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关押 五年冤狱 绥中县沈文伶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7年06月16日】

沈文伶,女,今年六十一岁,满族,家住辽宁省绥中县,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包括肺气门淋巴结核、心绞痛、心肌供血不足、肝功能减退、神经官能症、腰间盘突出等一身的病全都好了,人也变得慈善、乐观。

然而,江氏一伙利用权力非法打压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沈文伶被四次非法关押看守所,遭受各种折磨,二零零八年始,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五年折磨,期间家人承受巨大压力和痛苦,两位亲人因此失去生命。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后,沈文伶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以自己和家人亲身遭受迫害的经历,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沈文伶女士在《刑事控告状》中讲述的控告事实及理由。

我叫沈文伶,今年六十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我有幸喜得李洪志师尊传的高德大法,也称上乘佛法。身心得到了高度的净化,一生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问题,通过学法都迎刃而解。修炼前,我是做购销废钢生意的。为了名利争来斗去的。得了一身病,什么肺气门淋巴结核、心绞痛、心肌供血不足、肝功能减退、神经官能症、腰间盘突出、乳腺增生、梗椎五至六节生理曲度变直、窦部粘膜性溃疡、咽炎、风湿、低血压、肩周炎等真是生不如死,炼功后,无病一身轻。跟婆婆多年的积怨通过学法都能善解。慈悲伟大的师尊,从新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我,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把我带上了返本归真的路, 知道了人生存在的意义。

迫害之初 为大法鸣冤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江泽民一意孤行,下令抓捕了全国各地辅导员,听说大连辅导员被抓了,我和同修去了大连,在大连的市政府布置下,公检法部门还有武警部队全出动。把五千多名大法弟子包围在大连市政府广场。我们胳膊挎胳膊形成人墙不让他们带走。

当时我目睹了四五个警察把一女同修胳膊背到后边,用力一推,脸蹭在了马路牙子上,脸上前身流的都是血,大法弟子都流泪了,这场没有硝烟的血腥迫害,这样对待手无寸铁的大法弟子。江泽民是发动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他们把大法弟子都拥上两节大客车上,几乎大客车都调到了现场。分别拉到中学,放广播谩骂大法,诬陷师父,心想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

我第二天早上与同修就去了北京。为师父鸣冤,还我师父清白!一路上经过了九道关卡,警察身着迷彩服,戴着钢盔,挎着枪,戴着墨镜,嘴上还蒙着三角巾,穿着皮靴坐着挎斗摩托车上,不停的鸣着警笛。我问开车司机他们是干什么的,司机说抓法轮功的。我心里迷惑不解。这是为什么?

四次被非法关押看守所:遭老虎凳、野蛮灌食、药物迫害

我曾四次被绑架到看守所,第一次是因为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进京上访,为师父鸣冤,还我师父清白,给大法弟子一个修炼环境。信仰自由,十月十八日被海淀区公安分局绑架,被葫芦岛驻京办事处,有绥中公安局,王福臣,赵继斌等人把我们绑架到办事处,连夜王福臣,张希文,等人把我们绑架到绥中,送进了看守所。被迫害四十九天。在看守所里我和同修们炼功背师父经文,还有《洪吟》。遭到无理的打骂,有一次我们炼功抱轮,大队长王学平叫我的名字让我把手放下来,我们没听他的。不一会儿他把我和苏菊珍(已离世)叫出去,问我们还炼不炼,我们坚持炼,张文仲和事务犯人小隋给我和苏菊珍同修背了二十四小时背铐,晚上我俩不能躺着睡觉,手肿的象馒头似的。苏菊珍疼的一夜没睡,在地上走一宿。

有一天早上,我们背经文,背《洪吟》,值班的陶狱警不让背,我们还坚持背,等大队长王学平上班把苏菊珍同修叫去,一进门就给七个耳光,脸都打肿了,眼睛也冲出了血,待会儿又把我叫去,不让我们背,我坚持要背,他边骂边踢了我好几脚,大腿都踢青了。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左右,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杨志学带王福臣,田卫东,张希文等人抄家,拿走了炼功用的圆垫子,并把我绑架,带到公安局问我在哪拿的经文,都给谁了,我不说,他们就进行严刑拷打,张希文拿一把新笤帚从脑袋打到腿,直到把笤帚打碎,浑身上下都打成了紫黑色。他们还不停的骂我。我说你们身为警察穿着人民的衣服,却对我们大打出手,为了私欲,为了交差,你这是在犯法,我不说出别人,是不让你抓他们,不让你们犯罪,当天他们把我送进了绥中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第三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约十四日,政保大队的王福臣,田卫东,张希文,来抄家,说满街贴的都是江泽民的十大罪状,说大法弟子都进去了,没别人就你干的。就这样无辜的又一次把我绑架,没有任何理由,王福臣为了给我凑材料,把大法弟子给他们邮的真相资料和其它收集的资料厚厚一摞,作为教养依据,被非法教养二年,在教养院里不让睡觉,天天干奴工,被迫害的血压高二百多,也不放过。在看守所里呆了将近五个多月,吃的连猪食都不如,炖的菠菜里漂一层瓢虫,到盆底有六七厘米厚的一层泥。我跟大队长说了菜没法吃,大队长说了做菜的大师傅,大师傅恼羞成怒,大骂出口,不但不分我菜份,还把菜汤泼的大板上地上都是。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时左右,我正在家,突然听到有人撬门声,我到门镜前往外看,没人。我刚要开门看看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听那门“咣当”的一声,闯进一伙人,有六、七个。我不知什么时候给我戴上的手铐,把我按在沙发上。其它几个抢电脑(女儿的电脑)我当时以为是冲钱财来的呢,我丈夫问她们是哪的,干啥抢我们家东西,没人搭茬儿,我大声地喊着,我说你们要干什么?别把孩子吓着(女儿的孩子)后来有一个人说了一句“公安局的”。我才知道,啊,是冲我修炼法轮大法来的。

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四个男的把我抬成大字型,从我丈夫和孩子面前,把我绑架走。当时,孩子才三岁多点,闯进我家的警察有机场派出所的马子文所长、政保大队的刘焕宇、李爽(女)其他人不知道叫什么名。

他们把我抬到楼下,塞进警车里,拉到绥中看守所,然后又返回到我家地下室收走墨水4箱,新乐牌A4纸10箱,后来又把我拉到葫芦岛市看守所。在葫芦岛看守所,我只有用绝食来反迫害,他们百般的折磨我,女警察冯冰利用贩毒和诈骗的罪犯李侠、齐红、李玲等对我大打出手,用手使劲捏我两腮,至今牙齿松动。

有一次,强行给我灌食,看守所杨医生使劲踢我,还脏话满嘴,把我的拖鞋都踢飞了,根本就没有医德。

还有一次,狱警冯冰张医生等强行把我摁在“老虎凳”上,给我下管儿灌食。我已被他们迫害得心律过速,心跳一百五十多、血压二百左右,下很长的胶皮管,我憋的差点晕了过去。冯冰还说看守所有3% 的死亡率,死你一个也不管我们的事。

有一次葫芦岛看守所盖楼,在押人员都转到绥中看守所,公检法几个部门全出动,狱警冯冰让我穿号服,我说:我没犯罪,我不穿。她利用犯人梁丽君、齐红等四五个犯人强行给我套上。在他们的迫害下,我心脏急速的跳动,浑身哆嗦一团,她还狠狠地打我两个嘴巴子,犯人梁丽君在后面用脚踹我。葫芦岛市公安局一个姓徐的女警不断的训斥我,她用力的推我一下,把我推出好几米远,摔倒在水泥地上。我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姓徐的女警和一男警把我拖出去有几十米远,扔在道边的有医疗设备的车旁边,他们又把我塞进车,强行给我打了针,不知什么药,绑架到绥中看守所。

在葫芦岛看守所时,张希文(原政保科警察,现调到辽宁省公安厅)、陈绍周(原绥中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现在县公安局任督查)等几次逼我,让我回答他们的问话,我不回答他们,他们就胡乱写一气,还有不是在我家收的东西,都给我写上了。拽我头发往后背,逼我按手印,不按,陈绍周把印泥盒盖儿硌在我的手背儿上,把着我的手强行按手印。

辽宁女子监狱五年“人间地狱”般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十三日,也就是汶川大地震那天,天下着大雨,绥中县法院审判长李桂敬、陪审员孙月、吕丹、还有书记员高鹏,到绥中县医院给我和周迎春在医院非法开了庭。后来又分别判了刑。我被非法判了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把我绑架到辽宁女子监狱一监区六小队,进行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当时由李敏(诈骗犯)、于晓荣(杀人犯)对我进行残酷迫害。他们强行让我看攻击大法的书,还有光盘带子,让我写什么所谓“转化”六书。我不听他们的,他们百般刁难,就大打出手,大骂出口,于晓荣经常往我脸上吐唾沫,拽我往墙上撞,让我站在四十见方的地板砖上,不让动,一动就连踢带打,腿肿的迈不了步,一推就倒。有一次,队长赵秀梅差点把我搥倒在地,天天晚上不让睡觉,一站就是十一点到半夜一点钟。

还有最严重的是于晓荣拽着我,要拿墩布把,捶我的下部,她还不停地喊着:“我就是流氓!我就是流氓!”她跟迫害大法弟子的(诈骗犯)张威说,谁谁用这办法,马上就“转化”了,这招可好使了。于晓荣还经常念破坏大法的书,经常用那厚厚的书搥我的胸部。

刚去的大法弟子不让跟任何人接触,在监舍有两个犯人进行迫害。一般的都在监舍迫害两个月,再让上车间强迫劳动。七月二十二日,让我上了车间,又开始从劳动上对我进行迫害,有时加班到晚上十点,不干活就停帐,因为吃不饱,自己家里都得存钱,他们说不让花,就给停帐,连日用品都不让买,有一次,吕思队长强行让我答心理咨询题单,不答就让我面向墙壁站着。冲我大喊大叫。还给我停了帐

二零一一年,弟弟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我妈妈病危,信中说让我跟狱中领导请示请示,回家看看妈妈最后一面,也了了老人的心愿,妈妈也能含笑而去。我看信后,很悲伤的找教导员秋英,说明我的原因,也让她看了信。我又找了队长李宏坤,他们说我没“转化”,不可能让我回家探亲。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使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每天以泪洗面惦着妈妈。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老人家含冤而去,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因为我被绑架那年,妈妈已八十九岁高龄,也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别看她八十九岁,上五楼都不歇一下,后来,我不在她身边,又加上长期想念我。

家人遭魔难 失去两位亲人

二零零八年,我被绑架期间,我女儿已怀孕四个多月,因她丈夫上班,没人帮她,她没办法只能忍痛割爱,堕了胎。这场迫害使多少人遭难

我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回家,足足的被迫害五年,失去两位亲人。五年没给我发工资,该长的工资也没给长。现在我和我们同事同级工资的相比,我每月少开五百元左右。

我回来时。把信和判决书想带回家,队长于淼茹把信和判决书没收了,用碎纸机处理了,原因就是,信中有请示政府的话不让带回来。出狱时,我自己的东西什么也不让带出来,给我扒得一丝不挂。

这些年来我曾经被关押在看守所、教养院、监狱,长达七年多煎熬折磨,身心受到严酷的摧残,与侮辱,我的自由被剥夺、工资被扣押、失去两个亲人,还有我丈夫是国家公务员,受到他人的指责和歧视,因精神压力太大,三次晕倒差点丢了性命,给我们家庭造成的伤害和财物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参与对我进行迫害的人,都是江泽民政策的执行者,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将来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相信最高检察院会为我主持公道,这也是在匡扶人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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