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今日:全球起诉江泽民 30多国参与

【正见新闻网2011年09月30日】

2003年9月30日,由100多个组织和知名人士加盟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华盛顿DC国家记者俱乐部宣布成立。8年来,这个“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的正义行动,已经在全球30多个国家形成巨大推力,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写下了审判在位独裁者的辉煌篇章。

早在2000年“全球诉江案”已经逐步拉开序幕。2000年8月25日,首宗状告江泽民案启动。两名默默无闻的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中国最高法院提交〈申诉状〉,状告当时的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与政法委书记罗干迫害法轮功的违宪违法行为。仅仅十多天后,两人被中共警察秘密抓捕,北京公民王杰被打死,香港公民朱柯明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千万富翁朱柯明 九死一生话传奇”),诉讼案不了了之。

2003年后,随着“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的成立,世界各地掀起了起诉江泽民的新浪潮。江被起诉的主要缘由是:江作为发起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元凶,他在1999年6月10日独自下令,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1999年720后,江密令610系统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导致至少数千法轮功学员被害死,近万人被判刑,数十万被劳教,上百万人被骚扰,上亿人被剥夺信仰“真善忍”的权利。目前传出中共恶警用近百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甚至还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后焚尸灭迹。

如此丧尽天良的做法,导致江某先后在全球三十个城市和地区,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在五十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中被起诉。这堪称二十一世纪人类最大的诉讼案。与此同时,30多位紧紧跟随江某积极参与迫害的主要帮凶,也被告上了法庭,他们的罪名主要有: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参与谋杀、酷刑和绑架罪、诽谤罪、煽动屠杀和迫害罪、教唆酷刑、教唆仇恨罪等。

西班牙和阿根廷诉江案的成就

在对江某的50多宗起诉案中,首先震动国际社会的莫过于西班牙的诉讼案。2009年11月19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在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后,决定按照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法条裁决,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中共官员发出传讯令,要求他们解释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行为进行解释。此举被国际社会称为“大勇之举”,中国民众则认为是“巨大的鼓舞”。

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主要适用于群体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罪行。只要罪名成立,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嫌犯加以惩罚,只要他们走出 国门,随时都可能面临被逮捕的危险。

明慧网资料显示,迄今为止,中国大陆经证实的已有3,448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迫害致死.(大纪元资料图)

历史上,西班牙国家法院曾于九十年代末发出国际拘捕令,自英国引渡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接受违反人权罪行审判。二零零零年二月塞内加尔法庭也成功引用“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对乍得(Chad)前流亡总统Hissein Habre(侯赛因)犯下的政治谋杀案等提起诉讼。

紧接着,更令国际社会振奋的是阿根廷诉江案。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拉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下令,在全球范围内,逮捕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和前政法委书记罗干,押到法庭接受被控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审判。如今这两人一旦出国,就会被国际刑警队抓捕。

30位高官被起诉 再难以出国

“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除了公审江泽民外,还对积极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官员发起了诉讼追查,目前已有30多位中共高官被起诉。如二零零七年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已被澳洲法院宣判酷刑罪成立,这是目前被宣判有罪的中共最高级官员。前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中科院六一零主任郭传杰也被美国法庭判处有罪,而中共驻加拿大前副总领事潘新春在被法庭判决诽谤罪后,从加拿大惊慌的潜逃回中国。

中国人相信,善恶有报。人做了恶事总是得遭受惩罚的,越早结束他的行恶,越能避免他造下更大的罪孽,也越能拯救更多的人以免受其害。从这个角度看,法轮功学员起诉行恶者,无疑是慈悲的善举,因为其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另外,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由此可见,这三十位官员一旦出国,就可能面临被法庭绳之以法或被驱除出境,甚至包括他们的家属也会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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