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山检察院将法轮功学员案卷退回公安

【正见新闻网2017年08月02日】

河南信阳市光山县法轮功学员简学富、何远郎等人,被非法关押4个多月。2017年7月下旬,光山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构陷简学富等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到光山县公安局。 据明慧网报导,2017年3月22日下午5点多,法轮功学员曾昭斌在送货途中被光山县公安国保队长周新春等人绑架。

随后国保队长周新春、副队长付强伙同紫水派出所警察十多人把曾昭斌带回家中,看到受邀来曾家吃晚饭的法轮功学员简学富、何远朗和李家志,立即不允许他们走,抢走4人手机。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曾昭斌的住处。

周新春随后对简学富家也进行非法搜查。结果,什么也没有搜到。但他还是把简学富等四人强行带到紫水派出所,又送到光山县拘留所,期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简学富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时,他们的亲属均未得到公安国保和紫水派出所的任何通知。

3月27日上午,家属到公安国保找人,办公室警察支支吾吾推脱找紫水派出所。

家属先后到紫水派出所、公安国保大队拘留所了解情况,要求放人。开始他们污言秽语地大骂一通,周新春吼叫道:“你们也都是炼法轮功的吧,再不走都把你们抓起来!”警察付强连推带拥把家属赶出去。

4月6日上午,光山县“610”国保只放李家志一人,并将简学富和曾昭斌、何远朗继续转到光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继续迫害。

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亲属多次到县政、所谓“防范办”——“610”、检察院和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亲人。

国保队长周新春不仅不予理会家属的要求,还制造假相:用电脑合成,剪接、拼凑等手段栽赃构陷法轮功学员,并将这些造假图片充当所谓的“证据”在光山有线电视上播放,恐吓、威逼、诱骗曾昭斌的妻子从模糊不清的监控录相中辨认“有自己的丈夫”,强行签字后把这些造假“证据”上报,要求县检察院起诉简学富等3位法轮功学员。

简学富等三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县“610”警察多次非法对他们分别提审,采用恐吓、威逼、诱骗等手段强行让他们签字,态度极其野蛮。周新春和看守所干警指使监号犯人多次殴打曾昭斌,打得曾全身多处青紫,腰直不起来,说话困难……

曾的家人得知此情况后,心急如焚,托人在2017年5月21日将曾昭斌“取保候审”带回家。

简学富等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40余天后,5月2日,公安机关将所谓“批捕证”挂在他二姐家门上。

鉴于光山县“610”以国保队长周新春为首的执法人员制造假相、伪造证据、恶意诽谤、诬陷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和枉法裁判罪,简学富曾于4月21日将此恶行控告到县检察院,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周新春的刑事责任。但控申科科长沈立志,行私枉法,不予立案。

控告说,现政权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些执法人员眼中一文不值,仍然在执行江泽民、周永康时期邪恶政策。

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也及时把“对简学富、何远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分别递交到检察院,并恳请公诉人对此案作出客观、公正处理,依法撤销该案,释放几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从派出所、看守所、公安国保到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从门岗到办公室、从县委、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到办案人员讲迫害法轮功是惊天冤案;把律师的《意见书》亲自交到有关人员手中,要求有关单位和办案人员无罪释放自己的亲人。

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在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声援下,在辩护律师的正义呼吁下,2017年7月下旬,光山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构陷简学富等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到光山县公安局。

目前,简学富、何远朗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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