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轮功真相 辽宁一老人被非法判刑3年

【正见新闻网2017年08月21日】

辽宁省沈阳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德服8月15日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2万元人民币。 明慧网报导,此案早前于7月13日在沈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刘德服被两个人搀扶上庭,左侧半边身子不好使;在法庭上,刘德服思维反应也比较慢。他自2016年11月被非法绑架和关押后,受到迫害,身体遭到极大的摧残。

在法庭上刘德服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法轮大法好。

信仰法轮功不仅无罪,而且是合法的。十几年来,大陆上百名律师,在上千场的无罪辩护中论证了这一点。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2016年11月14日,沈阳市“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依据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在沈河区小西门附近有人挂法轮功真相展板的画面,指使沈河区国保、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大南门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刘德服等7名法轮功学员。刘德服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

法轮功学员刘德服的讲真相行为是为了还民众知情权。18年来,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控制文宣系统来系统性地抹黑法轮功;并投入重金,利用摄像头等各种电子摄像设备,进行严密监控,千方百计地阻挡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

被绑架后,刘德服一直被关押在沈河看守所。 在那里,刘德服被迫害得出现了严重的脑梗塞、脑出血、心肌缺血、高血压等症状,多次辗转于看守所和监狱医院之间。

刘德服一案曾被沈河区检察院退卷退回。但是,沈河区国保大队继续构陷,捏造证据,导致刘德服最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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