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检 吉林法轮功学员王兴香获释

【正见新闻网2017年05月05日】

吉林省德惠市检察院近日退回法轮功学员王兴香一案,5月2日,王兴香无罪获释回家。

此前2017年3月17日,王兴香在当地客运站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一交警举报,随后被德惠市610国保大队非法绑架和拘留。

4月27日上午,德惠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等三人,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提审王兴香。王兴香堂堂正正告诉提审者:信仰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非法迫害,并拒绝签字等不合理要求。

王兴香还善意提醒德惠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几天后,德惠市检察院最后做出决定,对王兴香不予批捕;5月1日,把案卷退回到德惠市公安局。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王兴香的亲属也聘请律师维权,先后到长春中级检察院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等部门进行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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