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行最美女职员的悲惨遭遇

【正见新闻网2016年08月05日】

叙事性非虚构文学系列《大法徒的故事》之五

风中的馨兰--王可非

这一位吉林长春的女子,用什么来比喻她呢?一团温暖的烛火、一株优雅的兰花、一个美丽的天使。寒冷的冬日里,她飘然而去。她最后的心愿是:穿上金黄色的炼功服在蓝天下伸开双臂、自由地炼功。

铁北大号

第11天了。听说,对一个人“手脚连铐”的刑罚,48小时是极限,而王可非居然承受了11天!因为坚持炼功,狱警决定对她施此酷刑。重型镣铐加在可非的双脚,她的两手也戴上了手铐。一条不到一尺长的铁链子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此刑一上,坐不得、蹲不得、站不得、躺不得。王可非只能佝偻著、蜷缩著,吃、喝、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为了折磨她,他们故意增加提审的次数。上楼下楼,狱警在前面走,牵着王可非往前挪动。由于连接手脚的铁链子很短,她每次只能移动十厘米左右。可非撅著臀部,一步一步在地上噌著。沉重的镣子哗啦、哗啦拖在水泥的地面,发出恐怖的回响。

后来再提审时,王可非已经走不动了,她都是被抬出抬进的。她的头发散落凌乱,面黄肌瘦,手脚浮肿,虚弱不堪。那个农业银行最漂亮的职员成了囚徒重犯,只因为她炼法轮功。

2000年10月,有近一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一看守所。他们和可非一样,离开了温暖的家、告别了可爱的孩子,在这个冰冷阴森的大铁笼子里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

在家里偷着炼功不行吗?为什么非要说真话?同样的问题问了一次又一次。王可非回答:“匪徒打人嘴巴,如果打我的脸,我忍。现在是打在大法上,打在法上就不能忍。因为‘真、善、忍’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有罪的。”

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修心健身。这对国家、对单位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啊。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什么成了国家的敌人?王可非怎么也想不通,所以,她多次进京上访,就是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她要让政府知道,他们搞错了。

失去了工作、家庭,接着失去了自由。可非不后悔。如果从头来过,她还会这样选择。人,不能忘恩负义。

长春农业银行最漂亮的女孩

王可非是长春人,而长春是法轮大法的发源地。得到大法,可非打心眼儿里感到幸福。

1994年4月底,听说李洪志大师在长春举办法轮功学习班,王可非的父亲买了13张票,给老两口、4个孩子和孙子孙女们一人一张,偏偏就没给可非买。因为可非的身体特别好,当时大家都认为气功是祛病健身的,没有病不用练气功。

一家人从法轮功学习班听完课回来,都说这功法太好了,可不是一般的气功。李洪志老师不光讲祛病健身,更多的是讲心性,讲如何做好人。可非听见了,渴望地说:“我也想去。”

1994年8月,可非和父亲、大哥一起去了哈尔滨,亲耳聆听李洪志师父讲课。这一听啊,豁然开朗!可非的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她对父亲说:“爸,我整个世界观都改变了!我知道怎么做人啦!就应该按照真、善、忍去做,不管谁怎么说。大法能使人变好,这大法太好了!”

修炼法轮功以前,可非就是个正直善良的姑娘。不过,她的好品性在世风日下的潮流面前显得脆弱乏力。修炼后,可非事事用大法衡量,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心里非常踏实。这时,可非能够理性地抵御世俗利欲的诱惑,显得智慧而稳健。可非很清楚,如果没有大法,自己难免会随波逐流。是大法挽救了她,使她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和方向。可非从心里感激大法,感激李洪志大师。

1991年,王可非被调到长春市南关区的农业银行支行,这一干就是10年。王可非任劳任怨、真诚善良。从领导、同事到客户,人人都夸她。每次群众评议,王可非都是最好的。领导说:“王可非工作干得好,一个人顶几个人。炼法轮功的就是不一样。”

每天早晨,可非到单位先打好开水,再把厕所打扫一遍,让大家有个干净舒适的环境。没有人要求她这样做,也没有额外的报酬。可非自觉自愿,几年如一日地坚持着。

有一次,可非和同事一起上街买东西,回来后发现营业员多找了钱。可非马上打出租车给人家送回去,担心去晚了营业员着急。同事不理解,说她傻。她却很坦然地说:“修炼人凡事要为他人着想,要去掉利益之心。”

有一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的领导到吉林省视察工作,相貌出众的可非承担接待任务。长春市农业银行拨款400元给可非买衣服和做发型。可非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占国家的便宜,这钱我自己拿。”市农行工会主席感动地说:“你这孩子太实在了。炼法轮功的真行!”

多年以后,一位农行的领导回忆说:“王可非,多好的孩子啊!那可是全行最漂亮,工作最好的。”

另一个领导也说:“这共产党多黑,这么好的孩子,硬逼着辞职了。”

冬天挽歌

2001年8月1日,王可非在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警察绑架。可非知道,那一年,有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奔赴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展示“真善忍”或“法轮大法好”,也有很多人高呼“法轮大法好”。学员们来自不同的省市地区,大家千里迢迢,风餐露宿。在广场上,警察和便衣一看到横幅闪现,或是看到谁正在举起手臂,便飞扑过去,把法轮功学员踩在脚下、连踢带打。他们揪住学员的头发和衣服在地下拖拉,把他们押上警车。

2001年8月底,王可非被转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六大队,管教用尽各种方式威逼可非“决裂”、让她背叛法轮功,放弃修炼。可非就是不妥协、不松口。因此,她被打得很厉害,曾经被打晕过去。对于凶神恶煞般的警察,王可非的心中没有仇视和怨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李洪志师父的教导。可非总是慈悲地看着那些可怜的人,以宽大的胸怀承受着非人的折磨。

2001年11月,王可非因为拒不转化,被转到七大队三小队。这是为了评先进,追求“转化率”,黑嘴子劳教所想尽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个大队不行,就换另一个大队,再变着方法地折磨人。

在七大队,迫害招数除了酷刑,还有超负荷的奴役劳动。每天早晨4时,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劳教人员开始劳动,一直干到晚上10时,有时要到半夜12时,甚至第二天凌晨一二点钟。很多人到了身体承受的极限,也有人累得晕了过去。在王可非转到七大队之前,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王可非等人又被逼着加班干活,到了深夜2时还不让睡觉。王可非站出来讲:“我们没有犯错误,没犯罪,不应该这样对待我们。”值班管教、主管生产的大队长栾云娟一听,立刻把王可非拉出去毒打。

王可非为了抗议迫害,开始绝食。三小队的管教王丽华把王可非单独关在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里,让她站立着,把她绑在双层铁床的床架子上。这种刑罚不亚于死人床,人不能动弹,身体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一双脚上。时间一长,双脚浮肿,双腿浮肿,关节不能活动,头晕目眩,精神恍惚,非常痛苦。

事后,有法轮功学员回忆说:“有一次接近走廊尽头的时候,听到可非喊‘你们放开我,都关了我9天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使用戒具,只限于手铐。严禁使用背铐、手脚连铐和将人固定在物体上。”第五十二条规定:“连续使用戒具不得超过七天。”

在绝食期间,劳教所的管教让几个劳教犯人看着王可非。这几个人经常骂她、打她。有一次,一个叫纪凤芹的犯人因为王可非不吃饭,便打了她几个耳光,其他人也跟着骂骂咧咧,当时管教在场,却不予制止。

有时,王可非被放倒在水泥地上,隔几天被灌点食。有法轮功学员在卫生所看见王可非被放倒在一张有靠背的长凳子上,两个劳教人员分别按住王可非的双手和双脚,医生郭旭一脚踩着椅子,一手拿着管子用力往王可非的鼻子里插。他一边插一边说:“你不是憋气吗?我有的是时间。”管教王丽华坐在对面看着。

那时,王可非已经绝食十多天了,粗暴的灌食弄得她满脸是血。同情可非的法轮功学员要给她擦擦脸,可是管教王丽华不允许。(待续)#

参考资料:

1.《忆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可非》,2011年12月20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2. 一夫,《梦境中的王可非》,2002年2月4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

几次灌食后,王可非开始吐血,身体虚弱,无力行走。即使这样,管教也不允许别人搀扶她,让她自己走路,甚至还逼迫王可非下楼搬东西。管教说:“谁说王可非不能走,她还能下楼搬东西呢。”

2001年12月20日上午9时多,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把不省人事的王可非送到吉林省劳改中心医院。医院只开了一张心电图的票子,而没有做心电检查。医院在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对王可非输液,从上午9时多到下午6时,共输液9瓶,每瓶500毫升,平均1个小时输液500毫升。整个输液过程中,医护人员均未到场查看,是由一名30多岁的有癫痫病的女犯人给换的吊瓶。在输液过程中,王可非的双手一直被手铐扣在床上的两侧。

2001年12月20日下午6时多,王可非的眼睛已经没有反应了,管教将她抬到太平间,没有实施任何抢救。事后,劳教所强迫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做伪证“证明”王可非死于“心脏病”。

在太平间,王可非的家属见到了这样的情景:王可非的脖子上缠了一卷卫生纸,大臂上勒著止血胶带,左手肿得像馒头一样。她的上身穿了一件破毛衣,袖子撸到腋下,下身裸露。尽管太平间满是冰霜,王可非的脸和身体摸上去还是温的,和活人体温相近,这说明人还没有死就被送来了。王可非的母亲瘫倒在地上,放声痛哭。家人质问在场的劳改医院院长:“王可非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不通知家属?”院长吓得赶紧逃走。

家属当即要求检察院封存病例,主管劳教所的城郊检察院魏检察长以各种理由阻止家属查看病例。他们后来看到的病例是由检察院、劳教所和劳改医院商议、篡改过的。

关于王可非的死因,劳教所表示王可非的手上扎了根刺,发烧,她是以外伤的病由,头脑清醒地走进医院的。送王可非入院的劳教所医生郭旭声称,离开时,王可非还有说有笑。而劳改医院的入院诊断上说王可非入院时四肢无知觉,睫毛无反射,是在休克状态下被抬进医院的。

人死得不明不白,家属强烈要求劳教所查出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劳教所却要家属签字,以便赶快火化王可非的遗体。家属断然拒绝,要求给个说法。检察院袒护劳教所,和劳改医院串通一气,始终不能给出明确的答复。

王可非的亲人被迫艰难地逐级申诉,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理。2002年,劳教所又提出尸检,再次被拒绝,因为尸检的医院和医生都是事先安排串通好的。至今,王可非的遗体仍在,冤情未雪。

劳教所的领导害死了人,在事发后严密封锁消息,并且指使管教和被劳教人员做伪证,改换加班干活的票据,甚至还在管教中散布说“王可非死了,家属都很高兴”。亲人离世,家属很高兴,这样的话有谁会相信?

这是谁的错?

王可非是一个贤惠的妻子、温柔的母亲、孝顺的儿媳。可是,身为丈夫他居然打她、骂她,最后抛弃了她。一纸离婚证书断了结发夫妻的缘分,也令他被千夫所指。他万万没有想到,可非竟然死得那么惨。有时候,在深夜里,可非的影子会突然闪过,让他不由得打个冷颤。他在心里一次次地说:“请你原谅我。”

可非是个大好人,就是太较真,她认准的事决不妥协。在银行工作的时候,有一次,一个开发商想让可非帮助贷款,因为不符合规定,被她拒绝了。开发商不甘心,要送给可非一套房子,请她帮助疏通,但在可非这里此路不通。可非说:“无论是谁,无论什么事,该咋办咋办,不卑不亢,有啥说啥,我的为人就是这样。”

丈夫不能理解,对她大发雷霆,说她傻,说她笨。他说,这个社会都这样,不要白不要。你不要,别人也要,没有你,人家照样能贷到款。他还记得,可非耐心地说:“我是修炼人,做事要光明磊落,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违反国家规定。”

光明磊落,没有错。可是,政府说了,不许炼啊?要是和政府对着干,就得坐牢、失业,这一辈子就完了。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过不去呢?对于这个,可非也向他解释过许多次。她说:“说谎话、颠倒黑白,是可以逃过磨难,可是,那还算人吗?迫害当前,在大法中受益的人就是应该挺身而出。为什么不可以自由的炼功?为什么不让看大法的书?为什么不能说一句‘法轮大法好’?”这些问题,让他哑口无言。

他是一个警察,在吉林省公安厅工作。1999年4月25日,听说可非要去北京,他急了。他害怕她被绑架,更害怕自己受到牵连。于是他和一个同事开着警车赶到车站,在人群中找到可非,把她拽回家去了。

从1999年7月到2001年8月,一年内可非多次进京上访,有几次被他拦住。但是有4次,她绕开了他,到达北京,甚至还上了天安门广场。

2000年,他打算入党、提干。单位领导找他谈话,要他“转化”可非,否则会影响他的仕途。

他选择服从上级。他想了各种办法,找到可非的单位、家人、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动员他们来做她的思想工作,甚至动手打可非。他还串通“六一零”跟踪和监视可非。但是这些都没能动摇可非修炼的决心。

最后,他把可非赶出家门,宣布和她分道扬镳。可非带着年幼的儿子,居无定所。后来,他听说可非被绑架、被迫辞职,生活艰难。这时,他提出离婚。天哪,他自责自己居然对美丽善良的妻子落井下石。

可非走了。他得到了什么?他卖力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惜放弃婚姻。结果,他并没有得到原来承诺给他的好处。他经常想,即使得到了,他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吗?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结语

可非的一位友人曾多次在梦中与她相会。友人这样描述美丽的梦境:

在蔚蓝的大海里,与可非一起驾着帆船顶着狂风巨浪,向着佛光升起的地方驶去。

在一座古老的殿堂里,壁炉里的火苗欢快地跳跃。望着窗外飘舞的雪花,听可非讲述天国里的故事。

在挂着紫红色帷幕的舞台上,可非身穿一件蛋黄色的丝绸长袍,在月光般的聚光灯照射下吹起笛子。优美的旋律在空中流动回响,忽然,可非随着悦耳的古曲飞了起来。身轻如羽,她飞过繁星,越飞越远,直奔明月而去。

* * *

当年,王可非的惨死,激起了亲人朋友、普通市民、有良知的警察,甚至劳教所管教的义愤。长春市的广大法轮功修炼学员纷纷揭露迫害,谴责邪恶暴行。大街小巷都曾挂满真相横幅、贴满不干胶。一时间,王可非被迫害致死案成了人们议论的焦点。每一个听闻此事的人,都会扪心自问:善恶是非面前,我该站在哪一边?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将全中国拖入无边的黑暗。正直善良的公民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成为被严厉镇压的对象。他们的基本人权被肆意侵犯,被虐杀凌辱,冤屈无处申诉。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受到无情的冲击和株连,个体与家庭的悲剧在大陆发生、蔓延,汇成整个社会的人权灾难。

自2015年5月以来,已有20万9千多名大陆和海外民众,向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于法。国际社会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呼声日益高涨。清算一切反人类罪是正义的浪潮,公理的天平上,邪恶大势已去,正惶恐地面对即将到来的最后的审判。

王可非,为真理献身,坦荡正气化作一束希望的光,闪烁在星河,慈悲地俯视人间。

参考资料:

1.《忆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可非》,2011年12月20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2. 一夫,《梦境中的王可非》,2002年2月4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