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人权议案 意义重大

【正见新闻网2010年12月21日】

台湾立法院在12月7号通过了一项两岸三地的重要人权提案,要求中央政府禁止所有严重违反国际人权的中共高官和高干进入台湾,并要求中央政府发令要求每一个县市不邀访、不欢迎、不接待这些中共人权恶棍。下面请听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律师剖析该议案的意义及其具体操作。

朱婉琪律师表示,台湾立法院提案决议包括的范围不限于法轮功团体,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只要曾经受到中共官员或者中共高干的人权迫害,都希望能提供事证。

朱婉琪说:“这一个搜证应该是世界性的,而且是不分团体和不分个人的,包括中国大陆的律师在内,只要你是在地球上的一个人,已受到了中共的严重的人权迫害的话,我们都欢迎你提供资料给我们。我们需要具体的事实,谁迫害了你?迫害的人、事、时、地、物。越清楚越好,我们将提供给我们的中央政府包括法务部还有移民署,这个部分原本是台湾的政府应该要主动做的,可是我们也了解到,今天中共建政62年以来,迫害的成千上万的,上千万的中国人民,台湾不可能知道中共官员或中共高干所犯下的所有恶行。”

为了落实提案,朱律师指出,提案的立法委员以及连署的立法委员,应该向中央政府和各县市政府要求及早曝光中共官员名单。

朱婉琪说:“譬如说哪一个中共官员或中共高干要来台湾的话,我们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把这些申请的中共官员名单先及早在官网上曝光上来,因此各位也会看到,有哪些迫害你的人如果进来的话,你可以立刻的把这个犯罪事实告诉这边的人权团体。告诉法轮功团体、告诉这边的人权团体,我们经过大概的查核之后,会送交给台湾的政府,相关的主管机关,说这个是被指控严重违反人权的中共人权恶棍。一个国会的正式表态,政府当然要尊重,并且应该要去执行。所以移民署也在12月 10号,国际人权日当天的立委开的记者会当中表态,他们将再跟陆委会和法务部一起来研讨,要怎么样落实这个法案。”

朱婉琪表示,虽然台湾立法院通过的这个决议还没有经过繁复的法律程序,达到一个法律强制的拘束力,但是这样反而更能够不受到一些刻板的限制,更广泛的要求中央政府实际的去执行这个决议。

朱婉琪说:“我们认为是行政、立法和司法应该一起来。立法院表态通过,那你行政机关要去执行国会的决议,当那个行政机关他没有执行很有力的话,最起码你的司法,因为我们有详细的,这些加害人的犯罪证据,我们还是可以再用法律的手段,再去曝光他的恶行。我们觉得在民主社会当中的每一个机制对于中共的人权恶棍,都必须要有一个防治的措施。不让他进来,或者他进来之后受到控告。那我们觉得这种专门针对中共人权恶棍的提案,他已经生效了,他一通过就生效了,将在这个礼拜或下个礼拜立法院公告出来。”

朱婉琪指出,世界各国外交部门或国安部门,都会去搜集严重犯罪的黑名单,然后将这些人列入不受欢迎人物。但是在两岸三地的华人世界,不管是香港或者台湾,在过去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的把关,所以台湾立法院日前通过的这个提案具有划时代性,具有重大意义,非常值得其它国家效仿。

朱婉琪说:“我们觉得台湾的划时代的这样子一个人权提案,尤其是针对中共而来,是非常非常值得其它的国家效仿。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知道欧洲议会方面,也有议员,还有香港方面也有议员,对于台湾立法院通过这项提议,表示非常的支持和赞成。也在考虑要在当地的议会当中,也要提出相同内容的提案。”

(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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