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七月二十一日云南大姚地震

周同


【正见网2003年07月24日】

据中国方面报道,7月21日当地时间星期一晚11点16分,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发生6.2级地震。据大姚县有关部门的最新统计,截至23日凌晨3时,突如其来的地震已经夺去了16人的生命,近六百人受伤,其中一百零四人重伤。125万人受灾,数千幢房子倒塌。地震发生后,大姚县又发生降雨,造成多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和交通中断。

引人注目的是七月二十日是法轮功遭江氏一伙迫害四周年之际,七月二十一日云南大姚大地震。云南是中国的远疆,此次地震是苍天对人们的什么警示呢?

历史上,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年)十月开始,在云南宜良地区发生了延续时间最长的地震。先是宜良、澄州等六处同日地震,震级六点八度。此后或一天一震,或一旬一震,或半月一震,或一月一震,断断续续,延续了四年之久。直到弘治十六年,余震仍是不断。而在弘治十六年的余震之中,景东卫(云南今县)连续七日阴霾蔽日,曲靖则莫名其妙地连续发生大火,灾情严重,人心惶惶。明政府为此命南京刑部侍郎樊莹前往巡视。樊莹到云南后认为天灾的发生在于政事的荒怠,奏地方官救灾不力,罢免不称职的文武官员一千七百多人,得到朝廷的嘉奖,也博得朝野的一片喝采声(《明史・樊萤传》)。

当时任户部员外郎的一位名叫席书的官员,却对这场灾难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云南发生的天灾,如果要追究人事责任,这责任不是在云南,而是在北京在朝廷。整个国家犹如一个人体,人的元气一旦受到损害,于是就从四肢显现出来。朝延如同人的元气,地方则像人的四肢。云南发生地震,就象人的四肢发生疮疡,根子在元气的损伤。如果只是罢免一批地方官,就好象元气受损,只是专去治疗四肢,岂非本末倒置? 他向朝廷上书,陈说己见:“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冗食官数干,投充校尉数万。斋醒寺现无停日,织造频须,赏资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谴不已。大狱招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贤者末起用,小臣言事读者末复。文武官传升,名据大坏。灾异之警,偶泄云南,欲以远方外吏当之,此何理也?”令上天恼怒的不是云南的那些远方小吏,而是京师北京的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特别是最高统治者皇帝。(《明史・席书传》)

任何天灾人祸其实都是天象的一部份。末代明朝的历史证明了席书的远见卓识。四年来,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不惜中国人民的利益,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法轮功。谎言诬陷充斥全国舆论,道德良心遭到空前摧残,人们生活在假、暴、恶中,被江氏一伙深深的毒害。表面的繁荣掩饰不了人心向背,国家元气大伤。

历来天灾总是苍天给人们的预示和警告。去年在接近七月二十日的这个日子:

2002年6月29日01时19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汪清县(北纬43.5度、东经130.6度)发生7.2级地震,震源深度540公里,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东部、河北北部大部分地区以及北京、山东、河南部分地区居民有震感,相当于300多颗美国投在日本广岛的原子弹那样大的能量骤然从吉林省汪清县地下540公里深处爆发出来,震幅波及全东北乃至半个中国。

在同一地点,1999年4月8日21时10分,汪清发生7.0级深源地震,震中在汪清荒沟林场以北12公里处。那次深源地震也没对地面建筑造成破坏。

吉林是法轮功的发源地,也是法轮功创始人的家乡。在1999年汪清深源地震发生后没多久,就发生了天津事件,“4.25万人大上访”,及“7.20" 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这次地震似乎是预示将要发生的事情。 而2002年的地震正是江氏对法轮功肆无忌惮地进行前所未有的残酷迫害招致的苍天震怒。这几次地震都发生在中国的边垂地带。从表面看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然而,却蕴含了深刻的意义。

苍天是慈悲的。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四年中,一系列不寻常的天灾人祸不断地出现是给人们的警告。清醒吧,中国民众。四年来,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向中国人民、向世界人民展示着“法轮大法好”和江氏的邪恶。去年吉林汪清县的强地震震幅波及全东北、河北、山东乃至浙江省的部分地区。然而传到地面时,敏感的人只觉得被什么往上拱了一下,更多的人是在睡眠中度过的。试想,这么强大的能量足以使半壁江山山崩地裂江河改道。这不是又一次在警示人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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