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判决 西班牙法庭以灭绝罪起诉江泽民

紫真

【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19日】

因一己之私、不顾他人反对、一手挑起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等五名高官,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等只有四至六周的抗辩期,若无异议,法庭将对其发出国际逮捕令。

西班牙史无前例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

西班牙国家法庭在历经两年详细的搜证调查后,依斯马尔•雷诺(Ismael Moreno)法官在上周,通知“人权法律基金会”(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 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根据诉愿状内容,受理起诉被告江泽民等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

法院通知书内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以及须支付受害人索赔金。通知书上也说,据诉愿状中所述,依被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相关具体事证,寄发调查委托书(rogatory letters)给五名被告。法院做出的起诉判决,是根据伊格雷西雅斯律师及基金会成员,递交给法庭的一系列具体事证所做出的仲裁。

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辩期,在过了此期限后,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这项裁决是根据“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法允许各国法院审判违反人权的群体灭绝罪罪犯。

伊格雷西雅斯律师表示:“本案是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人,须对其犯下的酷刑罪负责,也象征本案更进一步朝正义迈进。犯下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等于在整个国际社会上犯罪,而不只是对中国社会犯法。”

 本案的首要两大被告:江泽民,中共前党魁,众所皆知的,他在1999年,一手挑起对法轮功修炼团体进行的“根除”式灭绝迫害。第二位是罗干,主掌全国秘密警察任务的特工组织和“610办公室”,运用特权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暴行。中国许多人权律师把现今“610办公室”视为当年的纳粹盖世太保,其犯罪的兽行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

另外三名被告分别为:薄熙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前商务部长;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国政协主席、前北京市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山东省委书记。此三人分别在辽宁、北京和山东省,利用职权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

江泽民的群体灭绝罪罪证

由于中共中的罗干和何祚庥之流,多年不断滋事挑起事端,法轮功学员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中南海和平上访。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会见了学员代表,并承诺解决问题。“四•二五”的和平理性落幕,赢得海外媒体一片赞誉之声,但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跳了出来,江泽民一意孤行决定镇压法轮功。当时,政治局另外六个常委:朱镕基、李鹏、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都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此次,西班牙的历史性判决的第二位被告就是罗干,当时主掌全国秘密警察任务的特工组织和“六一零办公室”,运用特权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暴行。中国许多人权律师把现今“六一零办公室”视为当年的纳粹盖世太保,其犯罪的兽行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

江泽民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行,江泽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如: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里放电,电击胸部、腋下、乳房、阴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烟杆铐”、 “狼牙铐”、背铐;橡胶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蹲小号、坐铁椅子、惩罚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大粪汤,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数伏炎夏在太阳下暴晒;不让大小便;连续半月不让睡觉。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超极限强度的电针摧残,等等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的十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三千三百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7% ,五十岁以上的老人约占56.86% 。

山东省法轮功学员王丽萱带着不满8个月的儿子孟昊进京上访双双被北京警察迫害致死

早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据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一千六百人,几年过去了,随着迫害的继续,从民间渠道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在逐日增加,而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十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

在江泽民在中国的群体灭绝过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另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发布的资料:“目前在中国,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被用于迫害法轮功。这些资金来源于中国人民的血汗钱,纳税生产、海外投资、连同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金。这些巨额资金被用于抓捕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组建全国范围的六一零组织和关押洗脑基地,动用全国媒体进行大量的诋毁宣传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活动。这样做的结果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严重后果。”

“血淋淋的器官摘取”—江泽民等的极端罪恶

二零零六年七月,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作者之一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加拿大著名的人权律师他与大卫-麦塔斯(David Mattas)先生发表了有关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这一“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事件的强烈关注和谴责。

大卫-乔高先生今年六十八岁,曾经在加拿大众议院任二十七年的议员。大卫-麦塔斯先生是加拿大著名的人权律师,具有三十五年的经验,并以通过法律途径制裁纳粹战犯而著称。

其实当乔高第一次听到有关证据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他说:“现在是21世纪了,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做出这种事来!可是我经过调查之后,越来越确信与每个人所期望相反的事情,也就是中国政府确实做出这样的事来。” 乔高说:“这份报告包含33个证据。在这些证据面前,任何一位理性的法官或陪审团成员都会坚信盗取器官确实发生在中国。该报告已经译成19种语言。(网站: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乔高列举了一个具体事例。一个曾去中国大陆做过肾移植的人告诉他,二零零三年去上海做手术时,因为排斥反应,在两个星期内,医院为他找来四个不同的肾。但都不适合他。几个星期之后,当他第二次来做手术时,医院又为他弄来四个不同的肾,其中一个与他相匹配,手术很成功。他现在活得很健康。为了这个人的一个肾,中共不惜杀害八条人命。

天日昭昭!善恶有报!

当年,南宋的奸相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元帅,岳飞仰天长啸:“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神目如电,岳飞精忠报国光照后人;秦桧长跪岳飞墓前永钉耻辱柱上。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人类道德飞速下滑、世风日下之时,从一九九二年五月开始,为人类传出了能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的法轮大法。仅仅几年时间,亿万人受益。但在江泽民的疯狂镇压下,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学员承受无名苦难。为了挽救被江泽民镇压政策毒害的世人,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不断向社会各界以及国际社会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法轮功学员在华府举办反迫害十周年大游行

如今,法轮功已经传遍了亚太地区、北美、南美、欧洲绝大部份地区,以及非洲的部份国家,超过一百一十多个国家。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和《法轮功》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

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颁发褒奖及感谢,已达1512项(其中,美国1276项,加拿大196项,澳大利亚15项,台湾10项,中国1999年以前5项,欧洲6项, 印度尼西亚、秘鲁各2项,新西兰、日本各一项等)。 国际上对法轮功的支持议案达302项(其中,美国150项,加拿大26项,台湾34项,韩国4项,欧洲14项,澳洲21项,联合国协会世界联盟1项,其他国际组织13项等)。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呼吁国际社会紧急处理中国国家恐怖主义局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报告中说:“我们正在整理的一些证据表明,至少50000法轮功学员被拘押在监狱、劳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几千人被酷刑折磨,许多人死亡。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修炼者受到严重威胁。联合国机构显然无法处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证实的案件。国际社会也很难处理数以百万计的避难申请者--所有这些人显然都符合了申请避难的条件。因此,整个国际社会,包括本分支委员会,应该把这样的国家恐怖主义局势作为极度紧急的事件进行处理。”

美国第107届国会众议院第188号决议案和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的美国第108届国会第304号决议案,表达美国国会关于中国在美国和中国对法轮功的压制所持的意见,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应该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修炼法轮功的权利;中国政府应该停止利用外交使节在美国散布歪曲法轮功本质的谎言、释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议案认为,美国总统应该更加密切查找确定那些在中国有暴力迫害法轮功行为的中国官员;美国司法部长应该对关于中国领事官员在美国试图恫吓或以不当方式影响法轮功修炼者或选举产生的地方官员、以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举报进行调查,并且征求国务卿的意见,确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一致投票通过了针对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欧中高峰会议和十月十四日的欧中人权对话的决议。该决议受到了欧洲议会各派党团的支持。

如今,西班牙国家法庭受理起诉被告江泽民等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这是开历史之先河,人类必将凝聚更大力量,将败坏人类、造下历史极端邪恶的江泽民等五个高官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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