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法轮功景点看板 台湾观光局:疏失将更正

【正见新闻网2013年10月21日】

针对台湾交通部观光局日前以接获民众投诉为由,发函要求全国各县市政府等单位加强稽查法轮功看板广告,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副理事长张锦华教授21日表示,感谢台湾各界正义声援,指出观光局作法不合理、不合法。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说,公文内文不是很适当的疏失,本周内将重新发更正函。

对于观光局广发公文给各县市政府、各国家公园管理处、各国家森林游乐区、观光局各国家风景区管理处,要求加强稽查法轮功广告事件,台联立法院党团邀请张锡聪、张锦华列席,他们出席记者会做上述表示。

张锦华说,大家都知道中共政权违法打压法轮功,其酷刑迫害甚至活摘器官,在全世界自由国家有多起被告发甚至被判决的先例,美国国会曾经几乎全票通过要求制止酷刑迫害。在她接触到的许多陆客或大陆来的学者,看到“法轮大法好”的看板,而深受触动,并认为这是台湾自由“多元”的最可贵的价值,是中国大陆人民内心真正向往的自由社会。

她强调,做为台湾自由民主社会的政府,绝不能自失立场,违背宪法的宗旨;观光局发函的举动,不但伤害了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也是对法轮功团体的污衊,政府应立即废止不当公文,并向法轮功团体道歉。她希望,行政院长、交通部长也应公开宣示维护台湾民主价值的责任和决心。

张锦华表示,法轮大法学会在此提出三点呼吁:一、观光局应立即发函废止不当的公文,向法轮功团体和学员道歉。二、观光局应该立刻提出公务员的在职教育计划,加强认识在两岸交流中,如何提升台湾自由民主及法治形象。三、行政院长和交通部长应向全国民众宣示,维护台湾民主价值的责任和决心。

台联立委:台湾政府应道歉

台联党团总召许忠信表示,只要广告看板架设合法,内容没有涉及妨碍善良风俗,没有暴力或不雅的内容,它就应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障,政府这样的行为,不难令人怀疑后面的动机。他强调,该案件是谁负责承办?是谁决定发函要求稽查?有没有受到任何压力?为何要如此打压台湾的言论自由?承办决行人员不只应该向法轮功道歉,应该向全台湾人民道歉。

台联党团副总召黄文玲说,不论“天国近了”、“南无阿弥陀佛”等宗教标语,台湾都不会取缔,“法轮大法好”、“真善忍”这些看板为何要取缔稽查?“这不是打压言论自由?什么才是打压言论自由?”台联党团干事长叶津铃表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这样的广告内容,为何会影响台湾的“观光品质”?为何影响台湾的“国际形象”?

她指,每年来台观光旅客有7百多万人,观光局竟然因一位民众的投诉,就发出公文给各县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她质疑中共在干涉台湾政府的内政,因为从没看到政府有过如此高的工作效率。

观光局坦承疏失

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说,因为承办同仁是新进公务员,看到民众投诉便引述投诉内容、并将该团体名称写在公文内发给各县市,内文不是很适当的疏失,本周内将重新发更正函,呼吁各县市政府稽查时,仅针对广告违规部分,不能针对特定团体。

许忠信要求,观光局将各县市政府稽查的报告提供给台联党团,看台湾政府是否有歧视法轮功。

叶津铃强调这不是发更正函能解决的问题,而是已经侵犯到言论自由的界线。她要求观光局公开公文内容,并该再召开记者会,就行文错误向全国人民及法轮功道歉,不能针对性打压宗教;因为观光局此举,才是在损害台湾的“国际形象”。

黄文玲说,观光局发的公文显然有明显疏失,理应内部会做惩处,就更正函的内容及惩处意见应该公开让大家知道。

最后,许忠信提醒,观光局就前文有所疏失与错误,应一周内行文下去加以更正、替代。叶津铃补充,观光局要弥补错误最快的方法,就是将更正函公文公开。

国民党立委:要求观光局依法行政

此外,国民党立委罗淑蕾日前表示,若法轮功团体的招牌是合法、且没违害到公共危险的话,那凭什么叫人拆除?观光局也管太多了吧。她也强调,这里是在中华民国境内,政府要依法行政,“将会要求观光局来立法院说明清楚”。

民进党立委:观光局作法有失国格

民进党立委蔡其昌日前也表示,若要拆除看板,就应该全面性、整体检讨违章看板的广告内容,而不应该只针对法轮功的广告看板。他强调,中华民国是民主法治的国家,我们有权力保障任何合法的团体,而观光局这种打压人民对信仰、集会结社自由权益的,真的非常糟糕,根本是扼杀台湾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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