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劳教两年 原研究所副所长控告首恶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10月14日】

赵海燕,女,四十岁,原在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绿洲城市大气环境研究所任副所长,现生活在加拿大多伦多。赵海燕被中共非法劳教两年,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她的丈夫也受株连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赵海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造成这场迫害的首恶江泽民。

有缘得法修炼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被单位下派到若羌县进行一年的锻炼。到了那里没两天,就在一天清晨,看到一位与我一起下派来的同事在炼法轮功,我也很想学炼,他给了我一本《转法轮》,我回到宿舍后就开始看书,《转法轮》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我不断要求自己同化“真、善、忍”特性,做个好人、更好的人。工作中,不去争名夺利了,领导分配的任务,我都认真负责的完成;真诚、善良的对待同事们;在单位,我受到从领导到同事的认可,几乎年年都被评为先进。

限制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电视铺天盖地的污蔑和栽赃法轮功后,当晚若羌县来了几辆车十几个人,将我和另一位同修非法带到当地公安局,并非法没收了我们的大法书籍及炼功横幅。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去国家信访办上访,到了国家信访办,填写了相关上访表格后,就被限制人身自由,随后押送到新疆驻京办事处。几天后单位领导被通知赶到北京,将我带回单位,受到约一个月时间的非法隔离,由两名同事日夜监管,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天天都是无休止的谈话与施压,只允许父母来见了我一次,使我的父母为我担惊受怕。期间两个领导到北京来回的机票,以及软禁我租用的房间费用,被要求作为罚款(具体金额记不清了)全部由我承担。单位发文件将我处分,同时降一级工资,并罚款。

进京上访后,从此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与工作。没有人身自由,上下班均由单位同事陪同,不能擅自行动。国安、六一零等部门人不断骚扰我,同时给单位和家人施压。我的上班工作内容也全被打乱,变成了各种各样、没完没了的谈话与被施压,国安、公安、各级领导、同事,我成了众矢之的。仅仅因为我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公民,去我信任的信访办说了几句心里话,我成了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的危险分子,还有那顶被以无比恶毒的方式栽赃的“×教分子”帽子。

看守所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迫于这种无休止的迫害和干扰,我离开单位和家人,开始流离失所的生活。国安、公安等部门的人拿着我的照片全市搜查我,我的先生和同事被连坐,不准上班,每天在乌鲁木齐市的大街小巷寻找我成了他们的工作内容。

二零零一年三月,在租住的房屋内,我被七、八个警察非法闯进抓走,被关进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我的大法书及传呼机等个人物品被非法抄走。在看守所期间,让其他人员监视、敌视、侮辱、谩骂我们。期间,我被戴手铐、脚镣的酷刑折磨二十多天,而且是将双手和双脚铐在一起,身体不能直立,行动时只能弓着腰挪着走,而且无法正常行动和生活,包括无法吃饭、无法洗脸刷牙,我的脚腕被压成了黑青色。为抗议这种非法的刑罚,我进行了八天的和平绝食抗议,这种和平抗议带来的是五、六人将戴着手铐脚镣的我压在凳子上,野蛮的强行从鼻子里插管灌食,灌完后,我的鼻子里流出的都是血。

非法劳教两年

在我本人没有任何签字,不承认有任何违法事情,没有任何庭审的情况下,我被强行非法劳教两年。在乌鲁木齐市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一进大门,就听到院子里狱警不停大声叫嚷,让所有人立即回到自己的监室里,不许出来,关紧门。然后我和其他两位一起来的大法修炼者,被要求站在太阳下暴晒,不许动一直到晚上。

期间警察指使狱头将我拉到一间屋子里拳打脚踢,打得我眼冒金星。当晚,我又被关进一间特制的房子里,里边是由几个一平方米左右的铁门牢笼,我被关在这铁牢笼子里四天,有劳教人员看着,只能站在那里,不许睡觉、不许靠墙、不许蹲下,晚上大灯泡开着,连续四天没有睡觉,偶尔给吃了几顿饭。

一天晚上,两个警察将我带入一个房间,一人用一根高压电棒,两根高压电棒对我进行电击,用电棒的电击尖端在我的身上使劲的拧着电,嘴里还骂着侮辱大法和我师父的话,直至把两根高压电棒的电用完了,说是又去充电,让我等着。高压电棒电击的结果是满身的烧焦的疤痕,两年的时间,这些疤痕才渐渐褪掉。

在劳教所迫害期间,两个其他劳教人员二十四小时“包夹”对我控制,限制一切活动,不许和别人说话,包括上厕所这两人都一左一右跟着。同时几乎天天被带去看污蔑和栽赃大法的录像,进行精神折磨和摧残。

面对这一系列对我的迫害,我又绝食抗议,绝食期间还被拉到太阳下走步暴晒,以致我晕倒在地,当晚,当时关押我的乌鲁木齐市女子劳教所六大队的队长,将我叫了去,让五、六个狱头将我打倒在地,压在我身上,捏着鼻子,掐着腮帮,撬我的嘴,强行给我灌食,食物一下堵住我的气管,使我又憋又呛。

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底,直到九月底,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被从劳教所带到了洗脑班,同样有两人对我进行“包夹”随时跟在左右,不许我们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每天看污蔑和栽赃大法的录像,并进行威逼利诱,利用家人的工作,孩子的上学,还有判重刑等手段威胁恐吓。

歧视

二零零三年劳教结束后,我参加了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考试,报考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经过初试、复试,在要录取时,调走我的档案后,发现我的档案记录我修炼法轮功,就将我档案退回,不予录取。

监视和骚扰

从劳教所出来后的十多年间,国安、公安和“六一零”经常到单位骚扰我和我的先生,不断给单位施压。公安机关要求单位对我的住址、电话和QQ号上报并进行追踪更新,甚至我丈夫的手机号和QQ号也被要求提供给公安机关进行监控,使我没修炼的丈夫也在这十几年中生活在被监控的阴影下。

单位成立了近二十人的庞大的所谓“帮教小组”定期给我开“批斗会”施压,并定期向省“六一零”汇报我的情况。同时,安排同一办公室的同事监控我的一举一动,连接电话都要进行盘问后才允许我接。还使用卑鄙可笑的手段,要求我的丈夫进入所谓“帮教小组”,监控我,并给他们汇报。有几次,我的丈夫和一个同事在所谓的“帮教小组”会议上,觉得给我打击报复、栽赃陷害太过分了,替我说了几句公道话,被单位书记叫去,告诉他们不要坐错了板凳,摆错了位置,站错了队。每逢所谓敏感日,丈夫和我就会被叫去谈话,并要求不准随便外出。

二零一三年底,周围几位同修接二连三被抓、被送“洗脑班”,同时单位领导也接到国安部门的施压,领导不断找我的丈夫和我谈话,监控名单上面的人(我的名字在名单里)要加强监管。并有可能被再次送“洗脑班”。尽管先生没有修炼,这么多年在国安、公安、单位各种压力中承受着,他害怕我再次被关押受酷刑折磨,女儿得不到妈妈的照顾与关爱,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带着我们被迫离开中国,来到加拿大。离开中国后,单位迫于压力在当地《乌鲁木齐晚报》发表通告将我们登报开除,使我们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并扣发我和先生二零一四年工作半年的奖金约十万元。

就在前几天,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我父母还受到来自他们社区的人的骚扰,要求父母提供我的情况。

综上所诉,被控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至今,作为前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以个人意志,利用公共权力,利用“六一零”非法恐怖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侮辱诽谤陷害法轮功修炼群体,任意践踏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利用舆论工具大规模地进行挑动仇恨法轮功的煽动宣传,驱使各级政府的官员、公检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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