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劳教所遭折磨 唐山市任玉芹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8月02日】

原唐山市丰润区县妇联副主任任玉芹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遭折磨。2015年6月,61岁的任玉芹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开始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道德明显回升。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下面是任玉芹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原是唐山市丰润区县妇联副主任,副科级,一九九四年得到法轮大法,修炼前由于在这个竞争的社会养成的争争斗斗,事事争先,心里不平衡、精神压抑,三十多岁就把身体搞垮,神经官能症、肩周炎、慢性胃炎、结肠炎、过敏性鼻窦 炎、尾骨因外伤裂纹等,都是不好治的病,每天哪儿都难受还硬撑着,就是想在仕途上有个更大的进步。

修炼大法后,明白了为什么来在人间,人生的追求是什么。同时随着学法炼功,短时间内身体所有的病都没了,每天都有旺盛的精力来工作,不再争争斗斗,处处考虑别人,在工作中总是多分担,在荣誉面前、在福利面前都能心平气和的让。几年时间我分管的工作连年得到国家、省、市荣誉,自己却没争过个人荣誉。家庭、亲戚邻里关系都非常好,我成为公认的好人。

十六年来被控告人江泽民非法剥夺我修炼自由和修炼环境;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对我非法拘留、劳教,并对我人身迫害和酷刑;对我经济迫害。其违反法律的犯罪事实如下:

一、剥夺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我就被剥夺了信仰自由,被监视居住。七月二十日从早到晚,县六一零派人跟踪我的行踪,晚上几次打电话骚扰我家。二十一日也是如此,有一辆红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看了我一夜。早起邻居大婶和女儿(和我年龄个头相仿)遛弯,被劫在街口,有两个很凶的人询问:“干什么去”?一看不对,又说“认错人了”。二十二日早晨我刚出门,电话打到我家里,问我干什么去了。上午,县组织部部长蔡永茂和六一零人员等六人与我谈话,让我写不炼功、不上北京上访保证书,被我拒绝,此后每天施压,上班由组织部、党工委、六一零每天有人找我谈话,下班有人在我家前门和后窗下面监视。

那时我家开着小店,党工委姓李的每天下班后在小店前来回走。夜里房前屋后都有人,这样监视居住一年多。同时我家电话被监控,连我父母电话都被监控,九九年十月我被免去副科级职务调到爱卫会,工资下降一级,仍然被监视居住,单位每天向六一零汇报我的情况。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非法拘留和劳教,十月份回来,六一零责令单位监控,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曾祥海(现任国保大队副队长)和永济街派出所所长马良等四人来我家名义上关心,实际是骚扰我的生活。

零二年我申请离岗后,单位为了便于了解我的情况,留用我在单位继续工作,零三年我女儿生孩子我申请不上班,在家照顾孩子。到零五年,六一零又拉网式调查,让单位找我填表骚扰,单位同事都强烈反对六一零做法,此事不了了之,以后又以新来领导为名,打电话骚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被绑架,非法拘禁在县拘留所两个月,在八里庄洗脑班拘禁两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半年后回家。前后共被非法关押十一个月。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拘禁我,没有任何手续,只是政法委和610下的令。

二、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酷刑、虐待和身体上的伤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去北京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是受冤枉的,到天安门就被十几个便衣围住,强拉硬搡,扇嘴巴,我喊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被抓到前门派出所,到那里的都被搜身、关进铁笼子,挂大牌子照罪犯像、不配合的就搧嘴巴、拳打脚踢。我被搜身,还未来得及照相就被接到唐山住北京接待站,到那里双手被铐到暖气管子上,只能在地上坐着,不能直腰。到北京劫人的有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姓孙,当时五十来岁;丰润有公安副局长李春元。晚上县委书记雷士明、政法委书记蒋凡军、县委副书记张继城、公安局长孙俭、副局长张书元、还有涉及到去北京大法弟子的单位、镇乡村子一把手。在那里被沙流河村长王玉红大骂一顿,夜里我被直接送到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被铐四天后,送到臭名昭著的八里庄洗脑班,进门就给我打下马威,利用单位、家人洗脑班共八个壮男强拉硬拽、让我丈夫打骂、装病,强行按着我写保证,一看无效,就把我关单间,大小便不准出屋,双手被铐到夜里十一点。第二天上午,洗脑班集中开会烧大法书,铐大法弟子,我喊不许打人,洗脑班副校长石爱成对我大打出手,用拳头打我嘴、头,当时一颗牙被打的牙根扎出一个洞,流脓一年多。午饭后,校长林秀华以谈话为名,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进门就说“你到这当头来了”?左右开弓就是十几个嘴巴,打的我满口都是血,因为我家人来,我怕他们去报复,就咽下了。脸上一边一块青,眼也充血。

十几天后,洗脑班开所谓“转化现场会”,三十多个单位领导人参加,我不让烧大法书,石爱成气急败坏,抓住我就搡出七八米远,我趴在地上,石爱成用大头皮鞋踩踏我腰、踢我腰侧面,我已抬不起头,动不了,他说我装死,又从地上把我拽起抡回我原来站队的地方,这样会也不了了之,与会人员也都看到八里庄真往死里打人。我被两个同修扶起回屋,头疼不敢枕东西,一个多月才好。

大年三十夜,一位唐山市大法弟子被劫持来,因炼功被铐在冷屋,我们集体抗议,在墙上写大字“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副校长石爱成让我们用石灰水把字刷掉,我们不配合,石爱成把谷友文铐起来,找来大树叉子抡起要打我,几个同修拦着抢下,石气呼呼说去开会走了。

年前,洗脑班有实施新一轮迫害,强令大法弟子都到外边冻着,我与同修来找石爱成说理,石爱成一看又是我,就又找来一根大树叉子要打我,被我拉住他的衣服和他说理,他放下棍子,让我们派代表提条件。我当时提出还我师父清白,放我们回家,我们无罪,恢复自由、恢复修炼环境等十条,让他们往上反应。他们声称在政法委召开的会上说我提出的十条,都有哪个领导在场。我们的情况暂时有点改变。

我到八里庄洗脑班时是数九隆冬的十二月,不给生炉子,铺板离地一寸多高,我住的屋子据说因为闹过鬼,屋顶掉下过黑蛇,工作人员都不敢住,而且屋子没顶棚,只有一层礁子顶,有的地方露着天。一个工作人员想和我谈话,穿着棉大衣待了没有五分钟就受不了,把我叫到办公室问:你在这怎么受得了,这不是人待的地方。我们每天吃的是中午一个小馒头、盐水煮葱头,早晚一碗粥或面条,从不给吃饱。

每天强制所谓“军训”折磨,不准穿大衣,站在迎风且背阴处,站立或跑步,站不直或脚跟不齐就被武警从后面踢后脚跟,使人直挺挺倒下,身上、脸都跌伤。我抵抗军训,被双手抱大树铐上,连续十几天,风雪灌进单薄的衣服里,刺骨冰冷。其实“军训”就是为了打人,有时强令站队,武警就从第一个开始打,一直打到最后一个,然后从头再来,一轮一轮打下去。我从此落下身体见风受潮就出大片疙瘩的皮肤病。

我在八里庄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探视的多是派来我以前单位的、他们认为能做我“思想工作”的,还有家人亲属为了看到我也说帮着转化,每次有家人来他们借此打骂的更凶,经常是十几个人按着写保证,家人走后还打骂。可是真正来探视的他们不允许,我女儿踏着半尺深的大雪来看我,说了半天好话也没让进,孩子踏雪来会走几里路哭着回家了。回头他们说“你没人性,你看你女儿多可怜”。有人来看我他们不让进,却收下带来的苹果、烧鸡,夜里值班人员吃了。

洗脑班说是“法制学校”,屋子设计成看守所一样的监室,每天锁着,定时上厕所,除“军训”外不放风,我一直被关单间,只要炼功就挨打。坐着不让坐直,夜里不准关灯,只要他们没睡下就大喊大叫、敲铁戳子,砸门窗。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再一次挑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我和同修认清邪恶是造谣,写了疑点准备让探视的同修家人带出去,揭露谎言,被发现,再加上六一零认为我一直在起带头作用,决定送我去劳教所。二月十六日先把我转到看守所。

看守所也是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一进看守所就被铐,一铐就是没期限。二十多人挤在一间监室,每人只有一尺多点地方,翻身都得一起翻。单薄的被褥,家里必须交上220元钱才有行李。我们有的两人一床被。吃的是猪料做的粥和窝头,盐水煮萝卜或无心白菜,咸菜是发了毛、一洗冒白沫的臭咸菜,这样还吃不饱,由于没油水大便都困难。有的大法弟子账上有钱也被警察和管班犯人挪用,如强制买污蔑大法的书等。由于大法弟子忍让,无论春夏秋冬都喝不着开水,我是冬季两个多月在那里关押,喝的、洗头、洗脚、洗澡都是冷水,而且水每天限量,只给放二分钟,接不上一天都没水。洗脸水每人一小杯子,有时两人用,一杯洗脚水至少两个人用。

我几次被拉出去非法审讯,挨打,挨骂。我第二次进来没被铐,听说要把我打服了,所长说,你不转化弄你东北去永远回不来了。我们每天被洗脑,电视播放假新闻诬陷大法和师父,此外每天强迫背监规,管教经常骂我们。还经常搜监,说所有经文都是我背写的。

四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劳教二年,送河北第一劳教所。到那儿先不安排宿舍,首先写三书,采取多人围攻一人,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灌输邪理,把人熬的神智不清时,写下三书。虽然写了三书,也不放人,每天仍是坐小板凳折磨十几个小时,我的屁股一边凹进一个坑,洗澡时烂肉掉下一串串。夏天两个人挤一张床,只能轮着睡觉。每天不是开大会揭批,就是看洗脑电视、唱洗脑歌。上厕所都限制时间,只能两人一坑才能在限制时间内解完小便,大便的经常挨骂。我被解教时还扣押半个月才给通知,还被超期关押。

三、对经济上和家人的迫害

我先后受到降职处分两次,从副科级降至一般干部,调级时凡涉及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都不调,与同级别和同工龄比每月至少差五百元;被关押期间,工资由财政扣发30%,六一零抢走70%。家被勒索一千元。关押期间被扣工资及各种补助一万多元,十五年每年差额五千元,我被打的牙周病满口牙脱落,花费近万元医治,最少损失十万元。

县里经常向我父母施压,威胁我父亲不劝我转化就停发工资,七十多岁的老人天天倒锁门,怕县里找。十几年的压抑害怕,我父母都得了重病,现都去世了。丈夫被血雨腥风的打压吓住了,每天怕抄家,怕抓人,由于长期精神紧张,得了脑栓塞,失去劳动能力,几年来花去医疗费近十万元。他下岗自己没工资,经济负担压在我身上。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江泽民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违反了《中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以及《中国刑法》第247, 232, 248, 254, 234, 236, 237, 238, 297, 399, 263, 267, 270, 275, 245, 244, 251以及第246条。江泽民对我犯下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滥用法律罪、迫害罪、故意伤害罪。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公民的合法权利,特申请最高检察院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同时希望最高检办案人员秉公执法、匡扶正义、给百姓以公道。

虽然在这十六年迫害中,实施者都是市县政法委610和公检法人员,他们也可列为被控告人,因为我是修炼人,我师父要求我们慈悲救度众生,大法法理告诉我们,除几个首恶外,参与迫害者也是受害者,他们同样承受着来自上层的高压,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也不得不执行命令。我目前只控告江泽民,也是为他们鸣冤,给他们一次改过赎罪的机会。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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