来自明慧网:

大庆油田工程师被迫害致死 家属控告胜诉

王斌,男,原黑龙江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曾获国家科技二等奖。2000年10月4日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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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平和修炼功法,对祛病健身有神奇功效,被中共镇压前在大陆广受欢迎,修炼者遍布社会各阶层,包括各行业精英。但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下令迫害。

2000年6月3日,王斌准备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王斌因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多次被毒打。

2000年9月24日晚, 3名犯人受警察指使,毒打王斌40多分钟,王斌奄奄一息。

当晚11点,王斌被送到医院,经检查,淋巴动脉被打断,锁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几根,睾丸被打碎一个,手背被烟头多次烫伤,鼻孔被烟头插入烧伤,身体多处黑紫,惨不忍睹。10月4日晚,王斌死亡。被害后,王斌内脏被野蛮摘取。

家属及法轮功学员状告劳教所当班干事冯喜等人以及3名犯人,胜诉获赔20万元人民币。5名涉案犯罪份子分别被判刑18年、12年、5年、3年不等。

丈夫被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胜诉获赔

明慧网2015年7月13日发表《看油画“这是我们的师父,你现在赎罪还来的及”有感》一文。文中介绍2008年2月底,一位从监狱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谋生,在街边做小生意,同时讲真相。结果被一便衣女警构陷,遭绑架和劳教。那位学员绝食抗议迫害,不到三天就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去世的法轮功学员的妻子没有就此作罢。她根据掌握的证据和多重疑点,直接到省城控告该劳教所,要求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劳教所的责任。

此案惊动了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也惊动了劳教所和省司法厅。他们找到这位妻子。面对重重压力,这位法轮功学员家属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只要我活着,就要一告到底。

据悉,几经波折,最后获赔18万元。

许郴生家人申冤4年 获国家赔偿

许郴生,女,湖南郴州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5月16日,许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当街抓捕。后被背铐在铁椅子上“审讯”12小时后身亡。时年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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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郴生

许郴生原是湖南郴州市烟厂职工。因坚守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从2000年到2012年,经历被非法停职、抓捕、关押、抄家、恐吓、罚款、关洗脑班、折磨虐待、上报网上通缉等多种迫害,并被迫与丈夫离异。

2012年5月16日被绑架后,许郴生被戴背铐审问,期间12小时不让喝水、吃饭和上厕所。晚上 11点15分,许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诊断显示,许心跳、呼吸已停止,人已死亡。

命案后两天(18日),公安局才通知许的前夫杨某。20日,还在读大学的许郴生的儿子杨许俊返家。家人亲友都非常震惊:年轻健康的许郴生怎么会匆匆离开人世?

2014年8月26日,许的儿子杨许俊向公安局北湖分局申请国家赔偿。同年10月24日,北湖分局决定不予赔偿。杨许俊不服向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杨许俊坚持为母伸冤,经过漫长的4年多官司,终于获得国家赔偿死亡金三十一万九千六百元和被赡养人生活费五千四百元人民币。

吉林于桂香被迫害致死 家人申冤 公安赔20万

2017年6月16日,吉林长春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被绑架,4天后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报导,6月16日,于桂香、戴瑶琪等3位法轮功学员在长春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给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

在国保办公室,于桂香出现心脏疼痛症状,疼得直佝偻著身子。她跟国保人员说:“你们今天必须让我回家。我老头住院做手术,没人护理。”国保人员依然置之不理,将3人强行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

到了第3天,于桂香在拘留所晕倒,全身是汗,打招呼也没有反应,掐人中也没有反应。服用“速效救心丸”苏醒后,又处于昏睡状态。第4天早上,在上卫生间时突然栽倒在地。送医前即死亡。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后悲愤至极。他力排公安局阻挠,为母伸冤,经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20万元。

据悉,虽然于桂香家人获赔20万元,但是法院袒护了公安国保人员。明慧网表示,法院应该追究造成于桂香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大部分案例尚未获得赔偿

18年来,至少有4,126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案例尚未获得赔偿。

这些案例中,还极少部分(地方)政府、警方主动提出“私了”,但家属并没有拿到当初协商的赔偿数额。也有少部分(地方)政府、警方提出私了后,法轮功学员家属不接受,要坚决控告杀人凶手,但由于中共司法部门的阻挠,最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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