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三年 湖南湘潭市胡艳控告元凶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2月21日】

湖南省湘潭市五十二岁的胡艳女士有幸修炼法轮功,一身的疾病都消失了。二零一一年八月被湘潭市610、警察和乡政府人员以居民调查为名入室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摧残。胡艳女士二零一五年八月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

被控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一场疯狂而邪恶的残酷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指令下,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无数法轮功学员在肉体与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在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

下面是胡艳女士阐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我叫胡艳,从小体弱多病,皮肤瘙痒,一身脓包烂疮,奇痒无比,而且年年复发。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把腰摔坏了,经常犯病,腰痛的很厉害;多年患有眩晕症,经常头晕,全身无力,走几步就很累走不远,犯病时,蹲在地上不能动弹;经常感冒发烧等疾病。总之,一身的病痛把我折磨的死去活来,痛苦不堪。

一九九九年五月,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全身的疾病都消失了。真是无病一身轻。我感到无比的轻松、快乐、幸福。衷心感谢李洪志师父的慈悲救度,亲身体验到修炼大法的神奇、美妙。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动这场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残酷迫害,在这场长期邪恶的迫害中,我被剥夺了信仰自由的权利,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权利,不准炼法轮功,不准学法。

非法入室抄家、绑架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湘潭市610、岳塘公安分局、湘潭市国安、霞城派出所和乡政府及村委会等七、八个人以居民调查为名,骗进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610人员等看到我家门口挂着的护身符和客厅挂着的李洪志师父的画像时,就问我这些大法资料是从哪里得来的,随后,没经过我允许,强行打开我女儿王巍的电脑,看到电脑里储存着一些大法书籍和神奇故事,就强行劫走电脑。

此后,这一群人就更是恶狠狠的叫我带他们上二楼的出租房看看。在租房主人姚建平不在的情况下,要强行打开她的房门,我不同意。在这一群人的威胁、恐吓下,我被强迫开了门,恶警闯进两间房里非法搜查,劫走了法轮功学员姚建平房里的所有的私有财产:两台电脑、两台复印机、打印机十台、刻录塔两台、大切纸机两台、切纸机七台、装订机四台、塑封机两台、彩色墨水两箱、彩色碳粉一箱、A4纸二十箱、大法书籍四十二本、光盘四百四十张、《九评》等真相资料二千多份、USB盘三个、硬盘一个。

从始至终,这一群人没出具任何身份证明和搜查证件。同时当天上午九点左右,湘潭市610、国保、岳塘公安分局、书院路派出所一伙恶警以欺骗的手段闯进姚建平家里,非法抄家,抢走二台电脑、一台刻录机,强行将姚建平和正在姚建平家做客的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铁牛埠社区法轮功学员吴显敏绑架。然后迅速赶到姚建平租住的地方湘潭市岳塘区和平村菊花塘三十五号,即我家二楼,强行非法抄家,并劫走所有私有财产。

他们把我和女儿绑架到霞城派出所,非法审讯我和女儿,说是问清情况,你们就可以回家。可是我和女儿一直被强行拘留在派出所,到了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才让要上班的我女儿王巍离开派出所,而我一直被强行非法拘留在派出所到第二天上午,再把我绑架到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在湘潭市看守所里被强迫劳动做打火机,每天从早晨六点做到晚上。

违法庭审、枉判三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通知我和姚建平亲属,于第二天上午八时在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对姚建平和我开庭。十五日上午七点多钟,岳塘区法院外等待旁听的人甚多,其中包括家属、亲友、邻居、昔日的同事,也有得知消息来旁听的民众。八点左右,岳塘区法院突然通知取消在岳塘区法院的开庭,临时改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内开庭。亲属立即赶到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而看守所狱警却将家属和来旁听的人堵住门外。按法庭程序,我的女儿王巍,应在法庭上为我做无罪辩护,也被恶警故意堵在门外,不准我女儿为我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姚建平被岳塘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我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冤判三年。

在看守所接见时,姚建平家人见到姚建平瘦的皮包骨,视力因急剧下降而视物不清时心痛不已。当我和姚建平接到判决书时,都指出这是非法判刑,这是无效的。姚建平马上写好上诉书,要求重审公开开庭,我也委托亲属,也立即写好上诉书,送到岳塘区法院,要求二审公开开庭。

五月下旬,我的亲属请来北京律师为我做无罪辩护,律师坚决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并指出,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审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岳塘区法院看到北京律师为我和姚建平写的无罪辩护词后,非常惧怕。在姚建平和我的亲属要求岳塘区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时,法官徐辉说:“辩护词上说都是我们错了,她们是无罪的,她们没有一点错,哪个还敢公开开庭啊!”因此,从二零一二年五月到九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直不敢公开开庭。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上午,在我和姚建平及亲属没有接到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任何关于二审公开开庭的通知的情况下,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却把我俩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九月,狱警将我和姚建平关进黑屋子,强行暴力洗脑“转化”,声言不“转化”不让出来,不准接见。姚建平的亲属几次去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要求探视,均遭狱方阻拒。在长沙女子监狱里一年九个月,每天被强迫劳动,从早上八点一直做到半夜二点,这里四个夹控犯人,监控一个法轮功学员。

我和姚建平一到长沙女子监狱,就被关禁闭六个月,天天被骂、罚站、上厕所有犯人跟着,强行洗脑,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姚建平抵制所谓的“转化”,被二十四小时罚站,每天四个夹控她的犯人,轮流监控她。她刚闭上眼睛或者刚坐下,就被犯人抓住头发往上扯不准睡觉,不准坐下。不久姚建平两脚发肿肿到两大腿,头发被扯掉很多,全部由黑变白,视力急剧下降,视物不清,血压升高,出现严重病态。直到写“四书”为止。然后强制劳动,从早晨七点做到晚上八点,完成不了规定任务就延长劳动时间,使我们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二零一四年五月我被释放回家至今,仍然经常有警察上门骚扰,电话、手机被窃听、监控,外出有人跟踪。

这么一个好人却遭到残酷迫害

法轮功学员姚建平,女,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后随军到深圳工作,是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退休职员,退休后回到湘潭,现住湘潭市岳塘区葩金花苑十一栋一单元一百零三号。姚建平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是一身疾病,痛苦不堪;修炼法轮功以后,全身疾病很快就好了。她按照大法真、善、忍做人,在工作上,更加兢兢业业,从不挑肥拣瘦;在个人利益上从不与人去争、去斗,以平和忍让的态度对待,助人为乐,因此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赏识和敬重。同事们从她身上看到了大法修炼者所展现出来的高尚品德,也从她那里明白了大法蒙冤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相。而明白了真相的公司领导,曾经多次挡住了深圳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的邪恶组织)妄图对她的迫害。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特别是在变异文化的毒害下,人类社会的道德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而姚建平的亲朋好友、同仁、邻居却从她身上看到一种久违了的真诚、善良、宽容的品德。她作为一个妻子,在丈夫天天都是凌晨二、三点才回家,成天在外鬼混的情况下,总是善意的,平和的劝说丈夫改正自己的行为,仍然不带一点怨言的资助丈夫家的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们,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学费,以及走入社会后住在她家找工作等等,一切日常生活的关照,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谁能做得到呢?

当亲邻好友问到她为什么能如此善待他们时,她总是很平和的说,我是大法修炼者,修的就是真善忍,大法教我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我要善待一切世人。姚建平五十岁退休后回到家乡湘潭,她一如既往、不计回报的帮助有困难的老同学,资助当年的老同事,关心在困境中的好人。而她在个人生活上却非常的俭朴,几年来穿的一直是以前在深圳工作时那几件旧衣服。

这么一个好人,却遭到被控告人江泽民残酷迫害,被非法组织610伙同公检法司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遭到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犯了中国的法律,违犯了国际法,罪恶极大。为此,申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刑事责任和必须承当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摧残与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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