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修好自己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7年04月26日】

宇宙正法已進入最后的时刻,大法在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标准,每个大法弟子必须达到法对自己的要求。

师父在《精進要旨》(和时间的对话)中指出:“这样的老弟子中也有,而且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他们总是和人比,和他们自己的过去比,而却不能跟法的各个层次的要求来衡量自己。” 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修炼状态就是跟身边的同修比,而不能用法对各个层次的要求来找自己,浪费着师父一再给我们延长的宝贵时间。为了尽快提高,我把针对自己状态需要提高的修炼交流摘录(引用着师父讲法内容)拍照在手机上,在单位或家中遇有时间时重复看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时清除着人世间的私心杂念。

近一个阶段,我遇到相关利益的矛盾时,我想想师父讲的“大傻子”,呵呵一乐。“不少修成的大德高人,他们都是一无所有,对于他们,没有个人不能放弃的东西。”[1]。我就不求常人的东西了。

当遇到伤害我自尊心的矛盾时,我想想师父讲的韩信胯下受辱,坦然处之。“尤其强调能忍,只有忍,才能修出大德之士来。忍,它是个很强的东西,是超过了真和善的。”由原来的短时间难受到现在几乎“你带动不了我”的状态,感谢别人的“挑衅”,给我提高的机会。

当遇到孩子的各种矛盾时,除了正确引导和归正,去掉亲情的执着更重要。“世间的一切是是非非,无时不在检测着你的心性。”[2] 。很多次,我自己心性到位了,符合法的要求了,情况就变好了。师父时时刻刻就在我们的身边!

当遇到色欲出现时,我就抓住另外空间恶心我的狐黄白柳和色魔的進攻,立即铲除灭尽,不容许欲望延续下去。……

前不久,我看明慧文章《正悟“同创世主一同做王一千年”》中提到“正法结束后,会有极个别的正法时期的弟子要留下来,引领人类全面恢复正统神传文化。”虽然不是师父的讲法,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我有回归自己世界的愿望,如果师父安排了我,先他人后自己是新宇宙的标准,我会无条件的接受“万古艰辛只为这一回”[3]的神圣使命,助师正法。也许这是我的“试卷”, 放下了自我,师父看我心性到位了,顿时,周身灌顶一样数十秒,另外空间真是惊心动魄,同时泪水也不由自主的倾泻。有殊胜的轻松与美妙,多谢师父的慈悲度化。

每个人的修炼状态不同。师父说:“当然大法的事也在做,别人看到的是表面,但实质上很多人在心里的执着,人是看不到的。[4]

在这里顺便提醒一下身边的几个做协调的老同修,几年过不去病业关,自以为是“名利欲望看淡了”,不会向内找。

做协调的Z同修,党文化、亲情、利益心、显示心和自我意识很强,文化高,认为比别人修得高。长期有病业关,同修们多次交流,她总是找借口“师父给消业”,情况特殊。总是愿意管人,拿着法照别人,缺乏谦卑祥和的心态,心性修炼没有实质性突破。控制和安排丈夫C同修的修炼,否则“离婚”威胁,“牙痛”的流泪还不醒悟,天天“领着”C同修学法,自称每天“给他把关”,不让单独出行。致使旧势力迫害C同修,近期出现重“病业”。每个大法弟子的修炼都是师父安排的,不是强势人安排的,这是用心不当的有为和干扰,使旧势力高兴。几年下来,同修们先后交流无效,甚至回避同修,如此执着自己的“修炼”,令同修们无奈。

同修W在十年前就有外遇,妻子同修M知道后,向内找,与同修W做了深刻交流,大量学法后得到了归正。由于不能够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旧情色欲复发,旧势力用黄鼠狼附体的女人一直勾引着W,企图毁掉他。导致旧势力的经济迫害,使公司亏损上千万,身体的迫害也相继很重,致使被附体操控经常哆嗦腿等,且主意识被干扰,影响到学法和发正念。同修们多次学法后交流,改观不大。W和另一个同修曾经在师父面前接过法旨来到人间经商,助师正法,未料到出现如此局面,沉痛的教训令人感叹!尽管棒喝后猛醒,刻苦修炼,也造成了很多损失。

“修炼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 万事无执着 脚下路自通” [5]。

请有此类现象的同修,急待用心多学几遍《转法轮》中的“自心生魔”的那一篇。不只是同修,这样会给亲人和邻居们产生负面影响,接受一次棒喝吧!常人讲,三人之行必有我师。这么多大法弟子的诚心交流,应该对放弃自己的私欲和观念有所启悟。真正在法上修炼,旧势力烂鬼也不敢钻空子迫害啊。难道师父不管你吗?大法弟子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修去自己的各种执着心和欲望,助师正法,才是师父所要的。

当然,我们看到的同修如何如何,反过来真正的看看自己会更好。同修是一面镜子,如果每个遇到问题的同修都用心向内找,不要给魔难中的同修添加负能量,我们只有加持和帮助同修的份,这也是每个大法弟子修炼都必须具备的慈悲。在这最后的时间里,抓紧修好自己,更好更多地救度众生,兑现誓约,才能跟师父回真正的家。

个人层次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指正!意在整体提高。

注:
[1] [2] 李洪志师父经文:《法轮功》
[3] 李洪志师父经文:《洪吟》(三)(只为这一回)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经文:《洪吟》(二)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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