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被劳教、遭非人折磨 吉林四平市青年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6月16日】

十六岁读中学时被非法劳教迫害二年、遭种种非人折磨,后又被非法判刑,陷冤狱六年,至今被限制出入境,吉林四平市三十一岁的孟祥岐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孟祥岐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年十四岁上初一,在以真、善、忍为做人的标准中,和同学相处时谦和忍让,在学习上勉励自己,全校考试中曾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班主任在家长会上竖起拇指称赞他人品好。

孟祥岐说:“正因为法轮大法是叫人修心向善的神奇功法,使我的道德、学习和身体健康都得到了极大提升,处处与人为善,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来讲,都有极大的益处,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稳定,百姓安乐。”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公然侮辱、诽谤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迫使中国公检法司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诋毁“真、善、忍”。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了完全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孟祥岐在控告状中说:“正是在江泽民的策划、指挥下,导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我曾四次被绑架,累计被关押迫害六年七个月;被劳教迫害二年(此前就读梨树第三中学,由于劳教被迫辍学);非法判刑一次,刑期六年;非法抄家三次,没收大量财产物品价值数万元。”

下面是孟祥岐陈述他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如下:

上访讲真相、一家人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无端对法轮大法和李洪志师父造谣污蔑,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当日早八点到吉林省政府澄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被警察用大客车强行绑架到南湖小学关押迫害,并登记审讯我们的个人信息,限制人身自由,合法权利被剥夺,稍有不从便遭到拳打脚踢,晚六点左右我们才被陆续释放。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左右,我跟随父母去北京上访澄清法轮功真实情况,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询问是否为法轮功学员,我们如实回答“是”即被他们绑架到天安门分局,我和母亲被关押在铁笼子里十余个小时,后被梨树县公安局等一行七八人接走到北京郊区的一间空屋子里,我母亲遭到警察王良多次暴力抽嘴巴。

第二天早上回到当地,我们被县公安局提审,除要罚款我们每人两千元外,并再为他们承担来回路费。政保科科长周彦文专横跋扈,整个上午对我恐吓逼交大法书,强迫我放弃信仰,我没有配合,她大发雷霆。中午周彦文又伙同几名警察闯到我家,抢走大法资料,家中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我随后回到学校上学时,公安和政府部门对学校施加压力,学校让我写保证书,我就把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看法写给了他们。但在此后的时间里,他们派担保片区的责任人经常到学校里了解我的情况,对我实施了长达一年多监控,直到我后来被他们劳动教养。我的父母也因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半个月,由于这场非法迫害严重地干扰了我的学习环境,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造成的精神上、经济上、名誉上的伤害和损失非常大。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的一天晚上九点多,康平派出所的七、八名警察突然闯到我家屋内,绑架了我的父母和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李丽(被房山看守所野蛮强制灌食,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北京公安医院被残害致死),大法书籍及炼功磁带等也被他们抢去,当时我正上初中二年级,看到这种土匪似的场面吓得浑身发抖,家里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知去哪里才安全。

几天后我父亲被劳教一年,母亲和李丽被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这段时间我每天诚惶诚恐的在学校里勉强维持学习生活,时刻担心人身安全,不敢回家,同时还要受到学校、公安等人员、部门的监控,每天度日如年,精神上承受着巨大压力,以及父母身陷囹圄后经济上的窘迫等等这些方面都对我的身心造成了多重的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和姐姐孙丹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北京上访,信访办对我们法轮功学员的问题置之不理,不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却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肆绑架,我和姐姐只好义无反顾来到天安门广场及周边证实大法,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亲眼目睹了天安门广场上的警察和警车森罗密布,以及一批又一批的警察发疯似的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残忍的施暴场面,我和姐姐身在世人有真相不敢听的红色恐怖气氛中,在这种毫无人性的迫害下,我和姐姐纷纷流下了泪水,十四日我们回到家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在准备好百余张“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的不干胶后,我独自一人踏上第三次的上访之路。十六日到达天安门广场后,我高喊法轮大法好,并把不干胶抛向天空,警察一窝蜂的围上来按住我,并开始捡地面上的不干胶,其中一名警察在后面用手狠狠的掐住我的脖子,把我塞上警车。

随后我被关押在天安门分局,在警察审问我时,身旁坐着的一个四十几岁的男警察,拿着裸体画对站在面前的几名女性法轮功学员满口污言秽语,为人下流无耻。我在铁笼子里被关押了几小时后,因不报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被劫持到北京郊区的一个派出所继续关押迫害,在一天未吃未喝、又困又累的情况下,三四名警察轮番审问我,从六、七点到半夜十二点他们仍然没有问出我的个人信息,一名年纪四十来岁的警察气急败坏,开始对我拳脚相加、扇耳光、踢小腿、半米长的电棍在我手边打得啪啪响恐吓我,强迫我蹲马步二十多分钟,弄得我满头大汗,逼我说姓名和家庭住址。

我被折磨到半夜一点半,两点多又被他们绑架到大兴县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搜走我身上仅有的近三百元,在一天不到的关押时间,看守所的警察强迫我花一百七十元买军用被褥和棉鞋,说是入所人人得买,给的被褥却很薄很透,一双三十七号棉鞋也十分挤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晚,我被劫持到吉林省驻京办事处。第二天一早,梨树县康平派出所的警察刘峰和刘忠平来接我,我被他们关到了一个地下室,身上仅剩的一百二十多元又被刘忠平抢去一百元。十九日晚我和一位法轮功学员王大波被他们戴上手铐,坐上回当地的火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早,他们把我直接绑架到康平派出所做笔录,刘峰、刘忠平问我“你还炼不炼?”我铁定的回答“炼”,反复问我数次,我都是一样的回答,我说“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我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上访,澄清法轮功被污蔑的事实。”“你们快放了我,我要回去上学。”刘忠平说“你要说炼,就是送去教养,说不炼了就可以回去上学。给你几分钟考虑时间。”我说“不用考虑了,炼。”

当时我的父亲已被他们抓去,还在四平教养所关押,我的母亲和姥姥也在上访的路上走失了,好端端的幸福的家,就这样被江氏流氓集团给拆散了。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我被他们绑架到梨树县看守所,看守所的生活真是人间地狱,度日如年,每天还要做手工活扎花等,那里人的劣根性,加上每天枯燥乏味的单调生活,牢头整天以折磨人取乐,整人招数花样繁多。我到了看守所后,被分到了少年号,一屋子大约有十三、四个未成年犯,小一点的十三岁,大点的十八岁,来了新人都要给“过关”,小牢头扒掉我的衣服,让我一丝不挂蹲在便池上,东北十二月份的寒冷天气,一大满桶的凉水,一桶接一桶浇在我的身上,冻得我牙齿咯咯地响,浑身发抖。最后我仅剩的二十元被牢头花去,家里送来的衣物也被瓜分了。每天要坐在冰冷的木板上背《看守所守则》,牢头与狱警相互勾结,一人得天独厚之势,用眼睛瞄线大家坐板是否整齐,乱动身体和随意讲话会遭到拳脚相加,心情不顺也会挑起事端百般刁难。每顿饭二两的玉米面窝窝头,白水似的煮的菜汤,多是白菜萝卜或土豆,早餐玉米面糊,每餐供应食量很少,天天挨饿中度过,卫生很差,生存压力极大。

十六岁被劳教、遭种种非人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我在看守所里度过了二十六天后,被通知劳教一年,在走出铁门路过女子号舍门前时,我母亲趴在铁窗口叫住我,我随即转身看见母亲,叫了一声“妈”,未等其它话说出口,一股热泪便要奔涌而出,我迅速把头扭转过去,不想让母亲看到我满脸上的泪水,警察紧紧跟在我的后面,我便径直的走了出去。随后我被刘峰和刘忠平绑架到四平市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那年我刚满十六周岁,我的学业和花样青春就被断送了,心里流淌着血一样的泪。

在四平市劳教所期间,劳教所为法轮功学员设立的教育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张晓申(音)为了提高所谓的转化率和生产效益,所使用的残酷手段和超负荷劳动都达到了极点,每天大队笼罩在恐怖高压气氛中,让人透不过来气。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江泽民的操控下,中央电视台一手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一时间蒙蔽了全国十几亿的民众,使大量的无辜民众仇恨和敌视法轮功,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持续升温,大队频繁组织法轮功学员开会,放映诽谤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录像,主管大队教育的教导员张晓申表现得极其邪恶,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多种极端地转化措施,现举几个真实事例:

一天中午,恶警张晓申用鞋底疯狂抽打法轮功学员张介山的脸,短短半小时不到的时间,双脸打致变形,头部整个变成暗紫色,脸肿起又圆又高,眼睛成一道缝,中午张晓申趁法轮功学员就餐集体站队时,让其站在队伍前面给大家看,以达到其制造恐怖气氛的目的;法轮功学员李勤被张晓申用木棒反复敲击脚踝骨数次,造成后来不能正常行走,每天靠人搀扶上下楼,导致后来几年没有完全恢复,遭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有一次,张晓申在管教室内多次肘击姜姓法轮功学员胸部,使其当场大量吐血,最后被保外就医的严重后果。

本人在此期间处于极大的精神压力下,同样遭受着其人的严重迫害。为了强迫我“转化”妥协,张晓申采用“熬鹰”等卑劣手段,找两人在旁边对我不停讲话,不许睡觉,一边用电棍恐吓逼迫,强迫观看诽谤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录像与书籍,使我当时违心写下“五书”,两个月后,我声明“五书”作废,并和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开始集体绝食抗议迫害,教育科崔科长、大队长和张晓申等人反复开会对我们训话,制造了一次又一次的恐怖,使我和众多法轮功学员处于极大的精神压力与肉体折磨之中。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来到四平市劳教所,当着众多法轮功学员的面,亲口讲述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政策,声称“不转化就把你用十字架钉到墙上……”,此后,四平市劳教所变本加厉,不计代价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残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四平市劳教所开始在院内搞建筑盖楼房,教导员张晓申积极组织法轮功学员参与扒大墙、搬砖、运土等体力活,借此来实施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七月份的炎炎烈日下,让我们把整块的砖从大墙东侧不借助任何设备人工搬运到大墙西侧,搬砖的数量要顶到下巴颏上,不能再加为止,其中不乏有六、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也不放过,张晓申一旁监工,搬得少就得重新去搬,整天往返于劳教所大院之间,傍晚收工时脸上经常挂的是晒干的汗水形成的大量盐粒,一碰哗哗往下掉。有一天,张晓申又一次的向大队长强烈建议组织我们出工扒大墙,干重体力活,借以实施他对我们的新一轮的残酷迫害,出工的中午现场有四人跑出了四平市劳教所,张晓申因此而被免职,由于其泯灭了人性,也是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四平市劳教所把我们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分成两批,一批十余人送到了九台市劳教所,另一批二十余人被送到了辽源市劳教所。我被辽源市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并被劳教所加期一年,期间受到了非人的对待与折磨。

在我初到辽源劳教所时,劳教所管教的态度表现极其野蛮嚣张,我们被三天两天的开着大会小会,管教声称“你们死得起我们就埋得起”、“是虎得盘着,是龙得卧着”、“辽源劳教所不像四平劳教所对你们管的轻”等等恐吓语言,他们常常标榜自己的“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在我们法轮功学员身上荡然无存,生活不仅要受到管理,思想也要受到严密的监控,平时还要出工干活为他们创造生产效益。

辽源市劳教所的饮食和居住环境极差,天天吃不饱饭,就餐时十个人围着一张大木桌,中间摆着洗脸盆大小的塑料盆,里面盛着或许是白菜片、萝卜片、土豆片之类的汤,隐约可见几滴油星,汤底常会有泥和沙粒,桌上有一盘玉米面发糕,每人限一块,有些发糕会粘连在一起,往往最后拾取的人是碎的,或者是所剩无几了,发糕底部经常湿湿粘粘的,夏天时发糕底部有酸馊的味道,食堂并不提供任何其它餐具,每人自备一个汤勺,偶尔大家自备一些盐和味精调调汤就算比较好了,大家围成一圈就着大盆吃。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为了抵制江氏流氓集团和辽源市劳教所对我的非法关押及迫害,我利用出工时机翻出了劳教所的院墙,跑出了辽源劳教所,由于虚弱的身体过度的透支体力,十几分钟后,便被劳教所的警察和牢犯绑架了,劳教所的警察上来对我一顿暴打,当时法轮功学员张介山为了掩护我逃走,也被抓回去惨遭毒打。

我的鼻子和嘴部两次被打致鲜血直流,嘴部肿起,他们抽去我的腰带,扒掉我的鞋子,我被他们在几百米的沙石路中提着裤子光着脚拖行,上衣浸着几片鲜血,进到劳教所的大院后,年近七旬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明显见此暴行,不断在窗户边向大院内高喊“不许打人”,随后他也被拉出去毒打一顿。我被拖到辽源市劳教所四层楼的集训大队管教室,两名科长和几名警察轮番开始殴打我,他们扒去我的外衣,让我身着一身灰色内衣光着脚站在地面上,孔姓科长拿着近一米长铁锹上的木棒,向我和法轮功学员张介山的身上狠狠打去,每打一次,痛的我会不由自主跳起来很高,五、六次后,胳膊、背部、臀部和面部已是一块块肿起的淤青,接着姜姓科长、王姓管教,还有记不清名字的,分别对我实施了拳脚相加,在场的一名时任四大队队长的赵队长,坐在我的对面喝斥我说“跪下!”、“还炼不炼了?”我当即无视他,我说“炼”。

第二天上午,我被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管教叫到管教室,我仍是身着灰色内衣光脚站在地面上,他在简单问我事情的缘由后,开始暴跳如雷,声称要好好地整治我,此时我高声说:“如果你要敢迫害我,我就用生命捍卫大法。”他怒不可遏,说要看我怎样来捍卫大法,我站在地面的中间位置径直跑去一头撞在墙上(编注: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请大法学员千万不要以这种过激的方式反迫害),他随即上来按住我,把我的头和身体狠狠地往地面上撞击数次,接着拿绳子捆住我的上身给我上绳,双肩、胳膊和手部被绳子紧紧卡住,使胳膊抬到后背的极限位置,以达到让人无法忍受。折磨我完后,他大言不惭地说:“我原打算给你上两次绳,第一次松绳缓解后,第二次再上一遍会疼得更加厉害,这次就放过你。”

第三天下午,一名范姓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用手使劲掐我脖子的喉结处,用力往上提,把我身体提起达到踮起脚尖不能再高为止,反复提起我身体三次,我的喉结疼痛难忍,脖子喉结位置有三四处被他的手指甲抠破了皮的紫红色血痕。

这段时间,我与法轮功学员张介山被他们关在十平米左右的四楼禁闭室,里面设有四个并排放的大铁笼子,笼子的长大约为一点八米,宽0.6到0.7米,高一米,只够在里面坐卧的空间,四周封闭,只有正面是手指粗的钢筋可看到外面,管教指使牢犯二十四小时观察我们的动态,不许练功和讲话,笼内设有尿罐,小便、睡觉以及吃喝都要在笼子里面,每天由牢犯二次送餐,供给的是一到二厘米厚度的发糕切片(相当于正常餐量的四分之一),牢犯每次都会从很远的食堂直接用手捏着两片发糕和几个咸菜条过来,每天只有早上可去一次厕所的机会,不许我们洗漱,不许亲属会见。

九月二十二日左右,辽源市劳教所召开了全体大会,强行给我和法轮功学员张介山加刑一年,我和张介山被关在禁闭室里,唯独没让我们参加。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我从禁闭室被释放出来,随后被调到集训大队继续受到迫害,一些管教和刑事犯相互勾结,他们受到包庇,对我施加精神压力、人格污辱,多次站在我面前指着骂我,并要出手揍我。十月份的一天,牢头把我和张介山单独叫到水房,把其他人全叫出去,门被反锁上,拿着木头棒子堵在门口骂我,摆出要揍我和张介山的架式,问我还炼不炼?我回答说:“炼”,随后他大笑,扬长而去。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一天早上,辽源市劳教所把我和其他四十人左右的法轮功学员,用大客车拉到辽源市一家医院,早餐不允许吃,做了各种形式的身体检查,其中在抽血后,我在门口昏倒在地,头部跌到暖气片上,脑后部有两处磕出血肿起。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号,我和其他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继续关押迫害,我被单独分到了六大队二中队,牢犯胡玉海在我刚一进号门时,上前直接把我踹倒在地,我又被两名“包夹”密切看管。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至四日,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延伟召开全所大会,搞起所谓的“教育转化攻坚战”,全所上下六个大队整个晚上笼罩在邪恶恐怖气氛中,各个管教室不时传出吆喝声、尖叫声,撕心裂肺的痛苦的叫喊声,让人听着不寒而栗,浮想联翩。我所在中队的崔姓管教当我面前指使刑事犯,把我列为当晚第一个被强制“转化”的对象,他们把我单独关到一间寝室,四、五个身强体壮的牢犯扑上来强行把我按倒在地,扒掉我的裤子,并用毛巾堵住嘴,牢犯王志学用铁管猛击我的臀部和腰部几十余次,造成大片的青紫使我无法坐卧和正常生活,使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了巨大伤害和打击。

后来,我被调到新成立不久的七大队,二零零二年十月末,大队长刘爱国在我被释放前几天,主动打电话联系我户籍所在地610办公室,他亲口对我讲“两天时间给610打了二十多次电话,催促他们快点来接我。”期间不通知我的家人,我并没有任何机会和家人取得联系。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在家人并不知情和我毫无提前准备的情况下,梨树县康平派出所的刘峰和刘忠平来接我,我才被释放。他们把我接回到当地后,直接把我绑架到洗脑班继续受到洗脑迫害,并要写下保证书才允许放人。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王飞和610办公室主任李长富对我说,我上学时成绩好,可以安排我到县一所高中去上学,找人安排赞助费,并为我报批低保户名额,我一一拒绝,这些年我家遭到了他们多次迫害,我被他们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十余天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末,在我回家后多次受到610和派出所到家骚扰。当时我父亲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我母亲在二零零一年被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关押期间,因拒绝“转化”,短短几个月遭受到了多种酷刑和精神药物摧残,几度生命垂危,劳教所怯于承担责任,在人快要死亡时直接把人抬回了家,又勒索一千元才肯放人,我母亲到家时体重仅剩六十斤,恢复了一年多后,由于在劳教所强行给其注射的药物作用,身体和精神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身体疼痛和幻觉经常出现,每天生活在痛苦的阴影之下,身体极度虚弱,母亲又担心着我,这些迫害使我们本身并不富裕的三口之家雪上添霜,经济十分拮据,我回家仅待了五天时间,无奈之下,便开始了在外面的打工流浪生涯。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我的父亲即将劳教期满释放,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在释放我父亲的前夕,又逼迫我去当地610办公室去签“衔接协议”,必须当地610办公室同意接收,否则不予释放。

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我被当地公安机关绑架,康平派出所刘峰和刘忠平强行推开门闯入我的住所,刘峰死死地拽着我的衣领拉我上警车,我被他们绑架到了康平派出所,因拒绝戴手铐,被一警察凶狠打耳光,多名警察按我戴上了手铐。周彦文对做询问笔录对我恐吓,当晚我被绑架到梨树县看守所。

看守所期间,我被抽血一次,导致晕针,身体作呕等多种不适反应。办案警察曾多次非法提审我,态度蛮横恶劣,国保大队恶警王德君搜集详细材料挖空心思整我,同时非法提审我的还有康平派出所的刘忠平及一名做笔录的警察。

我住所处的被抢劫物品有:电脑二台、打印机数台、塑封机、切卡机、切纸刀、打孔机、订书机、手机五部、移动硬盘、U盘、打印纸、空白光盘等电脑附件和耗材,还有电动车、自行车、银行卡等等私人财物。这些财物都是合法的私人财产,其中大部份是法轮功学员平时省吃俭用,专门购买、制作用于救度众生的财物,神圣不容侵犯。大量物品以及现金,总价值至少三四万元被梨树县610和康平派出所洗劫一空,其中有部分现金等被刘峰和刘中平中饱私囊。

随后刘峰又假借我的名义,骗我正在做生意的父母到派出所,在毫无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绑架我父母,后来我的父母不得不放弃火爆的生意,开始了背井离乡的几年漂泊生活。我的姥姥和姐姐十分心疼我,找到绑架我的刘忠平家去说理要人,七十八岁的老太太惨遭他打一大耳光,从楼梯上直接摔倒滚下去,并拿枪指着我姥姥吼叫要枪毙她,我的姥姥饱受其精神折磨,自此之后,一侧耳朵嗡嗡作响,数日起不了床。亲属几十人为了营救我,整日没夜的奔走于各部门之间为我鸣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在家属未得到通知,审判过程家属均未在场的情况下,梨树法院对我秘密开庭审判,审判长崔仁,审判员王春河、王建军,书记员张红梅,以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共产党是真正的邪教组织),非法判处我六年。庭审时,审判长崔仁问我你认不认罪?我说我无罪,并阐明态度,为自己做了辩护,审判长崔仁打断我的话,不给我过多的机会说话,庭审现场有610的王德君及派出所的警察等。一审判决的几天后,我在梨树县看守所内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对我的非法判决及其关押迫害,补偿对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对我下达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左右,早六点多,梨树看守所所长孟凡兴通知我即将被送到吉林监狱,号内的十余人起身抱住我挥泪道别。随后,我被梨树看守所一把手吴所长和孟凡兴所长戴着脚镣和手铐送到吉林监狱。当天上午,我被吉林监狱狱警李永生质问“还炼不炼?”我回答说:“炼”。中午十一点多,我被狱警王元春调入十监区的教育区队,王元春在管教室恐吓我“能不能转化”?我说“不转”,他信誓旦旦地说“必须转”。当天他指使几名邪悟人员对我实施“帮教”,编造假的歪理迷惑我,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几天后,我又被监内医院检查身体,强行抽血一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被多次叫到管教室,长时间强迫反复观看污蔑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多种录像,同时每天受到邪悟人员的多次“帮教”。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期间,我被王元春三次调入教育区队,二次调出到其它监区。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份的一天,我写下“严正声明”递交给王元春,以此来否定对我的关押及迫害,不承认他们对自己所谓的“教育转化”,声明“五书”作废。王元春准备好手铐要将我押到严管队进行迫害,后来此事被监区人员制止,王元春没有得逞便气急败坏,接下来每周逼迫我写思想汇报给他。

在我即将被吉林监狱释放的前半个月,王元春再次把我调入教育区队,称有人举报我给其它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传递大法资料和电子产品,以此为由对我进行迫害。王元春指使几名刑事罪犯对我包夹监管,每天我受到他们的恐吓,辱骂我,逼我交待清楚,我被他们看管坐在木板床上面壁大概十天,受到了不平等的非人对待,大小事都要向他们请示。

本人现根据回忆整理,由于时间跨度很大,其中有遗漏和未能详尽描述之处,除给本人造成无法完成学业、教养、判刑、遭受酷刑等系列残酷迫害事实外,给本人的家人同样带来了经济、精神及身体不可挽回的乃至影响终生的伤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并触犯国际刑法,所犯罪行: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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