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之行(三):做一个诚实的商人



【正见网2003年06月22日】

我在电子城做生意时,按着真善忍去做,不说谎话不骗人,不挣那些不义之财,那些批货的人,要我多写钱数,以少报多,好中饱私囊。我宁愿不挣这个钱,所以不配合,生意也就做不成。但有时利益之心放不下,让我剜心透骨的难受。由于离我们这电子城不远又新建两个电子市场,所以生意大不如前。以前我每天都挣一百多元,可是现在挣得越来越少,最后只能维持费用,我的心越来越放不下,我们炼功点有一个黄姓同修,是广东人到我们这来做生意,跟过师父两次班,经常来和我切磋,通过学法交流,渐渐把这颗利益之心放淡。

有一个人来给单位批发产品,看好电子表日历,要我多写钱数,还要从我这里买几样东西,是给自己买的,也加到日历表的公帐里去。我不同意,他走了不一会又回来了,和我商量让我卖他,可是他想让我多写钱数,我仍然不卖,就介绍他到一家大电子城去买。左右摊位的邻居说:太可惜了,你把东西给我们,让我们卖他吧!我说这与我卖有何区别,可是没过多长时间,那个人又回来了,说没有找到我卖的产品,和我说不让你多写钱数了,希望产品能降两元钱。我说只要你不占单位的钱,我少挣点也行就成交了,并且告诉他这样做也是为你好,他听不进去我说的话,不高兴地走了,真是忠言逆耳啊!

我们电子城学大法的人很多,有人买我们的产品,要求多写钱数吃回扣,我们几个摊位都不卖给这些人。为单位买东西他们从中贪污很多钱,是各单位的蛀虫,就是这种不正之风把各单位都吃黄了,工人失去工作。我们用这种不合作的方式能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是为了百姓的利益,也好让他们少做损德的事。我和同行间以前为了抢生意,有时发生争执,学了大法后我们相处得很好,他们都说我改变了。这一切都是大法的力量,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受益无穷。

有一天我刚到电子城,一位大姐问我昨天晚上看电视了吗?我说没有,她说昨天晚上在电视上看到你师父了,为发大洪水,抗洪捐了6万元人民币,我说你看错了吧!大姐说:没有你师父个高,还是美国华侨,我说对呀!师父是在美国,大姐又说今天下午3点多电视回放,于是下午回家看电视,果然有个美国华侨叫李洪志的。但是那个李洪志带着眼镜,长相和我师父完全不一样,师父眼睛很好,不带眼镜的。

从这件事我了解到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太大了,很容易误导不知情的民众,而身为大法弟子,有护师护法的责任,要向常人澄清事实,虽然那是做善事的正面报导,但却也会让人误解师父很富有,是不是跟一般气功师一样在赚钱。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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