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在马国景点讲真相被诬告

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

【正见新闻网2012年09月17日】

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有两位在马来西亚申请难民的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前后在当地旅游景点向游客讲真相时受到干扰,被马来西亚警方无端控上法庭。两位法轮功学员认为,从这诉讼案的细节可看出,有关当局的这些举动是为了“不影响外交关系”,以及不希望看到法轮功学员在景点的讲真相活动。多个月以来,他们四处奔走,向海内外各个团体呼吁,希望更多人站在人道主义上伸出援手,向马来西亚当局做出呼吁,撤销该无理控诉。


吴瑞荣希望在马来西亚有个自由的环境,可以履行他们的信仰和言论权利

根据当事人之一法轮功学员吴瑞荣介绍,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他在马来西亚旅游景点独立广场向中国游客讲述法轮功的真相时被警方扣押。吴瑞荣被带回警察署并被拘留十四天后,警方根据刑事法典第353条,向法庭提交控诉,指他妨碍公务和踢警察的腿。

吴瑞荣澄清警方的说法有违事实,当时是警方在调查时用脚踩住他的小腿。有证人拍下了当时他小腿受伤的照片。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过堂和审讯,推事庭在今年六月初裁决,吴瑞荣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53条,刑罚是监禁一年。吴申请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法庭允许两个马来西亚人做担保,缴付一万令吉(约美金三千余元)保释候审。

吴瑞荣说:“我来到马来西亚后,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尊重人权,言论自由的国家,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感到很惊讶。首先,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自从开始修炼,我事事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从不说谎,也不骂人打人。”

“其次,我是一名受联合国难民署保护的难民,只是暂时留在马来西亚,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另外,我去独立广场讲法轮功真相就是为了让大众了解我们,不要听信中共的谎言,怎么会袭警?”


林涛

另一位身在马六甲的法轮功学员林涛,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在马六甲景点古城门炮台向中国游客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警方扣押。二月二十三日,控方根据“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的第4(1)(b)和第5(1)条,控诉林涛分发含妨害社会治安图片和内容的传单,以及派发没有印刷准证的材料。马六甲推事庭于九月六日聆听了控方的开案陈辞。

让中国人了解真相 唤醒良知

林涛表示,他和吴瑞荣两人只是履行他们的言论自由,让被谎言蒙蔽的中国人知道真相,同时呼吁各界人士帮助制止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因为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坚持向更多的人讲真相,唤醒了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警察的良知,使这些人不再充当中共的打手。另一方面也在得到国际社会和世界各界及政府的支持下,先后营救出无数法轮功学员的生命。”

他还说:“我们是受迫害的人,就象一个被害人在向人们讲述自己被害的事实,无论在哪里,谁都不应去阻拦,这是人最起码的生存权利。”

针对这两个诉讼案,吴瑞荣觉得案件发生在马来西亚是值得人们去关注并找出真相的。“很多细节可以看出,有关当局只是为了不影响外交关系而做出一些举动。但是,短暂的利益和正义的力量是无法相比的。”他们相信,这些干扰的发生,是因为有来自上层的压力。林涛说,有马六甲的警员告诉他们,警方采取行动是因为有来自马六甲观光局的投诉。此外,也有警方高层表示不希望看到法轮功学员在景点的活动。

尽管面对这些阻挠,他们两人都表示这并不会影响他们继续讲真相的决心。林涛说:“在迫害还没有停止之前,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的残酷迫害。”

希望更多人站在人道主义上提供帮助

他们两人表示,近月来他们不断给海内外的人权团体写信、递交备忘录,希望能有更多人协助他们,站在人道主义上提供帮助。

吴瑞荣最后说:“马来西亚是法治社会,也不乏正义之士,我非常确信此案终会有一个圆满的了结。希望警察、律师和法官能够从新看待此案,有一个公正的宣判。”

吴瑞荣原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机;妻子雷映群是湖南衡阳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他们有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儿。因为吴瑞荣夫妇不愿放弃炼法轮功,夫妻俩先后被强行开除工作;吴瑞荣被中共公安、国安、六一零办公室先后绑架了六次之多,非法劳教两次,有四年多的时间是在监狱里的酷刑折磨中痛苦地度过;他妻子先后被绑架过七次,有一次非法判刑四年。他们在被关押期间,有几次差点被公安、狱警和犯人打死。为摆脱迫害,吴瑞荣一家来到马来西亚,申请联合国难民。

今年四十一岁的林涛,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至今,他的父母和妹妹、妹夫都修炼法轮功,父亲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非法取缔法轮功后,因为害怕和被电视上的谎言蒙蔽而停止修炼,妹妹、妹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抓捕过几次,至今仍被监视。林涛曾在日本工作三年,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回中国时因携带法轮功书籍、录音带等资料而在中国青岛海关遭扣押,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录音带等资料全部被没收。二零零五年七月,林涛从中国山东应聘来到马来西亚柔佛州的一间印刷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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