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九年牢狱迫害 湖北张荆州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0月30日】

湖北荆州市法轮功学员张荆州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禁、两次非法劳教共三年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再次被绑架,被连续吊铐殴打几天几夜,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中旬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遭受强制洗脑等种种肉体与精神摧残。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张荆州于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滥用职权罪、诬陷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监管场所虐待罪(酷刑罪);因此,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关于张荆州被绑架、非法庭审的情况,详见明慧网报道:《湖北荆州市张荆州再遭中共警察绑架》、《八旬老母数百里探子遭拒》、《曾两次被非法劳教 张荆州又被枉判五年半》、《武汉法院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图)》、《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图)》。

下面是张荆州陈述的部分事实:

修炼前,由于精神空虚,加上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影响,我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使我的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年纪轻轻就患上了脂肪肝、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等方面的疾病,而且性格暴躁,为人尖刻。母亲修炼法轮功,她看我这样,也为我的身体担心,就一九九八年十月将我引入大法中来了。我修炼了一段时间之后,身上的各种疾病便不翼而飞了。我变得精神充实,性格开朗,心胸宽广,乐于助人,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命令下,我曾先后多次被绑架,其中被非法刑拘两次,送洗脑班两次(一次未遂),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一次,饱受迫害之苦和精神摧残。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为还大法清白,我到北京去上访。九月份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绑架,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后来交给湖北省驻京办,被本地公安押回来关到看守所三个多月。之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由于不放弃修炼,我被电击、不让睡觉、野蛮灌食、整夜被吊打,我曾被打昏死过去两次。还被强制超时超强度做奴工,完全不顾及人的感受和身体的承受能力。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原单位湖北省荆州市金龙公司的领导趁我劳教期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我开除公职,使我成了一名无业人员。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武汉青山区法院的人带着早已准备好的离婚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街道居委会的人及我的前妻,来到劳教所六大队找我谈话,妄想将我转化。他们当时向我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写了保证书就回去,一家人好好过日子;二是不写保证书就离婚。我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结果在二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我无奈的在离婚证上签字。从此,我一个好端端的三口之家便被迫害的彻底破碎。

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早上八点多钟,我在武汉青山建七路给孩子买早点,突然来了三辆小车,在我的周围停住,从车上下来十来个身材高大的便衣,强行抓住我就往车里塞。接着便戴上眼罩,将我拖到武汉市国安局的审讯室。在那里,他们轮番审问我,长时间不让我睡觉,铐着双手坐在小板凳上十几天,还经常被他们毒打。这样反复折磨我十九天后,又把我送入湖北省国安局看守所折磨了二十一天,之后又被关进臭名昭著的武汉汤逊湖洗脑班遭暴力洗脑两个月。

二零零八年八月底,我在汉口汉正街做生意,武汉市硚口区国保大队以我的货物里有法轮功宣传品(对联)为由,又一次非法将我绑架。同时抢走了我的所有货物,价值十多万元。后虽经检察院验证,这些对联是弘扬传统文化的东西,不是法轮功宣传品,但他们并没有将货物归还给我。还把我带到硚口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劳教一年半,送到何湾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同修到武汉市洗脑班的围墙上喷写“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短语,被武汉东西湖派出所的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转到看守所关了八个月,被判五年半徒刑,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直到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才重获自由。期间,由于我不转化,被范家台监狱先后转过多个监区遭暴力洗脑,超时超强度劳动,超时超强度军训,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

我学法轮功是想做个身心健康的好人,想让更多人受益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而江泽民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胁迫国家、政府调动几乎所有能够调动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所有的国家机器,蛊惑、煽动、利用全民全社会仇恨、打压、迫害一群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直接毁掉了人类普遍遵守的普世价值,毁掉了人类基本的道德规范。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受残酷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以及被迫害致疯、致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下岗、失业、破产、停学、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无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全中国人民受到谎言诬陷的洗脑。

我对那些迫害过我的人没有怨恨只有同情,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那些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还人间的公理,还法律的公正,还公民的信仰自由,还做好人的权利。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