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诉 江苏法轮功学员马学荣平安回家

【正见新闻网2017年05月23日】

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2017年4月27日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对法轮功学员马学荣一案撤诉,法院随后退案。马学荣目前已平安回家。

明慧网报导,2017年2月21日,马学荣被撤案释放。此前2016年6月16日,他在涟水县政务大厅东广场向人们讲述法轮大法受迫害的真相时被绑架。6月17日,被非法刑事拘留。6月29日,被非法逮捕。同年12月16日,被非法判刑2年。

面对非法判刑,马学荣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1999年中共迫害前,马学荣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但18年来屡遭迫害。

2017年2月26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1、撤销涟水县法院对马学荣的刑事判决。

2、发回涟水县法院重新审判。

2017年5月12日下午,涟水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陈军林把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交给了马学荣。

据悉,涟水县公安局对马学荣家所抄物品,如电脑、手机,也已主动归还。

此外,据明慧网5月份的报导,由于检察院和法院撤诉撤案,近日平安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还包括:湖北武汉市的赵凤兰、河北廊坊市香河县的朱小梅、四川南充市的曹菊蓉、胡学华、姜启国、任秀丽等四人、吉林省德惠市的王兴香、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的赵红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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