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审判〗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1999.7 -- 2003.4)


【正见网2003年08月26日】

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期间,进行非人道残害,长期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肉体折磨手段主要有:用电警棍、木棒、塑料管、电缆线等殴打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严刑拷打,逼迫干重体力活,超体力的强迫劳动,电击,让学员睡觉(恶警让犯人每二十分钟一次掀开学员的被子,还有意推醒入睡的学员),强制长时间坐板(坐板时间一天长达14--15个小时)。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被铐在床上七天之久,被用木棍打的昏过去的;有被打的大小便失禁的……被迫害致死的学员有孙世文、王秀芬、肖劲松、王洪田、孙世忠等。2002年4月19日,一名刚被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仅三天就被恶徒们活活打死。进行肉体折磨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实行摧残。

2001年12月份开始,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成为吉林省几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的基地之一,先后有四平市、吉林市、延吉市等地的几百名法轮功修炼者被转到九台劳教所。劳教所对学员进行非法的强制精神洗脑。

主要做法是:对法轮功学员天天进行强制灌输,逼迫学员观看那些污蔑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各种音像制品和书籍,还有直接用拳打脚踢等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决裂书”。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交谈,非法取消学员会见家属的权利,不让家人见面,不让捎东西,而且超期关押,加大劳动力度。并断绝劳教所内部和外界的联系。限制言论、散布谣言。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饮马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涉嫌犯罪人员:
所长:杨勇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所长:郭某

一大队:孟凡荣(教导员),曾凡义(大队长),王卫东(队长),卢建辉(干事),李晓春(副队长),李春辉(一分队长),庞文彬(队长)

二大队:李均波(教导员),李成舟(大队长),赵久胜(干事),孙秋伟(副队长)

四大队:郑海令(教导员),马某(干事)
五大队:李艳秋(大队长)

六大队:于丽(大队长),王秀艳(教导员)

后勤大队:杨X(科长),张新(干事)

教育队:高克(教导员),解国新(大队长),卢某(干事)

政保科:孙彦宏(科长)

基建大队二大队大队长: 彭XX

警察:管教干部高科(现转岗),郭一平(队长),唐波(队长),刘兴远(局长)、赵凤山(队长), 刘夕多(干事), 李潢、初长周、孟某、杨勇、郭某、郭俊鹏、刘振发、徐学金、王旭有、潘XX、刘文利、刘贤忠、陆春海、吕天龙、史春风、卢延辉、高春博, 张远秋,孟X、宋X、曲X、金X、张X、王X、张X、卢X,周凯明、张宝、尹春龙、赵久胜、杜峰、潘永强、张铁、高玉成、孙景军、李三兵、郭xx、李凯、孟凡荣、郑禅、刘剑涛、刘彦辉等

大夫: 金XX

犯人打手: 王伟龙,林跃民,李永刚、张作海、葛中彪、安长林、马长礼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世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的领导和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孙世文被打得头部后面有一个坑,头后面的左侧有疱,前面有打坏的地方,鼻孔里的血已凝固,手上有血。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14日孙世文被非法关押在九台劳教所,于2001年1月8日惨死在劳教所里。这是劳教所的领导指使干的,他们对凶手不但不制裁,反而对外说:孙世文是犯心脏病而死的。亲人看到孙世文的尸体时悲愤交加,他的头部后面有一个坑,头后面的左侧有疱,前面有打坏的地方,鼻孔里的血已凝固,手上有血。这是他们整容时没弄干净留下的、只是表面还能看到的,身体内部的损伤还不得而知。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左脚脖子肿大,右腿部分青色,后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黑色,眼眉部有伤。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1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秀芬与“曹姨”一同被恶警非法抓走。10天后,公安才通知其家人。2002年1月1日上午九点多,九台市公安局给王秀芬家中去电话告诉其家属秀芬已被抓,下午就非法抄她的家。晚5点多公安局又去电话通知其家属给王秀芬办理保外就医,家属来到九台市公安局要求见人,却被告知人在医院。当家人来到九台市人民医院时看到的却是奄奄一息的王秀芬,大约十分钟后,王秀芬离开了人世。当时王秀芬下身没有穿任何衣物,左脚脖子肿大,右腿部分青色,后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黑色,眼眉部有伤,另据知情人说当时嘴、眼部有血,后被擦去。(和王秀芬一起被抓的“曹姨”,目前仍被关押在九台市看守所,不许她和任何人见面,其家属仍不知道她的下落。具体情况待查。)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肖劲松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于丽、王秀艳、李艳秋、刘兴远、李潢、初长周、孟某、杨勇、郭某、郭俊鹏、刘振发、孙秋伟、徐学金、王旭有、潘XX、孙彦宏等
基本犯罪事实:使用多根电棍电击,虐杀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被非法劳教,又于2001年3月27日由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转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肖劲松被恶警残酷地迫害。劳教所的恶警疯狂得人性全无,把肖劲松折磨得奄奄一息。2002年1月8日恶警看到他已被折磨得生命垂危,才通知肖劲松的妻子。肖劲松在医院里住了10天左右,花了近万元,身体也不见好转。1月18日家属就把他接回了家。肖劲松在家时说话很吃力,一次他对他姐说:“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他们[恶警]一起拿电棍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只感到[电棍]象雨点一样落了下来。”2002年2月24日下午受尽了折磨的肖劲松离开了人世。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洪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法轮功学员王洪田被抓捕送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在三年内被劳教两次,最后于2002年9月20日被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警察迫害致死。据其弟弟称,王洪田是前一天他从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接回的,当时王洪田已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生命垂危。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世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高克、刘文利、刘贤忠、陆春海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2年4月19日,法轮功学员孙世忠在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刘文利、刘贤忠、陆春海折磨致死,这一切都是恶警高克指使的。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庆华、董凤山、王恩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卢颜辉、史春风、高春博、张远秋,劳教犯人王伟龙
基本犯罪事实:用尽了劳教所的各种警具、刑具,足足迫害了8个小时。上两天大挂的酷刑。
详细情况:2002年3月22日,恶警卢颜辉、史春风、高春博、张远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不忍睹的折磨,用尽了劳教所的各种警具、刑具,足足迫害了8个小时,看刘庆华已口吐白沫与鲜血,人实在不行了,才送进了医院。3月23日刘庆华从医院出来后,又被劳教犯人王伟龙用白塑料管毒打一顿。这时刘庆华已是遍体鳞伤,脚掌被电烙铁烙得全是大泡,4月7日,恶警对他又进行了上两天大挂的酷刑。法轮功学员王恩会、董凤山也在次遭受残酷的迫害。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静涛、王振国、李柏春、潘刚、杨立东、王洪田、白鹤、姜立德、徐艳刚、赵喜顺、潘刚、白鹤、郎佰明、延伟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均波(教导员)、李成舟(大队长)、郭一平(队长),周凯明、张宝、尹春龙、赵久胜、杜峰、潘永强、张铁、高玉成、唐波、刘夕多(干事)、赵凤山(队长)、孙景军、李晓春、李三兵、郭xx、曾凡义、王卫东、李春辉、李凯、孟凡荣、 卢延辉、吕天龙、郑禅、王伟龙、庞文彬、刘剑涛、刘彦辉等恶警,劳教犯林跃民等
基本犯罪事实:用电棍持续电击,用铁器将门牙撬掉,口腔撬坏;用大针猛扎头顶,用电棍(直径50mm)通过肛门插入直肠,电击持续一小时左右,用铁线 、塑料管毒打学员;给劳教犯减期为诱饵,教唆他们残害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天天进行强制灌输,观看那些污蔑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各种音像制品和书籍;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不许学员之间交谈,进行肉体折磨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实行摧残。
详细情况:2000年7月18日,恶警李均波、李成舟、郭一平等对全体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用电棍、塑料管(俗称白龙)毒打学员。王振国三次被殴打,恶警李成舟用尖头皮鞋猛踢其面部,鲜血染满了脸,同时用电棍、拳头、白塑料管等猛打。二大队恶警不仅亲自动手残害法轮功学员,更阴毒的是以给劳教犯减期为诱饵,教唆他们肆无忌惮地残害学员。恶警李成舟对劳教犯林跃民说:“管法轮功是你的特权。”自此,林跃民等几个流氓就开始肆无忌惮地迫害学员。姜立德等三名学员被林跃民等用皮带抽打,直到皮带打折为止。劳动时,恶警教唆劳教犯在抬土时用木棍、铁钩子打法轮功学员,专打脚踝骨等要害部位,连续不间断地打。让劳教犯抓住学员双脚拖走,其状惨不忍睹。 更残忍的是,林跃民用八号线猛抽学员的头部,每一下都是一道血痕,惨不忍睹。恶警李成舟、李均波、郭一平多次毒打、电击学员杨立冬,有一次打得昏死过去,还有一次被恶警周凯明毒打,最后竟被打得便在裤子里。学员李佰春也遭到和杨立冬同样的迫害。学员赵喜顺被恶警郭一平、周凯明等多次毒打,有时用两把电棍一起电,有时用四名劳改犯抬到空往地上狠狠地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赵喜顺的嘴被电烂了,不能吃饭。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薛宝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主要迫害法轮功的杨副所长及下属科长,唐波(迫害法轮功的队长)、刘夕多(干事)、赵凤山(队长),及其它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多根电棍一起电击。用电棍(直径50mm)通过肛门插入直肠,电击持续一小时左右
详细情况:2002年3月,主要迫害法轮功的杨副所长及下属科长亲自上阵,督促各大队深入所谓的“揭批”,逼迫大法学员写“五书”和“揭批材料”,要把学员打得“决裂”。暴徒们的迫害逐步升级,愈演愈烈。这一次干警全部上阵,亲自拿起电警棍对大法弟子电击。电棍使用数量在一次次增多,有时用四根电棍一起电击,没电了充电后继续施暴。令人发指的事,改造队长唐波、干事刘夕多、队长赵凤山将河南法轮功学员薛宝平的衣服剥掉,实习警察帮助拽腿、按头,他们用电棍(直径50mm)通过肛门插入直肠,电击持续一小时左右,薛宝平被迫害得发出凄惨的叫声。

案例9
受害人:20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给劳教犯减期为诱饵,教唆他们残害学员,在这里只要不放弃修炼就打,迫害方式有用电棍打头、脸、脑袋,拳打脚踢,干重体力活等
详细情况: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45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劳教所押上两辆客车,分别送往九台、辽源、通化三个地方。二十名分到了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其中教育队五人,有李强、付春生、刘润蛟,另两名不知姓名。基建队五名:付洪伟、朱玉君、赵国兴、李文军、陈刚。一大队五名:史成斌、王小虎、李相作,另两名姓名不详。二大队五名:罗光、姜贵林、裴吉林、白鹤、韩志平。其它25名送往通化和辽源。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文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铁西看守所、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进行繁重的劳动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李文龙于99年因进京上访遣送回长春关进铁西看守所一个月,受了种种非人的折磨,每天睡立板,冲冷水,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邪恶之徒不敢见人的四十多种刑罚他都尝过了。出狱后单位要他写保证不炼功,因他拒绝而将他开除工职。他于2000年12月15日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当地松柏乡派出所,被劳教一年,现被关在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不写决裂不准接见,每天被强制进行繁重的劳动,劳动完后他说棉裤都湿透了。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乍得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灌食迫害,被迫害成大面积脑梗塞
详细情况:2002年3月,法轮功学员乍得君被抓到德惠市公安局拘留所迫害10天后,又被送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他遭受灌食迫害,不到半个月时间就被迫害成大面积脑梗塞,生命处于垂危,恶警才通知家人接回,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案例12
受害人:于建华、王铁松、谷运东、张倍歧、肖国兵等300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管教干部高科(现转岗)、彭XX(基建大队二大队大队长), 李永刚、张作海等劳教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睡“死人床”,长期铐吊,用电棍及棍子打,关铁笼子、蹲小号、长时间坐板等。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19日,吉林省劳教所将101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九台劳教所。 2001年12月21日,延吉市劳动教养院又将67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九台劳教所。据统计,九台劳动教养所劫持了近300位法轮功学员。据内部透露,管教干部高科(现转岗),曾指使劳教犯人李永刚、张作海等人毒打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采用的手段极其卑劣,已经完全失去了人性,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睡“死人床”,长期铐吊,使电棍及棍子打,有的棍子被打成三截。还有每天背监规,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录像,超强度体罚、室外训练,利用互联保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不准法轮功学员讲话,长时间坐板等迫害手段。基建大队二大队彭大队长和正指导员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于建华被彭打骂体罚关进禁闭室,用电棍拳脚击打,睡“死人床”10余天,还被非法加期一个月。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艳刚、潘刚、杨立东、姜桂林、赵喜顺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犯人打手葛中彪、安长林等,金XX(卫生所金大夫),
基本犯罪事实:轮流扇嘴巴,用拳打用脚猛踢,用木板猛打大腿的肌肉,还用打火机烧脚后跟、按鼻子取乐,两个脚趾甲被木棍生生杵掉,强制灌浓度极高的盐水。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徐艳刚被绑架进劳教所后,被押严管,由六名犯人看管,他们是葛中彪、安长林等人,徐艳刚在此期间受尽非人折磨:轮流扇嘴巴,用拳打用脚猛踢,用木板猛打大腿的肌肉,还用打火机烧脚后跟、按鼻子取乐。法轮功学员潘刚,被强迫强体力劳动,遭受毒打,他的两个脚趾甲被木棍生生杵掉。后来被管教用手铐铐吊在床上达四天之久,期间一只手被铐于床上,另一只手被手铐铐住让另一人向另一方向猛拉,手铐勒进了肉里,惨叫声不绝于耳。法轮功学员杨立东被强迫抬几百斤重的台子,被暴徒用铁钩子猛击后脑海,头部当即被打出两个血口子,鲜血殷红了头发。法轮功学员姜桂林(一位57岁的老人),被强迫抬土三天时间,肩膀被压出血,肉皮磨掉鲜红一片,清晰可见,一连数天不能出工劳动。法轮功学员赵喜顺被强制灌食,但所灌的是浓度极高的盐水,已远远超出了身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多次的灌食令他身心疲惫不堪,后来被五个劳教分别按住手脚和头部,由卫生所的金大夫用针刺手心、脚心,人中等部位并搅动。鲜血顺针眼射出,它们又用铁器猛撬,以致下门牙被撬掉三颗,现受害人仍保留两颗为证。法轮功学员白鹤被强迫抬几百斤重的大台子,被两名犯人扯着两条腿在地上拖着跑,从坡上拖到坡下,情况极其危险。当法轮功学员姜立德大喊救命时却被劳教高玉成拳打脚踢打进河里。法轮功学员姜立德在工地出工被记录的劳教殴打,8号铁丝抽打。有一次被用皮带猛抽头部,直到打得他意识模糊,忘了周围的一切。法轮功学员王洪田是罗锅(驼背)被按在地上,随后站在他的罗锅上猛跺脚,说是为其治罗锅。法轮功学员在宿舍里被逼迫多干活,要擦地板,暴徒随时以擦不乾净为由进行殴打,而且工地上也和宿舍内所谓“里应外合”,以各种借口刁难,不准干轻活,抬土时要快走甚至小跑。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东军、鹿士增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吕天龙等劳教所恶警,劳教犯人打手,恶徒马长礼
基本犯罪事实:搜刮大法学员的钱,非法罚站40小时,关在铁笼子里,百般虐待。
详细情况:99年9月1日,法轮功学员在松原红光农场广场集体炼功,被当地公安非法罚站40小时〔白天立正站着,晚上有人看着〕。警察搜刮因上访被非法关押的学员的钱财。学员李东军就被抢去一千多元钱。李东军、鹿士增等学员,被手铐连在一起铐在椅子上三天三宿。某学员回到松原市先后被非法拘留55天后被判劳教一年,被在拘留所里象动物一样被关着在铁笼子里,百般虐待。在劳教所不许学法,不许炼功,坐着不许闭眼,一律背所规所纪。几天一训话,开口就是还炼不炼;如果说炼,就被骂一顿,从此就开始虐待。用最坏的劳教人员百般刁难,给你分到最苦的大队,最坏的小队,用最坏的犯人24小时看着。恶警吕天龙用旱伞杆用力抽学员的脖子,立刻把学员打倒在水里。“护舍”马长礼用拳头揍学员,警察在一边看着不管。学员的6900多元钱被公安抢去。

案例15
受害人:黄跃东、于建华、宋旭、刘星华、殷向辉、石国君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史春风、卢延辉、高春博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用电棍电着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的敏感部位,为了加大电棍的能量,还在塑料布上倒上凉水。将硬塑料管的断面按在法轮功学员身体上,转动塑料管,用断面将人的肉皮撕开,然后用牙刷蘸食盐擦刷血肉模糊的伤面,完后再用塑料管转。
详细情况: 2002年3月22日,劳教所接到江XX的“杀无赦”密令,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所内的各大队都在秘密地行动着,一大队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先从一舍一分队开始轮流提人审问,被提出去的法轮功学员不妥协就要遭到酷刑折磨,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受重刑,然后被送到四舍进行“严管”。4月19日, 恶警将一名刚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当场打死。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黄跃东带到刑讯室,几个人将他按到床上,把手和脚用手铐铐上,然后把基建用于走线的白塑料管端面用铁锯制成十字花形,用这种刑具钻他的腋下,大腿内侧和胸部。在露出肉后恶警在往上撒食盐,再用牙刷刷,用电棍电。恶警在电学员时,专门找人的敏感部位,如面部、胸部、下体和腋下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由于用塑料管钻的皮肉被钻掉一大块,最后烂成一个大洞,可见白骨,令所见者无不惊心。法轮功学员于建华被恶警关进“小号”,邪恶的刑事犯人在管教干警的指使下,用木制镐把打他,最后把镐把都打折了。法轮功学员宋旭被每天都被邪恶之徒百般折磨,如不让洗漱、不让睡觉,上便所都不让便完,还将其头部按住往墙上撞等等。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茵、于淑清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于丽(大队长),宋XX、曲XX、金XX、张XX、王XX、张XX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拿着电棍轮番电击、不锈钢伞把往脸上乱打
详细情况:2001年元旦期间,非法抓捕很多法轮功学员,2月8日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成立了两个女监大队(五、六大队),300多人,并从长春先派36名“洗脑人员”。 劳教所逼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五书”,不写就不让睡觉,在走廊里面壁站着,又黑又冷,不让动,一站就是20多天。脚都站肿了,都站不住了。四月份的一天,管教于力,找来宋、曲、金、大小张等管教和王教导员、张干事等七八个恶警,拿着电棍对法轮功学员王茵轮番电击。电了两个多小时,她脸肿得已变形,满脸水泡,脖子又青又紫。七月份有一天,王教导员把法轮功学员于淑清叫到管教室拿着不锈钢伞把往于淑清脸上乱打,打得她眼前直黑。

案例17
受害人:王茵、于淑清、王XX、薛XX、万XX、孙XX、董XX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唐X(队长)、唐X(干警)、孟X、于丽(大队长),宋X、曲X、金X、张X、王X、张X、曾X(大队长)、卢X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诬蔑诽谤、电棍等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24日。事情发生在一大队二分队宿舍里。恶警宋某、宋某对法轮功学员王XX、薛XX、万XX进行野蛮的拳打脚踢,还用电棍残忍地电学员。同时满口脏话不堪入耳。25日上午,大队长曾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残酷的电棍和拳脚毒打。特别一位姓孙的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姓董的法轮功学员被扒光上身衣服,承受了五把电棍的轮番“电疗”,有时几把电棍同时在一个人身上,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电得满地翻滚,痛苦的样子难以形容。特别是干事卢某,一边使用电棍,一边用脚猛踢董某的胸部。大队长曾某对被打倒在地的王某的头部用脚狠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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