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奉公无私 心系于民

陆文


【正见网2016年02月08日】

彭鹏,清代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县)人,自幼聪慧,六岁能诗,二十四岁中举人,时为八闽名士。他矢志报国为民,未出仕前,当时木兰溪水由莆田城南经过,汛时经常为患,城中百姓苦不堪言,彭鹏亲自设计并率众筑起有名的木兰坡水利工程,从此水患尽除,人们无不称其德能。他还设粥厂接济灾民,支持兴教办学。为官后秉公执法,为民作主,敢于伸张正义,其事迹被后人编成小说《彭公案》,广为传扬。

康熙二十三年,彭鹏被选授为直隶三河(今河北省三河县)知县。三河地处京畿要冲,被人视为剧邑,是有名的难以管制的地方,而且外人犯案者甚多。加之上几任知县治理不力,因此命案、盗案不断,彭鹏接任时积案就有30多个。彭鹏到任后,即着手“拊循惩劝”,即安抚百姓,对顽劣者施以惩处劝导,其所为不畏黑恶强御,明察暗访,调查取证,很快就了断了所有积案。他在三河县任上,尤善治狱断案,亲自查办各种疑案,为民辨诬伸冤,昭雪冤狱。邻县有疑狱亦邀他前往协助审理,治罪雪冤,无不公正果敢。使三河数年内盗贼潜踪,夜不闭户,人民安居乐业,人们亲切地称他为“彭公”。

彭鹏轻徭薄赋,为了减轻百姓负担,接连数次上疏减免赋税。他率众疏浚码头,修路架桥;尊师重教,设立多所义学并扩建学校规模;廉洁清正,布衣蔬食,公私外出从不乘轿,远道骑驴,近路步行,随扈从简,不喜迎送。饮食方面,更为俭朴,当时三河百姓食俗是一日两餐,他也入乡随俗,废止朝食,改三餐为两餐,且均为粗粝。

彭鹏在三河县任职六年,“能(贤能)声振畿辅”,当地民众在他调离三河后,为其建生祠以表其功德。康熙皇帝巡行至三河,特地召见彭鹏,并赏赐库银三百两奖其廉直,说“知尔清正不受民钱,以此养尔廉,胜民间数万多矣!”彭鹏将所得部分养廉金,用于修建县学,士民赞曰“君以养廉,臣以建学”。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命举天下廉能官吏四人,彭鹏擢为第一。

康熙三十年,彭鹏任工科给事中,做了很多省刑布德,减税轻徭之事。康熙三十二年,关中大旱,蝗灾肆虐,彭鹏一日连上三疏,陈述灾区困顿苦难之状,并参劾陕、晋、豫三省有司不赈灾恤民之过,语甚切直。同年,又疏劾顺天府乡试舞弊,直至朝廷下旨罢免了主考、副主考以及相关人员,他弹劾不避权贵,其直声“熠熠昭人”。

康熙三十八年,彭鹏任广西巡抚。鉴于其居官正直之盛名,“先声所至,贪墨(贪官污吏)股慄。有急请休致(自请解职)者,有翻然改过者。不俟察吏,而已著澄清之效。”彭鹏在广西任贤荐能,甄别人品,惩恶扬善,清明吏治。太平知府徐越以为政酷刻被劾罢,奏请有“八面通材,一尘不染”的柳州知府傅以履调补之,使州民“以严霜而继以阳和,万物吐气”。养利州牧邵凤翼因贪求无度被罢去,疏请以不以中饱私囊为志的玉林州牧金依尧调补之,指出“去甘调苦为州民,非为州牧也。”因彭鹏用人公正无私,以至吏民闻知他将调往广东,不禁“声泪交下”。

康熙三十九年,彭鹏任广东巡抚,一如既往体恤民生。康熙在河南巡抚徐潮上任时,谕示如能如彭鹏等人,“不但为今之名臣,亦足重于后世矣。”为官须为民,一个廉明的官员他在一方治理就是百姓的福分。清官廉吏之好,好在其一心“为民”,时时处处为百姓着想,他们那颗真诚的爱民之心、凛凛然一身正气、铁肩担道义,感动天地,令人敬仰,使历史为之熠熠生辉。

(源自《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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