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起诉同心会袭击法轮功 律师吁勇敢办案

【正见新闻网2012年03月02日】

针对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率成员暴力攻击法轮功事件,从案发至今快两年才起诉,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呼吁台湾司法既然勇敢起诉,也要勇敢的办案。

针对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率成员暴力攻击法轮功事件,从案发至今快两年才起诉,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与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呼吁台湾司法既然勇敢起诉,也要勇敢的办案。澄社社长黄国昌表示,司法应去追诉爱国同心会成员的法律责任。台湾青年反共救国团理事长林保华与中国民主党全国联合总部副秘书长孔识仁强调,台湾应挺住核心价值。

中共迫害法轮功延伸到海外,从美国法拉盛到香港陆客景点,都出现过暴力攻击法轮功学员事件,行凶者在美国遭逮捕、罚款,甚至被驱逐出境。近日台湾检方在延宕两年之后,以强制罪起诉爱国同心会成员的暴力行为,对此朱婉琪提出其中不正常的拖延程序。

朱婉琪说,“我们觉得这是一个不正常的处理现象,那背后有没有一些不当的压力,目前并没有实证,但是我们从过去我们控告中共官员,以及法轮功学员的诉讼案来讲,我们知道台湾的司法,面临台湾政府跟中共交好的情况之下,的确背后也有一些无形的手在影响司法。”

林峰正说,“证据跟案情,我觉得不是那么复杂,检察署应该要在合理的时间里面侦结,再怎么样拖延,都不应该拖延到快两年。容易引发外界,对于有外力介入的这种不当联想,这种对台湾司法来说是非常不好的。”

朱婉琪呼吁,“我们的检察官,你勇敢的起诉,也希望你勇敢的办案,因为那么简单的一个妨害自由,推扯骚扰法轮功学员,在司法上并不是难以处理的事情,所以及早审理还给被害学员一个公道。”

黄国昌说,当法轮功学员在公开场合,去控诉中共政权压迫、残害法轮功学员人权时,“我很难想说即使你不去声援或袖手旁观,甚至觉得跟你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竟然会有人对这样自由和平的言论诉求,去采取暴力的行为,这是我比较难想像。”

黄国昌强调,在台湾针对别人表达言论自由所采取的暴力行为,不仅在法律上面不会被允许,在一般公民社会对自由民主人权认知下面,也不会被接受。他也强调,“民主社会大家应该有共识,同心会成员的暴力现象,在台湾是没有办法被容忍的。”

他呼吁,执法机关包括警察侦察或检察官提起公诉,他们都要很清楚意识到执法时,维持一个中立的立场,不要让任何人觉得他们在执法时,有厚此薄彼或宽贷某特定立场的人。

针对同心会暴力攻击法轮功学员事件,林保华强调,“这种势力我想在民主国家都是不应该存在的”,“的确要加把劲,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防线,台湾的司法应该要维护台湾的人权。”

孔识仁说,“这样的起诉是大快人心。(中共)在台湾的打手,被起诉,被绳之以法,大陆老百姓看了肯定是非常高兴,这是间接的对中共的一种回击。”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