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世人在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觅真


【正见网2017年03月06日】

近日明慧网报道了这样几则消息:辽宁铁岭市铁岭县法院日前将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铁岭县两位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李士棉、林有艳回家。

两位法轮功学员身在冤狱,向内找自己的不足,放下自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讲真相,把“法轮大法的美好”留给了看守所里的有缘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他们离开看守所时,同监室的所有人和警察都含着眼泪告别。

山东律师孙典军和天津律师马卫对办案人员耐心的从道德良知,宪法、法律、法规,详细的解说。善意的告诉办案人员:法轮功教人真善忍,新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退多少步讲,就算依照新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执行,也必须无罪释放两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律师并给他们讲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良知善念,其实是给自己留后路的道理。

铁岭县法院经研究,依法将构陷他们的所谓“案子”退回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撤销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两位法轮功女学员任平、纪丽君免于刑事处罚、获释。任平被非法关押四个月后,被无条件释放;派出所退回纪丽君家人交的五千元保释金。

任平、纪丽君被绑架后,双方家人不断的到金山派出所要求放人,告诉派出所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更无罪,任平母亲为救女儿一次又一次到派出所找办案人及所长,无暇照看生意兴隆的小卖店,不得已低价出兑。

在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任平、纪丽君善待监室的所有监管人员,与她们和睦相处,告诉她们法轮大法真相,对所有参与绑架她们的公安及检察院办案人员不管他们有的态度多蛮横,她们就是抱着善念向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世界洪传,劝他们为了自己和家人,停止迫害。

最终检察院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元宝分局对任平以刑事处罚改为行政处罚,这样任平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零三天后,被无条件释放。同时,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五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改为行政处罚十天。

在此之前,也出现过类似这样的案子。这些案例的出现使人们看到了正义回归社会的曙光,它包含着法轮功学员在自己都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在慈悲救度公检法人员的博大胸怀;许多不顾个人声名利益得失和安危,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正义之举;一些在办案中头脑清醒,善待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也为自己及家人奠定着美好的未来。善念在净化着人心,善念在改变着社会,善念使人类充满希望。

可是在一些地方,那些至今仍然在追随着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泯灭了人本应有的良知善念,肆无忌惮的做着恶事,无知的在毁灭着自己的未来。据明慧网近期报道,辽宁省凌源市刘殿元老人先后经历了五次绑架,七年冤狱、四年半的非法枉判导致的流离失所,在七十九岁的高龄又被辽宁建平县法院非法冤判十一年半。在身体极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监条件的情况下被送到辽宁沈阳第一监狱非法关押。

刘殿元被建平法院李岩法官一审判刑十一年半,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不知道如此高龄老人有何能力破坏的了国家的法律实施?也不知道到底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知道此事的人无不愕然。老人明确表示要上诉,因家人无钱请律师,老人的上诉的权利被剥夺。一个无辜被历经血腥迫害的耄耋老人,竟又被冤判十一年半重刑,其践踏法律,何此至极,其冤之大,天理难容啊!

黑龙江省哈尔滨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洪斌遭十年冤狱迫害,才出狱不多久,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又被诬判九年。黑龙江哈尔滨武警学校崔凤兰被判15年重刑,法院的人催促崔凤兰本人签字,她则平静而果断的拒绝道:我不签字,我没有罪。这是非法迫害!

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案例仍然在每天上演着,中共两高出台的违宪违法的所谓的新“司法解释”,试图在制造更多更重的冤案!一个贪腐几千万乃至上亿的贪官,(其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暂被掩盖着)仅判十几年徒刑,而那些没有任何罪错,只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们,竟然无辜被冤判十几年重刑,公平何在!天理何存啊!

希望那些仍在诬判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能够阅读一下本文所列举的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是否也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法轮功学员说: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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