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修炼中遇到的几件小事

唐山大法弟子 皓璋


【正见网2017年06月24日】

1996年夏天,单位安排我去秦皇岛南戴河海滨疗养。我带着只有4—5岁的儿子入住位于南戴河海滨的铁道部干休所,安排妥当之后,我就带着孩子溜达到海边。

在当时南戴河海滨的标志性建筑——飞马雕像边,我开始围绕着飞马雕像和背后的海景选择拍照的最佳角度。正在这时,一个酒气熏天的小伙子突然拦住了我们,用手指着我说:“你在这里随便撒尿,要交罚款。”我当时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懵了,茫然的四下环顾一周,附近也没有其他人,更没有同单位来疗养的同事在。我忙解释道:“我这么大的个人了,怎么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随地撒尿呢?你弄错了吧?”正在我不知所措之时,又过来一个比那个人大几岁的人。过来就问:“怎么回事?”先前那个人还是用手指着我说:“他在这里随便撒尿,还撒谎不承认。要他交罚款,他还没交呢。”见后来的那个人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左胸在看,我低头一看,看到了我戴在左胸前的长条状的带有法轮图形和真善忍字样的徽章。我立刻调整心态,平静的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你看,这第一个字就是真,我怎么能撒谎呢?”后来的那个人看了看我之后说:“这个是朋友,没事了,你们玩去吧。咱们走。”说完扭头就拽着那个小伙子走了。我长出了一口气,对着儿子嘀咕道:这可真是属雷阵雨的啊,来的快去的也快呀!

2000年春天,我和妻子去银行取款。在排队等候时,见我前边的人存入了6600元钱。他办完存款业务走后,我将银行卡递给柜员说:“取3000元钱。”当时女柜员边和对面的柜员唠嗑,边办理业务。她把我前面那位刚刚存给她的6600元钱数出了3000元后,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上,然后把剩下的3600元钱递给了我。我接过钱直接递给妻子说:“你再数一遍,看看是不是多了6张?”妻子不明白怎么回事。这下,那位柜员也不唠嗑了,赶忙问我说:“咋回事啊?”我说:“你把钱给错了,你应该把那份钱给我,可你多给了我600元钱。”说着我把钱全都递给她,她接过钱一数,果真多了600元钱。她留下了6张之后把3000元钱再次递给我,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就又扭过头去继续唠嗑了。

2004年8月,我陪同修到某电信局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同修正挑选手机时,我在柜台前被什么东西垫了一下,低头捡起来一看,是个纯金的(金菩萨)项链坠。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问售货员:“请问,你们这里谁是负责人?”售货员叫过来一位30左右岁的女士。这位负责人问我有什么事?我对她说:“我刚才在你们柜台前捡到了一个金项链坠,失主一定很着急,请你负责返还失主好吗?”我边说边把项链坠交给了她,她在手里掂了掂并仔细瞧了瞧说:“还真是纯金的,太谢谢你了!”我说:“不用谢。我是炼法轮功的。”负责人转身对身边的几位闻声而到的其他几位售货员说:“我所接触的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我和同修顺势讲起了真相:既然你们亲身接触的法轮功都是好人,那可千万不要相信电视上的那些所谓自杀、杀人、和自焚等骗人的宣传了,

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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